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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友投诉某小区物业乱收费 官方:已要求立即整改

2016-07-22 07:43 人民网-地方领导  

李锦斌同志简历 | 给安徽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7月22日电 (李政杰)“我是香樟花园的住户,我们小区自2014年1月交房以来,一直是瑞康物业公司管理的,每年物业费1500元。2014年7月以后,物业不仅收取住户的停车费,每月70元,现在要上涨到120元,明显高于我市其他小区。”针对乱收费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处理。

对此,蚌埠市政府作出回复表示,根据蚌价〔2014〕37号文件有关规定,车位在已满足本小区住户的情况下,物业可以对外出租车位。收取的费用属小区业主集体所有,主要用于小区建设。龙子湖区物业办已要求物业公司公布小区租借车位费的收取情况,并将对其使用进行监督。住建局物业办也已要求该小区立即整改。并安排街道、社区人员不定时进行检查。

【网民留言】

我是蚌埠市龙子湖区解放街道建华社区交通香樟花园的住户,我们小区自2014年1月交房以来,一直是瑞康物业公司管理的,每年物业费1500元,物业公司前半年还好,2014年7月以后,物业不仅收取住户的停车费,每月70元,现在要上涨到120元,明显高于我市其他小区。我们小区本来就两栋楼百余户人,物业光收钱,现在小区连个电动车棚都没有,物业还将小区对外开放,让外来车来进小区并收取外来车辆的管理费。小区到处都是小广告,电梯内也有广告,费用都被物业公司收了,不仅停车不给开正规票据,同时外来车辆进出对我们小区安全构成隐患,南京等地下停车场根本不允许收费,因为我们在购买房子时地下车库的公摊面积已经算到我们每家每户,简单的说就是地下车库我们已经花钱买了,现在停车还要我们交钱,根本不合理不合法,针对以上问题,乱收钱、乱对外开放等问题一直没有街道或者主管部门的管理,物业收费也没有任何依据。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安徽省李锦斌省长留言,反映香樟花园物业乱收费等问题。蚌埠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龙子湖区政府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物业乱收费问题。根据《蚌埠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蚌价〔2014〕37号)文件,该小区物业(瑞康物业)公司每年按标准收取物业费、电梯费、车位费等,并提供相关收据,业主可凭票据在该物业公司换取正规发票。根据蚌价〔2014〕37号文件有关规定,车位在已满足本小区住户的情况下,物业可以对外出租车位。收取的费用属小区业主集体所有,主要用于小区建设。龙子湖区物业办已要求物业公司公布小区租借车位费的收取情况,并将对其使用进行监督。 二、关于小区地下车位费涨价问题。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新建住宅小区及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继续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关约定执行,合同到期的,如需调整停车收费标准,需经半数以上业主同意。目前因未达到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地下车位仍以70元的标准收取。 三、关于小区脏乱问题。区住建局物业办已要求该小区立即整改。并安排街道、社区人员不定时进行检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龙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 联系人:郑 琦 联系电话:0552- 3032973 蚌埠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0日

【网民留言】

我们是蚌埠市怀远县双桥集镇前进村梨园组村民,我们想反映问题如下:1、我们村民为了建设美好乡村生活生产环境于2016年5月份自发集资13万元修路款上交政府至今未能落实修路,也无相关事项进度。2、希望政府能够考虑我村民组生产生活的有利性能够尽快给予解决修路问题。3、今年麦收我村民为了尽快把粮食入仓几乎是人力扛进村庄,可苦了咱农民兄弟。4、关于集资修路的问题我村民组大部分人是愿意集资修路的。希望政府能够尽快解决。感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安徽省李锦斌省长留言,反映怀远县前进村修路的问题。蚌埠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怀远县政府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集资修路的路段为“怀远县双桥集镇小街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小街、老圩、油坊水泥路建设项目”。该项目工程已于2016年6月6日在怀远县招标局完成招标,工程计划于2016年7月5日开工, 8月5日竣工,如遇阴雨或恶劣天气工期顺延。前期因天气原因,路面积水无法施工。目前,该工程已进入准备阶段(清理路面积水以及道路两侧树木、运送修路所需材料),怀远县将督促施工单位,争取工程早日完工,解决村民出行难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双桥集镇联系。 联系人:韩 秀 联系电话:0552- 8901868 蚌埠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0日

