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消费网 2017-09-26 08:41
近期,北京市网信办依据《网络安全法》,就新浪微博对其用户发布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宣扬民族仇恨信息及相关评论信息”未尽到管理义务,以及百度贴吧对其用户发布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暴力恐怖信息帖文及相关评论信息”未尽到管理义务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据了解,新浪微博、百度贴吧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北京市网信办依据《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分别对新浪微博作出最高罚款的处罚决定,对百度贴吧作出从重罚款的处罚决定,同时,要求两家公司针对违法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切实履行平台管理的主体责任,规范平台信息服务,对发布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用户账号坚决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