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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揭露:哪些"高危行为"能让干部丢官儿

2016-05-26 05:57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开会迟到、交通违章、接待群众态度不好、公车顺便办私事……这些小事儿真能让干部“载跟头”。5月22日,贵州独山县纪委发布消息,因涉嫌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该县拟对48名党员干部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独山县已经对从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期间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清查,共梳理违法行为58条。对违纪情节较轻的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约谈、书面检查和诫勉谈话,对4名因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的党员干部立案调查。

开会迟到打瞌睡,免职

开会迟到对领导干部来说是“高危行为”,甚至会导致免职,对于南京溧水区城管局副局长俞立新来说,自己的免职就来的很突然。2014年1月,城建城管环保工作动员大会上,南京溧水区城管局副局长俞立新的替会者迟到10分钟,市长缪瑞林非常不满,当场要区长站起来问话。

之后,俞立新被免职,当时也有同事感慨:“实在没想到,因为别人迟到被免职了。”

因为开会迟到受处分的事儿并不少见,2013年9月,包头市召开回民街棚改搬迁攻坚大会,市商务局副局长王强等8名干部,有的没有参会,有的迟到,而且这8名干部都由该市商务局科长龙文军代为签到。

开会迟到、交通违章、接待群众态度不好、公车顺便办私事……这些小事儿真能让干部“载跟头”。5月22日,贵州独山县纪委发布消息,因涉嫌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该县拟对48名党员干部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独山县已经对从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期间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清查,共梳理违法行为58条。对违纪情节较轻的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约谈、书面检查和诫勉谈话,对4名因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的党员干部立案调查。

开会迟到打瞌睡,免职

开会迟到对领导干部来说是“高危行为”,甚至会导致免职,对于南京溧水区城管局副局长俞立新来说,自己的免职就来的很突然。2014年1月,城建城管环保工作动员大会上,南京溧水区城管局副局长俞立新的替会者迟到10分钟,市长缪瑞林非常不满,当场要区长站起来问话。

之后,俞立新被免职,当时也有同事感慨:“实在没想到,因为别人迟到被免职了。”

因为开会迟到受处分的事儿并不少见,2013年9月,包头市召开回民街棚改搬迁攻坚大会,市商务局副局长王强等8名干部,有的没有参会,有的迟到,而且这8名干部都由该市商务局科长龙文军代为签到。

被发现后,王强被免去党内和行政职务,同时,对代人签到、无故未参加会议、无故迟到的8人进行了公开通报批评。

还有官员因为开会打盹儿被免职,2011年,湖南祁东县一次政法工作会议上,3名干部打瞌睡达10多分钟,网络曝光此事之后,3人被免职。

开公车顺路办私事儿,问责

2015年端午期间,福建柘荣县纪委对全县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通过调取公安监控录像,发现城郊乡下村党支部书记魏某疑似两次驾驶公车办事儿。

原来,2012年起,城郊乡政府安排一部公车用于下村征地工作,由下村支部书记魏某驾驶。端午节期间,魏某除了开车去做征地工作外,还在6月20日下午2点多顺道儿驾车去快递点拿了包裹,22日晚上,他又开车去姐夫家聚餐。

城郊乡纪委给予魏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承担违规使用公车产生的费用,柘荣县纪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城郊乡宣统委员陈某诫勉问责。

对群众甩冷脸,解雇

也有官员因为服务态度不好被撤职,2005年,昆明市富民县工商局一位科长办理一家企业的登记手续时,因为没有一次性告知对方需要办理的全部手续和态度比较生硬,被撤职处理。

此外,2015年6月,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主任王伯东在一新建小学还未建成不具备开学条件的情况下,下文通知学生入学报名,引起家长不满,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兴隆社区市民服务站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言语怠慢甩冷脸,服务加收1元钱”,当事人被解聘。

还有因为作风问题被免职,苏州吴江区一位宣传干部,因为被人在网上曝光了自己五年前的“KTV亲密照”,被吴江区委免职。

争议

“小事问责”有没有处罚失度?

因为一些相对而言的小事儿被处分也曾引起过争议。有人发表过自己对这种事儿的看法,认为有些小事儿对公务员处罚过重,“没有必要“。

比如政知道(ID:upolitics)前文提到的南京溧水区城管局副局长俞立新,因为替会者迟到了10分钟,就被免职,有人觉得“量刑过重”。

俞立新被免职后,也有网友在南京市纪委官方微博下面留言说,处罚似乎有失度之处,甚至有网友建议俞立新提起行政复议。对于有官员因为开会迟到被免职,有专家也曾表示过似乎处理过重。

不过,“小事问责”这些年也收到了很多成效。有网友也说,有些对领导人来说很小的事儿,却实实在在影响着老百姓的生活。“小事问责”有利于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

同时,“小事问责”也有利于消除一些官场痼疾,例如懒政、渎职、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打击领导干部“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状态,此外,一些官员习惯了“盛气凌人”,“小事问责”也有助于提升官员的个人素质,规范官员的作风。

已有地方建立不当行为问责办法

“小事问责”之所以曾引起争议,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之前各地对这种轻微违纪违规行为没有制度化,导致处理标准不一致。

此前,大家更关注“大事”、“要案”,相应的配套法规制度也比较完善,而对于这种轻微违纪违规的行为,处理的依据不明,导致有些处罚有时候看领导的态度,或者处罚力度有失偏颇。

不过,这种情况已经得到很大改善。其中,在这方面最有代表性的是宁夏银川,2009年6月,银川市纪委监察局制定实施了全国首个《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明确对公职人员小到举止不当、言行失德,大到执行不力、决策失误等18个方面100种行为进行问责。

之后,银川又陆续出台了至少12个问责办法,包括《行政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公职人员违反交通法规问责办法》等,自2009年问责办法实施以来,已经问责至少313个单位2443人,其中有78名处级干部。

各地也都在逐渐完善相关的问责办法,例如湖北建始县于2015年11月1日开始执行的《建始县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驾驶车辆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问责办法》,详细规定了问责行为、方式、办法、机制等,内容非常详细。

(责任编辑:李慧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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