【网民留言】

李省长你好,我是安徽省蚌埠市人,2015年4月在蚌埠新地城市广场购买的房子,当时说2017年招生学校在二期南边修建,后来变成了学校是延安二路小学初中时龙湖中学,和当初买房说的不一样。我们农村人买一套房子为孩子上学不容易啊。现在具体学区那里也不清楚,为孩子上学的事情很着急。另外关于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镇拆迁问题,拆迁的赔偿方式和宅基地是如何赔偿的。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安徽省李锦斌省长留言,咨询马城镇拆迁补偿方式等问题。蚌埠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禹会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根据《2016年蚌埠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有关规定,新地城市广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小学暂入蚌埠第二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延安二路分校。 关于禹会区马城镇拆迁补偿问题。马城镇严格按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蚌埠市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蚌政〔2013〕38号)第十条第二款“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参照征收农用地标准执行,不支付青苗补偿费。征收农民宅基地时,享受产权调换房屋所占的土地不予补偿”的规定确定补偿面积。由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共同负责实地丈量,经农户签字确认后公示;按照农户宅基地补偿标准(37080元/亩)计算出每户宅基地补偿金额后,经户主签字确认后公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禹会区马城镇政府、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联系。 联系人: 杜业辉 联系电话: 0552-8581001 单 玉 0552-3183537 蚌埠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0日

【网民留言】

李省长,您好!求助帮忙!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领导不作为!我2012年从涡阳县政府手里合法拍买了一块地,我买这块地四年了,涡阳县规划局业务会和专家会都通过了,涡阳县领导一直不给我批规划手续,造成我这四年来巨大损失。涡阳县领导就是这样对待我们这些被招商引资过来的人吗?亳州市涡阳县领导不作为!这几年我找涡阳县领导批规划手续他们都互相推脱,亳州市涡阳县领导不作为!求助您帮忙!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涡阳县万象城规划证办理问题,亳州市政府责成涡阳县政府认真调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因你前期提供的规划设计报审方案不能满足规划设计要求,涡阳县规划局已向你提出修改意见并告知你按修改意见调整方案。 目前,修改后的规划设计方案已经涡阳县规委会研究通过。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有相关问题,请与涡阳县规划局工程股张秋娣联系,电话:0558-2863827。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省长: 您好!我今年36岁,来自淮南潘集,我是一名矿工,从事于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第一煤矿综采一队,我是一名采掘一线的普通工人至今已工作18年了,与淮南矿业集团已签定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如今我却遭遇了灭顶之灾,2015年7月11日夜班我在井下工作期间发生了一起瓦斯超限事故,淮南矿业集团下文要求追查处理,我矿相关领导害怕受到牵连就找到我授意让我背黑锅骗我不要担心没有多大事,结果我被开除了,如今蒙冤受屈已有一年时间,四处申冤无门,抱着一线希望找到政府,盼望政府能为我们老百姓做主!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淮南矿业集团潘一矿井下因瓦斯事故开除职工的问题”,省国资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要求淮南矿业集团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5年7月11日潘一矿发生一起瓦斯事故。当日,淮南矿业集团安监局、纪委、安全开采总院、生产部联合到潘集矿进行事故调查,并下发了《关于潘一矿“7?11”瓦斯超限事故的调查意见函》(以下简称“调查意见函”)。《调查意见函》第六条指出:“通过调取电话录音发现潘一矿采煤一队机电班职工任伟人为用压风吹工作面T2探头’, 触犯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红线第七条规定,由你矿认真按规定追查处理到位”。 潘集矿根据《调查意见函》的意见,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调查组通过检查班前会、瓦斯超限时段调度通话录音、个别谈话等方式确认了您的违章行为,并对综采一队控制台司机、班长、直属党支部书记、队长及通风区副区长、抽采区副区长等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留矿察看一年、行政撤职、行政降职、行政记大过等处分。由于您触犯了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红线第七条规定,公司按照《关于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淮矿安〔2015〕1号)中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第十四条“严禁触犯安全管理红线,凡触犯安全管理红线,在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工、工程承包单位人员予以清退,均不得在集团公司其他单位使用”的规定予以清退,并及时告知了您本人。所以,您在来信中反映的背黑锅的情况不实。 随后,您于2015年8月31日向淮南市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请求撤销潘一矿处理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经仲裁开庭审理,驳回了您的全部请求。随后,您向淮南潘集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潘一矿处理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经法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书(2015)潘民一初字第02478号,再次驳回了您的请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明之处,请与淮南矿业集团联系。 联系人:金保安,电话:0554-7633311。 省国资委 2016年7月19日

