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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草案提交审议 微信微博募捐或受限

2016-03-10 05:59 CCTV-新闻  

原标题:解读丨今后朋友圈搞捐款不能太随便了!

小编说

《慈善法(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是今年两会的一大热点。

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的说明。

《慈善法(草案)》如果获得通过,《慈善法》将成为规范我国慈善事业的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的法律。

详细梳理《慈善法(草案)》,几个焦点问题引发关注。

1、谁有资格开展募捐?

目前,我国除试点地区,只有少数慈善组织有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募捐的权力,其余组织只能面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募捐。而实际上,不具备公募资质的慈善组织或媒体面向社会发起募捐的案例屡见不鲜。

《慈善法(草案)》第二十三条规定: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或者认定满两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专家解读

要向公众募捐,必须是依法成立的慈善组织,并且取得公募资格的组织才有权力。除此之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进行公开募捐。

2、个人有困难,还可以在网上发起募捐吗?

现实生活中,在比较困难的时候,有不少人在网上发起募捐活动,期望得到好心人的帮助,以解燃眉之急。

原标题:解读丨今后朋友圈搞捐款不能太随便了!

小编说

《慈善法(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是今年两会的一大热点。

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的说明。

《慈善法(草案)》如果获得通过,《慈善法》将成为规范我国慈善事业的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的法律。

详细梳理《慈善法(草案)》,几个焦点问题引发关注。

1、谁有资格开展募捐?

目前,我国除试点地区,只有少数慈善组织有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募捐的权力,其余组织只能面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募捐。而实际上,不具备公募资质的慈善组织或媒体面向社会发起募捐的案例屡见不鲜。

《慈善法(草案)》第二十三条规定: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或者认定满两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专家解读

要向公众募捐,必须是依法成立的慈善组织,并且取得公募资格的组织才有权力。除此之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进行公开募捐。

2、个人有困难,还可以在网上发起募捐吗?

现实生活中,在比较困难的时候,有不少人在网上发起募捐活动,期望得到好心人的帮助,以解燃眉之急。

《慈善法(草案)》第二十八条规定: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

专家解读

个人家庭有困难在网上发布信息希望好心人解囊相助,这是个人求助,是为了解决自己私人的利益,不在《慈善法》规制的范围内;公开募捐是为了帮他人做好事,是公益活动,这在《慈善法》规制的范围内。

个人在网络上直接开展募捐活动是不允许的。个人必须找合法的慈善组织进行合作,由合法慈善组织帮助你来募捐,钱也由慈善组织帮你监督和把关。

当然,如果个人求助涉及欺诈,也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3、微博微信朋友圈搞募捐是否合法?

“互联网+”慈善近年来迅猛发展,微博、微信等成为慈善募捐的重要渠道。

《慈善法(草案)》第二十四条规定:

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也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

专家解读

《慈善法(草案)》目前并没有对微博微信募捐进行规制,这也是有好处的,《慈善法》不可能规制到这么琐碎。但是这并不是意味着管不到你。

如果你是为了私利,是求助活动,那不管你;

如果你是为了公益,如果是欺诈性行为,还有别的法律条款来管你;

如果你是合法的公益组织,也不能随便通过微博微信开展公募活动,需要在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

4、骗捐诈捐如何预防?

2015年9月,安徽利辛县一女子被狗咬成重伤,其男友编造她“为救人被狗咬”的谎言,经多家媒体报道,在网上募捐到了80多万元。事件再次引发人们对骗捐、诈捐等“以慈善之名行欺诈之实”行为的高度关注。

《慈善法(草案)》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慈善法(草案)》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未履行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验证义务,由其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

专家解读

如果诈捐,要承担两个责任:情节较轻者,承担治安责任,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罚;严重者要承担刑事责任,按照《刑法》处罚。

总之,《慈善法》既管慈善组织,也管慈善行为。诈捐的,是假的慈善行为,虽然不是慈善组织干的,《慈善法》依然要管。

回看《慈善法》的诞生过程,可谓十年磨一剑。

央视评论

中国人一向有乐善好施的美德,然而遗憾的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中国人一直尚缺乏一部引领和规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现在,这部法律终于要来了!

慈善事业一头是热情,一头是问题,《慈善法》来得正是时候!

尽管善良是人格的体现,无关财富多寡,但依照马斯洛的人生需求理论,吃饱穿暖的基本生活需求满足后,人们就会向着“实现人生价值”的阶梯上一步步迈进。“十二五”期间,中国的人均GDP已经到了约7800美元的水平,吃饱穿暖的中国人对生命价值有了更多的探知,对生活有了更高的追求。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扶危济困之余也使自己的生命得到升华。

一个数据可以佐证:2006年,中国的慈善捐款总额只有百亿左右,到了2014年就跨过了千亿红线。足见,中国人对于慈善事业充满热情。更为明显的事例莫过于汶川地震后国人所迸发出的爱心,让天地动容。

然而必须指出的是,中国的慈善事业距专业化、规范化、透明化的轨道尚有距离。

我国慈善事业问题有哪些?

一些慈善组织专业性不足,对哪些信息应当公开不清楚,公众更是不明白,彼此之间横生隔膜。

借助互联网平台的慈善募捐活动鱼龙混杂,不时以捐助人和受捐人产生矛盾收尾。

以红头文件面目出现的“强捐”现象时有发生,虽然初衷良好,但总是带来巨大的副作用。

时值中国打响扶贫攻坚战之际,除了政府发挥作用外,公益组织和社会力量也是赢得战役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证明,一部严谨、规范、科学的法律是时代所需。正当此时,《慈善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这部法律来得正是时候!

良法善治方能激发爱心

良法善治,能够激发爱心,让慈善事业走上快车道。与此相反,假若法律不够严谨,就有可能让爱心走开。

《慈善法(草案)》中,“给予捐助人税收优惠”的条文,无疑将激发社会热情,让更多的人走入扶危济困的行列。草案中还对强捐、劝捐现象做了规范,任何单位或组织都不得强迫他人捐款,也会消弭抵触心理,让善举成为发自内心的行为。

在立法进程中,《慈善法(草案)》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也让这部综合性、基础性的法律更多顺应民意。毕竟,这部法律的一大目的是激发社会爱心,促使人们更多参与到慈善事业当中,因此公众充分参与并发表意见,本就是题中应有之义。

科学立法之外需完善慈善体制

当然,时代发展的步伐之快让我们目不暇接。“冰桶挑战”借助互联网瞬间风靡全球的案例告诉我们技术和创新的力量,慈善组织的专业化发展亦非一夕之功。更重要的是,除却科学立法,还需在现实中建立和完善一整套成熟的慈善体制和配套措施。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经验,努力前行。

人们期待,一部符合时代需求的《慈善法》能够出台,推动中国慈善事业不断向前,也让中国的社会文明再上台阶!

文/ 央视评论特约撰稿 王健

(责任编辑:李慧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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