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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原局长退居二线后到公司兼职 变相受贿获刑

检察日报  2017-11-21 09:13

原标题:商务局原局长退居二线后到公司兼职 变相受贿获刑

商务局原局长临退休前想到自己在职时,为一些商人在当地投资提供了不少帮助,从一线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后,他就向这些老板们主动提出到其公司“兼职”——

退居二线后,他想多搞点钱

包志乾 李明 今年65岁的许志华案发前系安徽省池州市商务局局长。2016年3月,池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犯罪对其立案侦查。经查,从2007年至2015年,许志华在其55岁至63岁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务影响,接受他人请托,在服务招商、商贸行业监管等方面为请托人提供帮助,共计收受他人贿赂139.8万元。日前,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临近退休

心态失衡

许志华一直在经济管理部门担任要职,面对市场经济的汹涌大潮,深受拜金主义的影响,总想“赚大钱”。尤其是2010年3月组织上对其宣布从一线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后,许志华顿感失落,他那颗不甘寂寞的心开始萌动,开始规划自己退居二线后的生活,想“多搞点钱”,再次展现“人生价值”。

许志华想到了在池州投资的浙江商人胡某、铜陵商人黄某等人,其在职时为这些商人在池州投资提供了不少帮助,使这些商人赚得盆满钵满。他在退居二线后就向这些老板们主动提出到其公司“兼职”,老板们碍于情面,勉强答应。2010年6月至2015年6月期间,在许志华退居二线期间及正式退休后,到某两家公司“兼职”,通过所谓的不任职、不坐班、不决策的“兼职”,来领取高额的“薪酬”。另外,许志华家庭还与他人合伙投资了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咨询公司,许志华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力,为这些公司招揽业务,攫取巨额经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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