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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广东省房协:只是征集意见而已

广州日报  2018-09-22 08:14

看看销售中心楼盘的沙盘和规划图,就交付一笔相对“低廉”的定金预订了商品房。过去25年,这种开发商预售商品房的制度,已经成为中国房地产市场一种普遍的商品房销售模式。但是对于购房者来说,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赌博,既不知道房子建成后的样子,也不确定规划是否能落实,甚至连是否如期收房都不清楚。

21日日,广东省房协对下属的副会长单位发布《关于请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有关意见的紧急通知》(简称《通知》)中关于“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内容引起了极大的关注。

《通知》显示,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拟订“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调整”的材料,并将于9月25日上报住建部。

《通知》提出,商品房预售制度存在导致工程烂尾、违法违规销售、交易不公平、房屋面积管理职能难以厘清、不平衡发展和低效率竞争等风险,建议降低预售制带来的高杠杆效应,逐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全面实施现售。这意味着,广东或取消1994年开始实行的“商品房预售制度”。

对此,省房协的相关人士表示,目前通知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是否会正式发布还待最终意见的汇总和研究。

  《报送函》建议逐步试点取消预售制度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尚未完成建设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为。1994年,中国颁布《房屋管理办法》。25年来商品房预售制度已经成为房地产市场的一项重要制度。据记者了解,商品房预售制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于有效满足居住需求,促进房地产行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

该制度同样颇受争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向包括广东在内的6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论证并对已取消下放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的函》中就要求,“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进行深入研究,建议保留或提高许可条件的,要列明法律法规依据外的理据,充分论证继续保留或提高许可条件的合理性、必要性;建议取消的,要同步研究提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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