【网民留言】

我们是铜陵栖凤名城业主,我们请问栖凤名城开发商,当时承诺只要交房,6路公交就会全部延伸过来,请问承诺何时兑现?我们请问过公交公司,公交公司说6路公交始末站是开发商建设,那么开发商何时建设? 我们这边目前居住的人很可怜,天然气没有开通,没有物业,没有保洁,我们3号楼到目前都没有交房?请问还要等多久? 我们这边没有超市,我们业主买菜要去狮子山买菜,这边到处是菜园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栖凤名城项目有关问题,铜陵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铜官区政府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栖凤名城项目由铜陵市名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用地面积17.44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9.98万平方米。目前,3#商品住宅楼工程施工基本结束,正在安装电梯,项目正式水、电、气暂未接通,各项验收手续未办理,房屋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该项目规划建设5000平方米农贸市场,前期桩基施工已结束。因周边居民区少、招商经营困难等问题,农贸市场施工暂停。目前,名流公司正积极与施工单位协调农贸市场复工工作,预计2017年10月底投入使用。 依据《铜陵市公共交通规划》,6路将最终全部延伸至铜井路东段,由于现铜井路东段尚没有建设公交车首末站,故暂无法实现。自2014年起,市公交公司在人力、车力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延长了部分6路公交线路。下一步,市公交公司将适时优化公交线路,保障沿线居民出行。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铜官区政府联系。 联系人:汪志祥 联系电话: 2820575

【网民留言】

我是铜陵市枞阳县居民7月4号我们送一个精神病人到铜陵第三人民医院救治,由于患者是低保户也有残疾证,是在家门口专门骚扰女性,然后我们和派出所民警一起押往铜陵,他是单身而且又没有监护人,可是医院要我们先交钱才能办理住院手续,如果是原铜陵市的就不需要交钱了。请问我们枞阳现在是否是属于铜陵,难得一个市执行两个政策吗?不是说枞阳划入铜陵对我们老百姓有很大的好处吗?麻烦李省长过问一下。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市第三人民医院收治患者有关问题,铜陵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卫计委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现场调查,7月4日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共收治精神障碍患者6名,分别为市辖区患者3名,枞阳县患者3 名。6名患者均由其监护人或送诊单位交纳个人自付费用预交款,办理相关手续后收治。未发现您所反映的“铜陵市辖区、枞阳县执行两个政策”的相关情况(多次与您所留手机号码联系,均无法联系上)。 目前,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办理住院手续规定为:对符合住院指征的精神障碍患者,由其监护人或送诊单位交纳个人自付费用预交款,办理相关手续后收治。如患者监护人或送诊单位未带个人自付费用预交款或申请办理“先住院后付费”的,可由患者监护人或送诊单位代表和医院签署“先住院后付费”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后收治。该规定不分患者户籍所属,统一执行。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卫计委联系。 联系人:罗军 联系电话:2820469

