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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的名单

  2022-03-01 08:30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3月1日电(彭静) 据新华社消息,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以下任免名单:

免去李纪恒的民政部部长职务;

任命唐登杰为民政部部长;

免去郭雷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任命欧阳昌琼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任命李玉妹(女)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李纪恒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批准任命查庆九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宫鸣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宫鸣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迪里夏提·沙依木、刘强云、刘霞(女)、刘颖(女)、覃剑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吴景丽(女)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张卫兵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

免去牛克乾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姜永义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方文军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田宏杰(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陈健、郭鑫(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董文濮、刘京香(女)、牛建华、夏君丽(女)、孟凡平、卢路生、张颖新(女)、王涛、肖峰、司伟、寇秉辉、季伟明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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