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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七成消费者车险保障程度不足

北京商报  2019-04-20 19:14

原标题:近七成消费者车险保障程度不足

年年上车险,就能充分覆盖风险吗?近日,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保信”)发布的2018年全国交通事故责任保险保障程度分析报告显示,2018年近七成消费者交通事故责任险保障程度不足,而不足原因在于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三责险”)覆盖率不高以及当地省份死亡赔付费用较高等。

交通事故保障不足者近七成

报告显示,2018年,仅有32.2%的三责险保单实现了风险的充分覆盖,由此也意味着近七成消费者交通事故责任险保障程度不足。分地区来看,仅山东、安徽、四川、重庆、湖南、江西、福建等8个地区占比超过50%。且仍有6个省市不足10%,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深圳、青岛,而上述6省市之所以风险覆盖率低,主要原因在于死亡赔付费用标准在100万-200万元之间,要覆盖风险将需要更大的保额支撑。

从整体上看,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保障缺口大于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主要由于各地区间三责险平均保额差异相对较小,而经济发达地区死亡赔付费用标准远远超出经济欠发达地区所导致。

同时,报告还显示,全国各地区死亡赔付费用标准差异较大:有12个省市赔付费用标准超过100万元,例如上海、北京、宁波、深圳、浙江、厦门等;20个省市处80万-100万元区间;4个省市低于80万元。其中,最高赔付标准(上海,约171万元)约为最低赔付标准(黑龙江,约76万元)的2.3倍,差额约95万元。此外,北京地区的死亡赔偿费用为168.3万元,约为三责险单均保额2.5倍(69.2万元)。

已买三责险可能依然赔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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