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8 17:22 新民晚报 作者:青云 孙鸣民
一位老母亲在女儿和儿子的陪伴下来找我,声称儿子被人骗了,骗人者正是刚刚新婚不久的儿媳妇,一旁的儿子小董却坚持认为,妻子是清白的。双方争执不下,让我评个高低。
小董在家中排行第三,从小在父母和两个姐姐的爱护下长大。他原来有过一段婚姻,结婚没多久就离了。见弟弟老大不小了,母亲抱孙心切,叮嘱姐姐帮弟弟找另一半。不久姐姐把她同事的女儿介绍给弟弟,两人一见钟情。但家人与弟弟女友相处后,对该女子有诸多不满。现场,母女俩像开批斗会一样逐条诉说。首先,该女子是二婚,与弟弟婚姻经历相似,也算相互扯平了;其次,当时小董待业,女友有不错的工作,年薪超10万,可两人外出约会,所有开支仍由小董支付,母亲和姐姐认为该女子不懂事。小董觉得约会由男方买单很正常,用女方的钱反而让他很别扭,而且两人约会并没花多少钱。
小董和女友交往一段时间后,女友称要为小董节约钱,双休日便经常到小董家约会,饭都是由小董母亲烧给他们吃,这样持续了足足半年时间。期间,除了第一次上门女友送了点水果外,之后每次都是两手空空,且从不帮着做家务,也不叫长辈。女友的表现让母亲和姐姐深感不满,认为她是来“蹭饭”的。为此小董也和女友沟通过,女友的解释是,两人的关系尚未确定,自己又是“老姑娘”,经常买东西有“倒贴”的感觉,到小董家并不是专程拜访他的父母,只是与小董谈恋爱,所以没必要每次都买东西。
一位老母亲在女儿和儿子的陪伴下来找我,声称儿子被人骗了,骗人者正是刚刚新婚不久的儿媳妇,一旁的儿子小董却坚持认为,妻子是清白的。双方争执不下,让我评个高低。
小董在家中排行第三,从小在父母和两个姐姐的爱护下长大。他原来有过一段婚姻,结婚没多久就离了。见弟弟老大不小了,母亲抱孙心切,叮嘱姐姐帮弟弟找另一半。不久姐姐把她同事的女儿介绍给弟弟,两人一见钟情。但家人与弟弟女友相处后,对该女子有诸多不满。现场,母女俩像开批斗会一样逐条诉说。首先,该女子是二婚,与弟弟婚姻经历相似,也算相互扯平了;其次,当时小董待业,女友有不错的工作,年薪超10万,可两人外出约会,所有开支仍由小董支付,母亲和姐姐认为该女子不懂事。小董觉得约会由男方买单很正常,用女方的钱反而让他很别扭,而且两人约会并没花多少钱。
小董和女友交往一段时间后,女友称要为小董节约钱,双休日便经常到小董家约会,饭都是由小董母亲烧给他们吃,这样持续了足足半年时间。期间,除了第一次上门女友送了点水果外,之后每次都是两手空空,且从不帮着做家务,也不叫长辈。女友的表现让母亲和姐姐深感不满,认为她是来“蹭饭”的。为此小董也和女友沟通过,女友的解释是,两人的关系尚未确定,自己又是“老姑娘”,经常买东西有“倒贴”的感觉,到小董家并不是专程拜访他的父母,只是与小董谈恋爱,所以没必要每次都买东西。
交往一年多后,两人决定结婚,母亲与姐姐又嫌女方只买了冰箱、吸尘器、碗筷、被子等生活日用品,陪嫁过少,闹得不开心。最后小董用了自己的10万元积蓄,再从朋友和母亲处借了6万元,把婚事办了。姐姐认为结婚是两个人的事,就该一起出钱,不该由弟弟一人承担。
最让小董家人不满的是婚后不久儿媳身体不适,经医生诊断竟患了子宫癌,小董马上送妻子进医院进行了子宫切除手术。这对一心想抱孙子的小董父母犹如晴天霹雳。如果儿媳人品好,即使不能生育,他们也能接受。这下他们把平时对儿媳的不满一下爆发出来,一口咬定儿媳故意隐瞒病情,是骗婚,逼着儿子与她离婚。
我对母亲和姐姐分析道,指责儿媳骗婚是说不过去的。他俩从相识到结婚有一年多时间,几乎天天见面,况且癌症是不能拖延治疗的,如果儿媳隐瞒病情,不会拿生命开玩笑。现在儿媳刚动过手术,特别需要精神上的关怀和身体上的休养,他们在这个节骨眼逼儿子离婚,对儿媳不是雪上加霜吗?现在看来小董家人之所以情绪激动,主要是担心家族后继无人。我劝他们要面对现实,法律上任何第三方不能干涉他人婚姻。何况儿子和儿媳感情很好,谁也不愿离婚,当然小董也应体谅父母的心情。经我劝说,大家当场没表态。几天后,他们打来电话表示,只要儿媳能改善与家人的关系,他们还是会接受小夫妻的。小董也表示自己应扮演好“润滑剂”的角色,协调好妻子和家人关系。
人民调解员 青云
【律师点评】
本次纠纷中,小董的母亲和姐姐对他婚姻的干涉应该是双方矛盾的主因。婚姻自由原则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基本制度之一,《婚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享有自主地决定自己婚姻的权利。通俗一些讲,也就是说男、女双方按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基于本人的意志,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他人的干涉和强制。如纠纷中的小董与妻子离婚与否,应由他们夫妻俩自主决定,作为第三人的母亲和姐姐无权干涉他们的婚姻。
这里我们就姐姐说到的债务问题展开来说一下。对于夫妻来说,债务一般分为婚前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两类。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通常不会予以支持,但有一个例外,如果这个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权人也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当然是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如果债权人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也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这里又有例外情况,即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孙鸣民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