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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还需向纵深发展

2021-11-29 19:51 人民网-社会频道  

人民网北京11月29日电 (记者何淼、孝金波)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今日共同发布了医疗保障蓝皮书《中国医疗保障发展报告(2021)--走向全面深化的医疗保障改革》(以下简称医疗保障蓝皮书)。

医疗保障蓝皮书梳理和剖析了2020~2021年中国医疗保障深化改革的进展。报告涵盖了对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整体评价以及对医保扶贫、医保支付改革、异地就医结算、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医保标准化建设和“三医”联动进展的评估,分为总报告、专题篇、区域篇和附录共四个部分。

与会专家指出,应在以下六个方面同时发力,助力2030年全面建成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并造福全体人民的改革与发展目标如期实现。

第一,进一步明确“十四五”“十五五”时期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在“十四五”期间,重点应当是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矫正现行制度安排中的制度性缺陷、遏制路径依赖背景下的问题恶化势头、进一步完善相关体制机制,促使整个医疗保障制度朝着全面建成高质量、可持续的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阔步迈进。

第二,加快优化现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安排。基于目标导向,至少应当尽快努力完成如下改革任务:一是全面取消医保个人账户;二是制定推进主体各方均衡承担筹资责任的行动方案;三是着力推进基本医保待遇平等;四是尽快研究稳步推进居民医保覆盖常住人口的政策,在“十四五”期间可鼓励或选择部分省份开展试点;五是在全面做实市级统筹的基础上,“十四五”期间应当全面建立省级医保基金调剂制度,“十五五”期末全部实现省级统筹;六是分解生育保险的医疗服务与福利待遇,并分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福利津贴;七是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制度。

第三,加快推进以商业健康保险为主攻方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国家应当引导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公职人员医疗补助转化成为商业健康保险,使其覆盖人群成为商业健康保险稳定的主要客户来源,由此形成有较大规模的保险市场,进而向其他居民扩展,带动整个商业健康保险步入全面发展的轨道。同时,国家应当推动商业保险公司极大地增强服务功能和提升服务质量的内生动力。此外,还有必要引导公众树立新的健康消费观,在享受法定医疗保障权益的同时真正认识到商业健康保险的必要性与重要性,进而通过市场机制获得个人及家庭需求的满足。

人民网北京11月29日电 (记者何淼、孝金波)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今日共同发布了医疗保障蓝皮书《中国医疗保障发展报告(2021)--走向全面深化的医疗保障改革》(以下简称医疗保障蓝皮书)。

医疗保障蓝皮书梳理和剖析了2020~2021年中国医疗保障深化改革的进展。报告涵盖了对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整体评价以及对医保扶贫、医保支付改革、异地就医结算、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医保标准化建设和“三医”联动进展的评估,分为总报告、专题篇、区域篇和附录共四个部分。

与会专家指出,应在以下六个方面同时发力,助力2030年全面建成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并造福全体人民的改革与发展目标如期实现。

第一,进一步明确“十四五”“十五五”时期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在“十四五”期间,重点应当是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矫正现行制度安排中的制度性缺陷、遏制路径依赖背景下的问题恶化势头、进一步完善相关体制机制,促使整个医疗保障制度朝着全面建成高质量、可持续的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阔步迈进。

第二,加快优化现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安排。基于目标导向,至少应当尽快努力完成如下改革任务:一是全面取消医保个人账户;二是制定推进主体各方均衡承担筹资责任的行动方案;三是着力推进基本医保待遇平等;四是尽快研究稳步推进居民医保覆盖常住人口的政策,在“十四五”期间可鼓励或选择部分省份开展试点;五是在全面做实市级统筹的基础上,“十四五”期间应当全面建立省级医保基金调剂制度,“十五五”期末全部实现省级统筹;六是分解生育保险的医疗服务与福利待遇,并分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福利津贴;七是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制度。

第三,加快推进以商业健康保险为主攻方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国家应当引导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公职人员医疗补助转化成为商业健康保险,使其覆盖人群成为商业健康保险稳定的主要客户来源,由此形成有较大规模的保险市场,进而向其他居民扩展,带动整个商业健康保险步入全面发展的轨道。同时,国家应当推动商业保险公司极大地增强服务功能和提升服务质量的内生动力。此外,还有必要引导公众树立新的健康消费观,在享受法定医疗保障权益的同时真正认识到商业健康保险的必要性与重要性,进而通过市场机制获得个人及家庭需求的满足。

第四,加快推进医保经办服务机制改革步伐。一方面,“十四五”期间国家层级应当尽快制定统一的医保经办服务机制政策,为各地医保经办服务机制改革提供统一的依据。其核心是对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定性、统一标识、统一职责、统一人员编制标准、统一信息系统、统一服务规程等,以此确保全国医保经办机构上下一体、左右对接。另一方面,还需要理顺纵横之间的关系,完善内部治理。应当实行统筹区域内医保经办机构垂直管理,在基层面对公众实行“一窗办理”并提供相关服务;还应当对医保经办机构明确赋权定责,并对其内部治理进行统一规制,使其在接受医疗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的条件下能够自主实施医疗保障制度并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第五,加快推进医疗保障法治化进程。“十四五”期间,必须全面加快医疗保障立法步伐,而制定一部综合性的《医疗保障法》势在必行。目前,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医疗保障法》列为备选立法项目,国家医疗保障局起草的《医疗保障法》草案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表明医疗保障法的立法步伐在加快。同时,基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与处理相关关系的需要,我国还应当制定包括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医疗等在内的多部行政法规。这些立法任务均应当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完成。

第六,加快建成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一是各地区医保机构需要从全局、大局出发,将以往各行其是的信息系统按照国家统一标准与规程纳入全国医保信息系统,对于超越国家标准与规程的信息进行妥善处理;二是国家医疗保障局还需要对现行编码标准及应用规程做进一步完善,使之能够全面涵盖医保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经过统一行动和不断完善,争取在“十四五”期间能够全面实现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并为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在全国范围内均等可及提供优良的技术支撑。

与会专家表示,2020年启动的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释放出了给人民群众带来真正实惠的改革红利,当前的任务就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起点上,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新要求,将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

(责任编辑:代晓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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