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7 13:37 人民网-河北频道
6月7日,2019年高考拉开帷幕。来自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消息显示,2019年河北省高考报名人数为55.96万人,较2018年增加7.32万人,增幅15.05%。
今年高考河北共设186个考区、316个考点、近1.5万个考场。高考期间,河北统筹协调公安、交警、卫生、电力、环保等部门联防联控,确保考试过程平安顺畅。
6月7日,2019年高考拉开帷幕。图为石家庄市第十八中学考点学生们步入考场。周博 摄
6月7日2019年高考拉开帷幕。图为石家庄外国语学校考点学生们等待进入考场。 周立军 摄
动态:
爱心助考 交警全力开展护考行动
据悉,石家庄市今年有6万多名考生参加高考。来自石家庄市交管部门的消息显示,高考期间,各交警大队将全力开展护考行动,执勤民警将利用警用汽车、摩托车为遇有道路交通拥堵、发生交通事故以及迟到、走错考场、忘带身份证、准考证的考生提供应急救助服务。
今年端午节假期与高考时间重合,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提醒交通参与者合理安排出行时间、路线,主动避让考生车辆,安全文明驾驶。
石家庄考生免费乘坐公交、地铁
为方便高考考生乘车,石家庄市公交总公司决定,6月7日、8日,省会所有考生均可凭本人准考证,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
6月7日,2019年高考拉开帷幕。来自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消息显示,2019年河北省高考报名人数为55.96万人,较2018年增加7.32万人,增幅15.05%。
今年高考河北共设186个考区、316个考点、近1.5万个考场。高考期间,河北统筹协调公安、交警、卫生、电力、环保等部门联防联控,确保考试过程平安顺畅。
6月7日,2019年高考拉开帷幕。图为石家庄市第十八中学考点学生们步入考场。周博 摄
6月7日2019年高考拉开帷幕。图为石家庄外国语学校考点学生们等待进入考场。 周立军 摄
动态:
爱心助考 交警全力开展护考行动
据悉,石家庄市今年有6万多名考生参加高考。来自石家庄市交管部门的消息显示,高考期间,各交警大队将全力开展护考行动,执勤民警将利用警用汽车、摩托车为遇有道路交通拥堵、发生交通事故以及迟到、走错考场、忘带身份证、准考证的考生提供应急救助服务。
今年端午节假期与高考时间重合,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提醒交通参与者合理安排出行时间、路线,主动避让考生车辆,安全文明驾驶。
石家庄考生免费乘坐公交、地铁
为方便高考考生乘车,石家庄市公交总公司决定,6月7日、8日,省会所有考生均可凭本人准考证,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
与此同时,高考学生乘坐地铁,凭准考证享有“免费、优先”权。高考期间,地铁车站设置了6个爱心助考点,配备应急文具和爱心药箱等,如考生忘带2B铅笔、橡皮、签字笔等文具,凭高考准考证到客服中心免费领取。
图为高考考点附近,交警在疏导交通。 周立军 摄
图为高考考点附近,交警疏导交通。 周博 摄
图为高考考点附近,急救工作人员正在待命。 周博 摄
播报:
防作弊 启用固定无线电监测站168座
为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行为,今年高考期间,河北省无线电管理部门安排146名专业技术人员值守,启用固定无线电监测站168座、搬移式无线电监测站4座、便携式监测设备36套、无线电信号干扰压制设备13套,出动无线电监测车33辆,对涉嫌考试作弊的无线电信号,将快速定位查找,及时实施技术处理,对涉嫌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的违法犯罪行为,第一时间通报公安和考务部门。
防干扰 增加执法力量严查噪声污染
为确保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2019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执法监管的通知》,要求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执法监管。
据悉,中、高考期间,要增加执法力量,加密执法频次,扩大执法范围,特别是要加大考点周边环境噪声管控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责令相关单位停止高噪声设备的作业。依法查处各类工业企业噪声违法行为,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建筑、交通和社会噪声违法行为。对环境噪声违法行为,有案必查,迅速处理。
维护公平公正 高考举报电话公开
为维护高考公平公正,日前,教育部统一公布了教育部以及全国31个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高考举报电话,欢迎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及时举报反映涉及2019年高考安全的线索,其中河北高考举报电话为0311—66007003。
6月7日,2019年高考拉开帷幕。图为在考点外等候的考生家长。周博 摄
提醒:
遵循考场规则 避免无意识违规
高考拉开帷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应遵循以下考场规则,避免无意识违规。
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
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无字垫板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考生要注意收听考场广播和监考人员的指导语,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均不允许答题,否则按违规处理。
开考前3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有听力考试的外语科14:45以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考试时间内非经允许不得离场。
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