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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包间费是否霸王条款当有定论

法制日报  2018-11-14 08:36

原标题:包间费是否霸王条款当有定论

  提供包间是经营者迎合顾客需要、在市场竞争中能够立足所需,好的消费环境必定具有更好的竞争力,但不能将这一竞争投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早在2014年11月,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就联合颁布了《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这意味着最低消费问题有了明确的约束。但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办法出台近4年来,餐馆违规设置最低消费现象依然较为普遍。此外,一些餐馆虽然取消了最低消费,但取而代之的是收取其他各式各样的包间费用,名目繁多(11月13日《工人日报》)。

餐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已成共识,可包间费又成了不少餐饮经营者推出的收费项目。尽管包间费的存在对各地消费者来说都不陌生,可真正从内心接受包间费的消费者并不多;反之,认为包间费只是最低消费衍生产品的大有人在,多认为应当禁止为好。

也有专家认为,餐饮行业属市场调节定价,在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商家可以自行确定收费方式,可以适当收取包间费、茶位费和服务费等费用,只要定价公平合理并尽到主动、充分、准确告知义务即可。可笔者认为这一说法值得推敲,照此推理,商家设置最低消费也属于市场调节定价范畴,也可主动、充分、准确告知消费者,可法律法规为什么又要禁止设置最低消费呢?其根本原因在于设置最低消费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这是法律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所确定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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