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教育频道 2021-12-09 15:26
人民网北京12月9日电 (记者李依环、孙竞)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教育部部长怀进鹏于11月27日签发第51号教育部令,颁布新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管理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悉,《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测试管理体系,明晰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管理职能和测试机构的工作职责。目前,普通话水平等级分为三级,每级分为甲、乙两等。《管理规定》明确,普通话一级甲等须经国家测试机构认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由省级测试机构认定。应试人测试成绩达到等级标准,由国家测试机构颁发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管理规定》明晰不同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完善权利保障和法律责任。首次对测试员和考务人员的权益保障作了明确规定,并增加对测试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理规定。《管理规定》还建立应试人申诉机制,规定应试人对测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明确复核申请提出时间、接受单位,受理及作出决定时限等。
《管理规定》提出一系列便民新举措。删除两次测试间隔时间的要求,扩大测试服务供给;取消属地报名要求,明确应试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就近、就便报名参加测试;针对残障人士的实际需求,强化对特殊人群的语言测试服务;明确在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3个月及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可自愿申请参加测试;增加电子证书相关规定,明确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普通话水平测试是促进普通话普及和应用水平提高的基本措施之一。截至目前,全国的测试机构发展到1700余个,测试员队伍达5万余人,测试总量持续增长,到2021年底累计超过1亿人次,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教育部、国家语委将修订研制等级证书管理办法、测试工作队伍管理办法以及视障、听障人员测试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完善测试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测试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