【网民留言】

省长,你好。我是铜陵市普济圩桥北新区居民,请问我们所居住的安置房何时可以有房产证?何时办理好? 我们居住的小区何时开通到铜陵市的公交?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普济圩桥北新区安置房办证有关问题,铜陵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郊区政府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该小区是普济圩农场在不同年度分批建设的,房屋性质包括移民建镇住房、廉租房和危房改造等。该小区建设用地由省农垦集团划拨,土地属枞阳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均由省农垦集团批复,且无施工许可证,不符合房产证办理条件,故暂不能办理房产证。 枞阳县实施区划调整以后,市交通局已将江北区域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列入近期重点工作,开通市区至江北公交已纳入整体方案,目前正在调研论证。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郊区政府联系。 联系人:林俊 联系电话:2896800

【网民留言】

我是一个即将来安庆投资,安家的外乡人,但看到安庆的城市环境差到如此地步。我有点忍不住要向省长大人谏言几句: 1.安庆的交通很乱。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每天横冲直撞,毫不忌讳的开,一点也不守法,交通警察也不管理,简直是一塌糊涂,难道安庆的交通警察只会贴单罚款吗?。 2.安庆的市容管理,小摊贩随意摆摊,垃圾没人清理,室外广告太乱了,给我的感觉两个字:脏,乱。我到安庆半个月了,就没有看到过城管人员管理过。难道城管人员也是只会开罚单的工作人员吗? 一个城市要发展,交通和市容管理是城市的名片。期待改善。

答复意见:

安庆市政府回复: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2016年7月13日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安庆城区交通秩序混乱和城市管理的问题,安庆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公安局和市城管执法局予以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造成我市老城区交通秩序乱的主要原因:一是老城区道路狭窄,硬件条件差,机、非车辆不能有效隔离,混行严重;二是老城区商业、医疗、学校、金融行业集中,道路交通流量过大;三是停车场严重缺乏,车辆占用道路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影响了车辆通行;四是市民群众在交通参与过程中遵章守法的自律性不够,闯红灯、乱穿乱行、电动车骑快车道现象屡见不鲜。下一步,市交警支队将抓住文明城市创建的有利契机,切实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大力整治市区交通秩序:一是加大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文明交通行为,曝光不文明交通现象;二是整合力量加大路面、街面警力投入,延长有警管理时间;三是强化执法管理力度,对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坚决遏制市区交通违法高发、多发的势头;四是开展对严重影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切实加大对闯红灯、电动车骑行快车道、违法停车等显见交通顽疾的治理。针对城市管理的问题。客观上有城市规划建设滞后、基础配套设施薄弱、城管执法力量配比不足等原因,城市管理硬件配套与城镇化发展速度不同步;主观上也存在执法手段单一、执法观念落后、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制定并启动安庆市城区“五化”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实施棚户区改造、安庆农产品交易市场等项目,不断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完善城市综合功能。市城管局将按要求继续推进临街建筑灯饰亮化、利用闲置及裸露土地建设停车场和绿化、公厕建设与改造、骑路市场、占道经营、早餐摊点、夜市排档、车辆乱停放等专项整治工作,年内将完成主干道临街店招、店牌整治改造任务,大力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更好地提供便民化服务。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诚恳接受广大网友的监督与批评!我们相信随着各项工作的深入推进,安庆的交通秩序、城市管理水平将有很大改观。同时,诚心地欢迎您来安庆安居兴业。如您还有其他意见和建议,可与市交警支队胡艳(电话:0556-5291725)或市城管执法局执法督查科斯永生(电话:0556-5221672)联系。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省长,我是宿松且破凉镇新耕村李屋组村民。我们村子里的松树种了有几十年了,几千多棵松树都被人砍伐了,恳求政府能救救这些树。

答复意见:

安庆市政府回复: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2016年7月8日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宿松县破凉镇李屋组林木被采伐的问题,安庆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宿松县政府予以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破凉镇组织专班对新耕村林木采伐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未发现新耕村李屋组采伐林木的情况。调查中了解到,新耕村沙塘组因扩建苗木花卉基地需要,经报告宿松县林业局批准,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编号:34082602151013001)。在沙塘组沙塘山采伐马尾松林木60亩,采伐蓄积168m3,批准日期为2015年10月11日。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可与宿松县破凉镇联系,电话:0556-7081017。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

