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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给四川省委书记、省长留言获官方回复 共计46条

2016-09-18 07:54 人民网-地方领导  

王东明同志简历 | 给四川省委书记留言

尹力同志简历 | 给四川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9月18日电 日前,四川省各地针对网民给省委书记、省长的46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牛脑寨村,村长拉帮结派,贪污腐败,从08年地震那时候开始,政府补助也变向性以其它方式代替,从中渔利,村民敢怒不敢言,因为他们关系通天,他的亲戚都是汶川的大官,惹不起。而且有人发表意见,晚上就带社会上的人带家里去恐吓威胁!村长、组长就祥一群社会流氓,村上的工程都是他们亲戚做,占村上的土地从来不赔付,强制征用。垦求尊敬的王书记彻查此事,还村民公道。08年以后好像查了他一次,据说退了十多万,而这十多万又不知去向,因为他关系好,此事不了了之。这几年他最少变向贪污上百万,他们亲戚都发财了,而村民怨声载道,希望能追回这些善款,落实到村民头上。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 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汶川县纪委、威州镇纪委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查,倪某,2003年11月至2012年9月任汶川县威州镇牛脑寨村村主任,2013年11月至今任汶川县威州镇牛脑寨村村主任。 (一)关于反映倪某拉帮结派、贪污腐败的问题。 经查,2016年7月初,牛脑寨村修建产业道路时,需占用威州镇牛脑寨村一组村民佘某家的部分老宅基地及土地,威州镇人民政府和牛脑寨村两委就赔偿标准与佘某家多次协调都未达成共识,佘某对此不满意,故编造反映倪少伍拉帮结派、贪污腐败的问题,现产业道路已改道实施,改道后道路已不涉及占用佘昆家老宅基地及土地。 (二)关于反映倪某违纪未得到处理的问题。 经查,2011年4月,牛脑寨村两委会在组织实施灾毁土地复垦整理、宅基地调剂项目时,虚报占地面积6.6亩,套取占地补偿资金14.025万元,其中:倪某虚报占地面积1.2亩,套取国家资金2.55万元。2012年8月,汶川县纪委威龙片区纪工委对反映威州镇牛脑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人贪污项目资金的问题进行了查处,倪某在调查组调查期间主动上缴该违纪款。因倪某当时非中共党员,汶川县监察局按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于2012年8月28日,向威州镇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责令威州镇牛脑寨村村委会干部倪某等三人辞职的建议》(汶监建字【2012】2号),倪某于2012年9月辞去威州镇牛脑寨村村委会主任职务,其他涉案人员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违纪款14.025万元予以收缴汶川县财政。 威州镇纪委已对牛脑寨村村委会主任倪某进行了谈话提醒,督促其依纪依法依规处理好村级事务,如您还需反映问题,可直接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你好,我是资阳市雁江区雁江镇雁家村村民。我们这里是城乡结合部,属于棚户区改造,2015年11月份就拆迁签字,属货币补偿,到现在快一年时间了都无人问津。找资阳市政府,无数次都没有明确的回复。现在我们队的房屋大部分都不能住人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有些都已经倒塌,请问钱好久才能拿得到?还有我们这里情况比较特殊,从30多年前就开始封户,不准我们建房和改建,几代人都挤在这种极不安全的房屋里。还有现在签了字,钱也不拿给我们,所以只能求助王书记!

答复意见:

尊敬的“匿名”网民: 2016年8月30日,你在《人民网》上关于 “棚户区改造为什么一直拿不到赔偿款”(资信网督【2016】150号)的信访事项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征收局对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资阳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雁家拆旧点)于2015年10月启动,涉及雁家村1、6、7、8组,共计358户,已签订房屋征收补偿(货币补偿)协议351户。因货币补偿款至今未落实、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你们在今年6、7、8月期间,多次到市信访局、市区房屋征收局和雁江镇人民政府集访。市征收局也多次接访并作了答复,因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开行棚户区贷款资金,需国开行对项目资料进行审查后,才拨付贷款资金。目前国开行正在对项目报账资料进行审查,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我局都与国开行进行了对接,希望其加快资料的审查并尽快拨付资金。给你们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与支持。

