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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阿里“杀鸡”  能否“儆猴”?

广州日报  2017-01-06 10:30

原标题:阿里“杀鸡” 能否“儆猴”?

1月4日,阿里巴巴将平台上一家曾出售假冒手表的网店起诉至深圳市龙岗区法院,以“违背平台不得售假约定、侵犯平台商誉”为由索赔140万元人民币。这成为国内首例电商平台起诉售假店主案。

电商平台与网店,就像一对小情侣,因利益勾连,“相亲相爱”是主旋律,但有时也可能“相恨相杀”,当一方“背叛”另一方的时候。譬如,网店卖假货,坑害消费者,电商平台不但背负骂名,造成无形资产流失,乃至股票市值蒸发。

过往,电商平台对付网店售假行为可用的手段不多,顶格就是“封店”,这种处罚对于惯于“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网店根本起不到大作用。走法律程序,将售假网店告上法庭,一方面,表明大型电商平台已意识到,过去那种倚重于行政、经济或道德的管理方法已经过时,无法适应电商平台发展需要,必须要提升到法律的高度,以法治“网”;另一方面,法庭上见,对售假网店来说,无疑是“大件事”。从这一点来看,阿里巴巴起诉售假网店可视为行业发展进程中的一起标志性事件,具有标本意义。

阿里“杀鸡”,“猴儿”怕了没?对于一个拥有数亿消费者、上千万卖家的电商平台,起诉一家售假网店的震慑作用不必过于夸大。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知识产权这个议题上,电商平台有责任,也可以有更大作为。譬如,运用大数据,发现制假造假行为,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警方,方便警方及时、有效打击线下制假造假行为;再如,对购买假货的行为进行监控,对买假者及时发出善意提醒。又如,平台行业协会联合行动,封杀那些有“前科”的网店,不给非法之徒留机会。

更大责任在于行政监管,保护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不能缺位。由于电商有别于传统商业模式,行政管理部门的手有时还伸不到、管不了,削弱了对售假行为的打击力度。未来,这块短板亟需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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