【网友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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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斌同志简历 | 给安徽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7月22日电 (李政杰)“我是香樟花园的住户,我们小区自2014年1月交房以来,一直是瑞康物业公司管理的,每年物业费1500元。2014年7月以后,物业不仅收取住户的停车费,每月70元,现在要上涨到120元,明显高于我市其他小区。”针对乱收费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处理。

对此,蚌埠市政府作出回复表示,根据蚌价〔2014〕37号文件有关规定,车位在已满足本小区住户的情况下,物业可以对外出租车位。收取的费用属小区业主集体所有,主要用于小区建设。龙子湖区物业办已要求物业公司公布小区租借车位费的收取情况,并将对其使用进行监督。住建局物业办也已要求该小区立即整改。并安排街道、社区人员不定时进行检查。

【网民留言】

我是蚌埠市龙子湖区解放街道建华社区交通香樟花园的住户,我们小区自2014年1月交房以来,一直是瑞康物业公司管理的,每年物业费1500元,物业公司前半年还好,2014年7月以后,物业不仅收取住户的停车费,每月70元,现在要上涨到120元,明显高于我市其他小区。我们小区本来就两栋楼百余户人,物业光收钱,现在小区连个电动车棚都没有,物业还将小区对外开放,让外来车来进小区并收取外来车辆的管理费。小区到处都是小广告,电梯内也有广告,费用都被物业公司收了,不仅停车不给开正规票据,同时外来车辆进出对我们小区安全构成隐患,南京等地下停车场根本不允许收费,因为我们在购买房子时地下车库的公摊面积已经算到我们每家每户,简单的说就是地下车库我们已经花钱买了,现在停车还要我们交钱,根本不合理不合法,针对以上问题,乱收钱、乱对外开放等问题一直没有街道或者主管部门的管理,物业收费也没有任何依据。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安徽省李锦斌省长留言,反映香樟花园物业乱收费等问题。蚌埠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龙子湖区政府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物业乱收费问题。根据《蚌埠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蚌价〔2014〕37号)文件,该小区物业(瑞康物业)公司每年按标准收取物业费、电梯费、车位费等,并提供相关收据,业主可凭票据在该物业公司换取正规发票。根据蚌价〔2014〕37号文件有关规定,车位在已满足本小区住户的情况下,物业可以对外出租车位。收取的费用属小区业主集体所有,主要用于小区建设。龙子湖区物业办已要求物业公司公布小区租借车位费的收取情况,并将对其使用进行监督。 二、关于小区地下车位费涨价问题。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新建住宅小区及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继续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关约定执行,合同到期的,如需调整停车收费标准,需经半数以上业主同意。目前因未达到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地下车位仍以70元的标准收取。 三、关于小区脏乱问题。区住建局物业办已要求该小区立即整改。并安排街道、社区人员不定时进行检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龙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 联系人:郑 琦 联系电话:0552- 3032973 蚌埠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0日