【网民留言】

我是8月19日报的重庆的团,四天汽车九寨沟旅游,22日那天,都是在车上或者购物, 一大早导游带我们到阿坝州茂县凤仪镇绣轩丝绸店,当时营销人员极力鼓吹绣轩丝绸生产的丝绸和蚕丝被,给我们展示的产品也确实不错,当时我买了两套丝绸四件套和两床蚕丝被,一共花了2500元,邮寄回家检查之后才发现,与现场展示的不符,丝绸四件套是假的,蚕丝被也是假的,质量差无吊牌属三无产品,因此强烈要求商家退款退货,恳请领导给予该处理,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茂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协调,已退货退款。 非常感谢您对四川省和阿坝州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责成有关部门加大对旅游购物市场的监管力度。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请您直接向茂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电话:0837-7420312)或阿坝州旅游投诉直通车(http://www.abzta.gov.cn/abqzzzzlytsztc/)反映。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 我是8月27日在此留言的重庆游客,由于自己在旅游购物中缺乏经验,心急退货,没有第一时间联系相关部门电话咨询,而是想到了给地方最高领导留言。没想到这么快就得到了回复和解决,就此发生的事情我表示真诚的感谢!同时感谢领导对此事的高度关注、及工作人员热情的帮助,还有各个购物点积极办理了退货退款。相信四川的旅游业会越来越好!最后在此敬上万分的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四川省、阿坝州旅游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优化旅游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网民留言】

省委书记您好,我是龙泉驿区恋日家园小区居民,我们入住小区已经十多年,十多年间恋日家园附近的道路至今都没有命名,也没路牌。最近通过政府招标网看到小区附近要进行修路前的设计招标。但小区居民都不知道洪慧路,恋日中路,恋日南街具体在啥位置,还因为恋日家园附近断头路的确太多,猜都猜不准这几条路在哪里。请明示这几条路具体位置,并尽快给小区道路命名,并安装路牌,以方便市民出行。烦请回复,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反映恋日家园小区间道路修建及命名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留言反映该区间道路改造的问题。经区建设局查实,洪河大道恋日家园附近小区区间道路没有与洪河大道相连,该片区出行只能依靠洪河北路,给周边居民出行带来了不便。为此,我区已将该区间道路(万科路断头路〈龙泉段〉)纳入2016年建设计划,业主为区城投公司。目前,区城投公司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预计10月后进场开工建设。下一步,区建设局将会同区重大办继续跟踪,强力推进洪河片区市政道路建设,尽快解决居民出行难问题。 关于您留言咨询该区间道路何时命名的问题。经区民政局查实,该区间道路(万科路断头路〈龙泉段〉)确未命名。目前,区民政局已会同大面街办开展了前期工作,并按照程序要求大面街道上报命名方案,尽快解决该区间道路命名的问题。 感谢留言。

