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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欠房租 承租人被判搬离

北京晨报  2018-12-18 08:45

原标题:中介欠房租 承租人被判搬离

大学毕业生小刘通过“租金贷”的方式,通过中介租赁了一套房屋并按期偿还银行贷款。然而,中介公司收到租金后未支付给房东,小刘被要求搬离。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判决小刘限期搬离房屋,其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纠纷可另案起诉。针对该案,法官对“租金贷”涉及的法律风险进行了提示。

大学毕业后留京工作的小刘,在单位附近租赁一套房屋。中介人员告诉他,公司已将公寓租赁了5年,租期内可以转租给他。随后,双方签订了三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一次性支付。中介还让小刘和银行签订了一份贷款合同,内容为银行一次性向中介公司支付房屋三年的全部租金,由小刘按月向银行偿还贷款并以个人信用做担保,无需再向中介支付租金。

然而,中介公司收到银行贷款后未将房租按期支付给房东,还玩起了失踪。房东无奈要求小刘搬离。但小刘不同意,认为他按期偿还了贷款,也就是按期支付了房租。他还将房东和中介告上了法庭。

中介公司未出庭应诉。房东称,因中介违约,其解除了房屋租赁合同。经过审理,法院判决小刘限期搬离该房屋。小刘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纠纷可另案起诉。

■法官提示

  “租金贷”三方均有风险

据顺义法院张国龙法官介绍,目前一些城市出现了“租金贷”,即由金融机构一次性将租期内的全部或部分租金支付给中介,承租人按期向金融机构偿还贷款并以个人信用做担保,无需再支付租金。但“租金贷”对于承租人、房东以及金融机构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

对承租人而言,中介从金融机构获取大量租金,一旦发生资金周转困难,将无法按期向房东支付租金。此时,房东必然会解除与中介的租赁合同,导致承租人无法继续居住,同时还要按期向金融机构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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