【网民留言】

我们是蚌埠市怀远县双桥集镇前进村梨园组村民,我们想反映问题如下:1、我们村民为了建设美好乡村生活生产环境于2016年5月份自发集资13万元修路款上交政府至今未能落实修路,也无相关事项进度。2、希望政府能够考虑我村民组生产生活的有利性能够尽快给予解决修路问题。3、今年麦收我村民为了尽快把粮食入仓几乎是人力扛进村庄,可苦了咱农民兄弟。4、关于集资修路的问题我村民组大部分人是愿意集资修路的。希望政府能够尽快解决。感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安徽省李锦斌省长留言,反映怀远县前进村修路的问题。蚌埠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怀远县政府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集资修路的路段为“怀远县双桥集镇小街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小街、老圩、油坊水泥路建设项目”。该项目工程已于2016年6月6日在怀远县招标局完成招标,工程计划于2016年7月5日开工, 8月5日竣工,如遇阴雨或恶劣天气工期顺延。前期因天气原因,路面积水无法施工。目前,该工程已进入准备阶段(清理路面积水以及道路两侧树木、运送修路所需材料),怀远县将督促施工单位,争取工程早日完工,解决村民出行难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双桥集镇联系。 联系人:韩 秀 联系电话:0552- 8901868 蚌埠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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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省长你好,我是安徽省蚌埠市人,2015年4月在蚌埠新地城市广场购买的房子,当时说2017年招生学校在二期南边修建,后来变成了学校是延安二路小学初中时龙湖中学,和当初买房说的不一样。我们农村人买一套房子为孩子上学不容易啊。现在具体学区那里也不清楚,为孩子上学的事情很着急。另外关于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镇拆迁问题,拆迁的赔偿方式和宅基地是如何赔偿的。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安徽省李锦斌省长留言,咨询马城镇拆迁补偿方式等问题。蚌埠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禹会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根据《2016年蚌埠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有关规定,新地城市广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小学暂入蚌埠第二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延安二路分校。 关于禹会区马城镇拆迁补偿问题。马城镇严格按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蚌埠市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蚌政〔2013〕38号)第十条第二款“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参照征收农用地标准执行,不支付青苗补偿费。征收农民宅基地时,享受产权调换房屋所占的土地不予补偿”的规定确定补偿面积。由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共同负责实地丈量,经农户签字确认后公示;按照农户宅基地补偿标准(37080元/亩)计算出每户宅基地补偿金额后,经户主签字确认后公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禹会区马城镇政府、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联系。 联系人: 杜业辉 联系电话: 0552-8581001 单 玉 0552-3183537 蚌埠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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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省长,您好!求助帮忙!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领导不作为!我2012年从涡阳县政府手里合法拍买了一块地,我买这块地四年了,涡阳县规划局业务会和专家会都通过了,涡阳县领导一直不给我批规划手续,造成我这四年来巨大损失。涡阳县领导就是这样对待我们这些被招商引资过来的人吗?亳州市涡阳县领导不作为!这几年我找涡阳县领导批规划手续他们都互相推脱,亳州市涡阳县领导不作为!求助您帮忙!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涡阳县万象城规划证办理问题,亳州市政府责成涡阳县政府认真调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因你前期提供的规划设计报审方案不能满足规划设计要求,涡阳县规划局已向你提出修改意见并告知你按修改意见调整方案。 目前,修改后的规划设计方案已经涡阳县规委会研究通过。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有相关问题,请与涡阳县规划局工程股张秋娣联系,电话:0558-286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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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省长: 您好!我今年36岁,来自淮南潘集,我是一名矿工,从事于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第一煤矿综采一队,我是一名采掘一线的普通工人至今已工作18年了,与淮南矿业集团已签定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如今我却遭遇了灭顶之灾,2015年7月11日夜班我在井下工作期间发生了一起瓦斯超限事故,淮南矿业集团下文要求追查处理,我矿相关领导害怕受到牵连就找到我授意让我背黑锅骗我不要担心没有多大事,结果我被开除了,如今蒙冤受屈已有一年时间,四处申冤无门,抱着一线希望找到政府,盼望政府能为我们老百姓做主!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淮南矿业集团潘一矿井下因瓦斯事故开除职工的问题”,省国资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要求淮南矿业集团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5年7月11日潘一矿发生一起瓦斯事故。当日,淮南矿业集团安监局、纪委、安全开采总院、生产部联合到潘集矿进行事故调查,并下发了《关于潘一矿“7?11”瓦斯超限事故的调查意见函》(以下简称“调查意见函”)。《调查意见函》第六条指出:“通过调取电话录音发现潘一矿采煤一队机电班职工任伟人为用压风吹工作面T2探头’, 触犯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红线第七条规定,由你矿认真按规定追查处理到位”。 潘集矿根据《调查意见函》的意见,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调查组通过检查班前会、瓦斯超限时段调度通话录音、个别谈话等方式确认了您的违章行为,并对综采一队控制台司机、班长、直属党支部书记、队长及通风区副区长、抽采区副区长等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留矿察看一年、行政撤职、行政降职、行政记大过等处分。由于您触犯了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红线第七条规定,公司按照《关于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淮矿安〔2015〕1号)中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第十四条“严禁触犯安全管理红线,凡触犯安全管理红线,在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工、工程承包单位人员予以清退,均不得在集团公司其他单位使用”的规定予以清退,并及时告知了您本人。所以,您在来信中反映的背黑锅的情况不实。 随后,您于2015年8月31日向淮南市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请求撤销潘一矿处理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经仲裁开庭审理,驳回了您的全部请求。随后,您向淮南潘集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潘一矿处理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经法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书(2015)潘民一初字第02478号,再次驳回了您的请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明之处,请与淮南矿业集团联系。 联系人:金保安,电话:0554-7633311。 省国资委 2016年7月19日

