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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在苏州打工与男子同居 一查两人均重婚

  2017年04月24日09:58

女子在家已经与人结婚并育有一儿一女,出外打工邂逅一男子,双方竟然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最终被追究刑责。4月18日,封丘县人民法院以重婚罪分别判处郭某某、尹某某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11年前,"85后"郭某某和刘某在封丘县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2015年3月份,郭某某在苏州打工期间与同"85后"的尹某某相识。在郭某某与刘某尚未离婚的情况下,与尹某某以夫妻名义租房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在此期间,尹某某明知郭某某未离婚,仍同其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于是刘某选择了报警。

当地公安部门接警后,对此案展开调查,发现郭某某、尹某某均涉嫌重婚罪。两人到案后也如实供述了二人涉嫌重婚的犯罪事实。

2017年1月,郭某某与受害人刘某协议离婚,受害人刘某对郭某某、尹某某重婚的行为表示谅解,不再要求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某有配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尹某某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鉴于两人认罪态度较好,并且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依法酌定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分别判处郭某某、尹某某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来源:平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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