【网民留言】

我们是铜陵栖凤名城业主,我们请问栖凤名城开发商,当时承诺只要交房,6路公交就会全部延伸过来,请问承诺何时兑现?我们请问过公交公司,公交公司说6路公交始末站是开发商建设,那么开发商何时建设? 我们这边目前居住的人很可怜,天然气没有开通,没有物业,没有保洁,我们3号楼到目前都没有交房?请问还要等多久? 我们这边没有超市,我们业主买菜要去狮子山买菜,这边到处是菜园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栖凤名城项目有关问题,铜陵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铜官区政府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栖凤名城项目由铜陵市名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用地面积17.44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9.98万平方米。目前,3#商品住宅楼工程施工基本结束,正在安装电梯,项目正式水、电、气暂未接通,各项验收手续未办理,房屋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该项目规划建设5000平方米农贸市场,前期桩基施工已结束。因周边居民区少、招商经营困难等问题,农贸市场施工暂停。目前,名流公司正积极与施工单位协调农贸市场复工工作,预计2017年10月底投入使用。 依据《铜陵市公共交通规划》,6路将最终全部延伸至铜井路东段,由于现铜井路东段尚没有建设公交车首末站,故暂无法实现。自2014年起,市公交公司在人力、车力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延长了部分6路公交线路。下一步,市公交公司将适时优化公交线路,保障沿线居民出行。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铜官区政府联系。 联系人:汪志祥 联系电话: 2820575

【网民留言】

我是铜陵市枞阳县居民7月4号我们送一个精神病人到铜陵第三人民医院救治,由于患者是低保户也有残疾证,是在家门口专门骚扰女性,然后我们和派出所民警一起押往铜陵,他是单身而且又没有监护人,可是医院要我们先交钱才能办理住院手续,如果是原铜陵市的就不需要交钱了。请问我们枞阳现在是否是属于铜陵,难得一个市执行两个政策吗?不是说枞阳划入铜陵对我们老百姓有很大的好处吗?麻烦李省长过问一下。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市第三人民医院收治患者有关问题,铜陵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卫计委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现场调查,7月4日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共收治精神障碍患者6名,分别为市辖区患者3名,枞阳县患者3 名。6名患者均由其监护人或送诊单位交纳个人自付费用预交款,办理相关手续后收治。未发现您所反映的“铜陵市辖区、枞阳县执行两个政策”的相关情况(多次与您所留手机号码联系,均无法联系上)。 目前,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办理住院手续规定为:对符合住院指征的精神障碍患者,由其监护人或送诊单位交纳个人自付费用预交款,办理相关手续后收治。如患者监护人或送诊单位未带个人自付费用预交款或申请办理“先住院后付费”的,可由患者监护人或送诊单位代表和医院签署“先住院后付费”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后收治。该规定不分患者户籍所属,统一执行。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卫计委联系。 联系人:罗军 联系电话:2820469

【网民留言】

省长,你好。我是铜陵市普济圩桥北新区居民,请问我们所居住的安置房何时可以有房产证?何时办理好? 我们居住的小区何时开通到铜陵市的公交?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普济圩桥北新区安置房办证有关问题,铜陵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郊区政府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该小区是普济圩农场在不同年度分批建设的,房屋性质包括移民建镇住房、廉租房和危房改造等。该小区建设用地由省农垦集团划拨,土地属枞阳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均由省农垦集团批复,且无施工许可证,不符合房产证办理条件,故暂不能办理房产证。 枞阳县实施区划调整以后,市交通局已将江北区域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列入近期重点工作,开通市区至江北公交已纳入整体方案,目前正在调研论证。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郊区政府联系。 联系人:林俊 联系电话:2896800

【网民留言】

我是一个即将来安庆投资,安家的外乡人,但看到安庆的城市环境差到如此地步。我有点忍不住要向省长大人谏言几句: 1.安庆的交通很乱。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每天横冲直撞,毫不忌讳的开,一点也不守法,交通警察也不管理,简直是一塌糊涂,难道安庆的交通警察只会贴单罚款吗?。 2.安庆的市容管理,小摊贩随意摆摊,垃圾没人清理,室外广告太乱了,给我的感觉两个字:脏,乱。我到安庆半个月了,就没有看到过城管人员管理过。难道城管人员也是只会开罚单的工作人员吗? 一个城市要发展,交通和市容管理是城市的名片。期待改善。

答复意见:

安庆市政府回复: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2016年7月13日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安庆城区交通秩序混乱和城市管理的问题,安庆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公安局和市城管执法局予以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造成我市老城区交通秩序乱的主要原因:一是老城区道路狭窄,硬件条件差,机、非车辆不能有效隔离,混行严重;二是老城区商业、医疗、学校、金融行业集中,道路交通流量过大;三是停车场严重缺乏,车辆占用道路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影响了车辆通行;四是市民群众在交通参与过程中遵章守法的自律性不够,闯红灯、乱穿乱行、电动车骑快车道现象屡见不鲜。下一步,市交警支队将抓住文明城市创建的有利契机,切实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大力整治市区交通秩序:一是加大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文明交通行为,曝光不文明交通现象;二是整合力量加大路面、街面警力投入,延长有警管理时间;三是强化执法管理力度,对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坚决遏制市区交通违法高发、多发的势头;四是开展对严重影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切实加大对闯红灯、电动车骑行快车道、违法停车等显见交通顽疾的治理。针对城市管理的问题。客观上有城市规划建设滞后、基础配套设施薄弱、城管执法力量配比不足等原因,城市管理硬件配套与城镇化发展速度不同步;主观上也存在执法手段单一、执法观念落后、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制定并启动安庆市城区“五化”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实施棚户区改造、安庆农产品交易市场等项目,不断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完善城市综合功能。市城管局将按要求继续推进临街建筑灯饰亮化、利用闲置及裸露土地建设停车场和绿化、公厕建设与改造、骑路市场、占道经营、早餐摊点、夜市排档、车辆乱停放等专项整治工作,年内将完成主干道临街店招、店牌整治改造任务,大力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更好地提供便民化服务。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诚恳接受广大网友的监督与批评!我们相信随着各项工作的深入推进,安庆的交通秩序、城市管理水平将有很大改观。同时,诚心地欢迎您来安庆安居兴业。如您还有其他意见和建议,可与市交警支队胡艳(电话:0556-5291725)或市城管执法局执法督查科斯永生(电话:0556-5221672)联系。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省长,我是宿松且破凉镇新耕村李屋组村民。我们村子里的松树种了有几十年了,几千多棵松树都被人砍伐了,恳求政府能救救这些树。

答复意见:

安庆市政府回复: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2016年7月8日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宿松县破凉镇李屋组林木被采伐的问题,安庆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宿松县政府予以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破凉镇组织专班对新耕村林木采伐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未发现新耕村李屋组采伐林木的情况。调查中了解到,新耕村沙塘组因扩建苗木花卉基地需要,经报告宿松县林业局批准,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编号:34082602151013001)。在沙塘组沙塘山采伐马尾松林木60亩,采伐蓄积168m3,批准日期为2015年10月11日。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可与宿松县破凉镇联系,电话:0556-7081017。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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