【网民留言】

东明书记你好,我是安岳县人,每天都要经过S206从县城去往文化方向,过去这条路很差,最近几年修好了,大家也很爱惜,可最近一年来,县城工地的运渣车每天都经此线将渣土倒往一处标记了此处禁倒渣土的地方,这些运渣车不仅运输过程违规,比如超高、超重等,还互相超速,尤其是转弯时,大量渣土、石块还会被甩落在路上到处都是,使得该路段成为了人们口中的魔鬼路段。现在几乎每天都会发生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有的是因为下雨,因渣土被雨水浸润,使得过往车辆打滑、翻车;有的是为了躲避弯道上突然多出来的大型石块,而追尾、翻车;还有的是因为路上的小碎石导致车辆转弯打滑侧翻等等,前几个月,我在回县城路上甚至看到100米不到的路上因打滑翻了至少六辆大大小小的车,而摩托车是过一辆倒一辆;还有几次看到有大货车甚至翻下了悬崖、我自己的车也经历了一次因第一辆车在弯道突然翻覆,后面几个车接连躲避不及追尾。最近,我的车玻璃更是在行驶中被来往的货车上掉落的小碎石砸了许多印记,有两处甚至看到了明显的裂痕。交通局、交警队等在事故发生后会派人来处理,但是整治一两天就不了了之,道路现在也是坑坑洼洼,这条路是去往安岳县南边几十个乡镇的必经之路,本来就是爬山路,弯多路陡,现在又因为县上部分部门的默许或者是不作为,导致这条路成为了几十个乡镇人民的噩梦, 老百姓的车辆损失等也无法获得相应补偿,只能自掏腰包,然而在倾倒渣土的地方还有人对进入的运渣车收费,不知道这收费难道是合理的?就在他们旁边不是明显挂着此处严禁倾倒渣土吗?有关部门难道几个月都发现不了这样的事情?现在是人民的政府,你们是为人民服务,可是你们的不作为或者默许行为,却伤害了许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我只是想呼吁,有关部门不要再这样执法了,有检查的时候就禁止运渣车来此倾倒,检查结束,又恢复正常,发生事故的时候就严查一下,一天后又回复正常。省上任何巡视组随时来看,特别是早上,都能看到这样的现象,说多了也没什么用,请有关部门可以亲自来感受下这魔鬼之路,我书读的不多,文字表达不好,希望书记能看到我们基层民众的心声,祝好。

答复意见:

“匿名”网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省委书记、省长留言“安岳县违法倾倒渣土及运渣车运渣违规等问题”的网帖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县城工地的运渣车每天都经S206线往文化镇方向将渣土到往一处标记了此处禁倒渣土的地方”的问题 2012年4月,县政府第39期《纪要》按照城市中远期规划确定在岳阳镇白石村伍家沟(S206线旁)设立城市建设工程弃土消纳场,主要是为了消纳城市建设工程弃土,规范城区内建设弃土乱倾倒现象,降低城区内扬尘污染。设立禁倒渣土标牌是为了不允许建筑渣土废渣倒入弃土消纳场,杜绝带有污染物的渣土进入弃土消纳场。 二、关于“运渣车超载、超速,渣土掉落致该路段每天都发生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的问题 设立弃土消纳场,有效遏制县城区建设工程弃土处置运输中乱倾倒、抛洒现象。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建筑弃土运输过程管理,对弃土消纳场进出入道路实行了砼硬化。在弃土车辆运输路段,县城监大队执法人员实施24小时巡查制度,对运输弃土车辆的密闭情况及沿途抛撒滴漏建设弃土情况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同时,对施工场地和运输线路安排了保洁人员,发现弃土滴、漏现象时,施工单位及运输线路保洁人员及时进行清扫。 在运输过程中,有较少的滴、漏情况,今后我们将加大巡查、检查、治理力度,做好降尘、除尘工作,随时保证交通道路的顺利畅通。 感谢你的留言!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我是资阳市临江镇公民,我在农机站工作14年,93年镇农机站只给我开据1张未领退职费,多年向镇长问止事未果,今年5月份省巡视组来资阳,我去返映,后按排雁江区农业局来临江镇解决。至今没有结果。望领导们在我有生之年给以落实。

答复意见:

陶全珍: 您好。您通过《人民网》留言“我以七十岁请解决退职费”的网帖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会同临江镇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你在农机站工作14年,93年镇农机站只开据1张未领退职费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之规定,您退职时所在的老鹰农机站应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补偿标准按当时领取工资计算。遵照属地管理原则,您所在的单位属雁江区临江镇人民政府管辖,此款项应由临江镇政府解决。经我局与临江镇主要负责同志沟通并同意,您1971年-1984年在老鹰农机站工作离职后应给予的退职费由雁江区临江镇人民政府解决,我局负责督促临江镇人民政府尽快落实。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网民留言】

迎宾大道博力酒店长期从事卖淫嫖娼活动,长达数年之久,每天几十个小姐上班。客户经多达几十人,听说客户经理每月工资都能达到数十万元,严打期间生意一样火爆。

答复意见:

我局获知网民举报的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查处。9月3日22时许,民警对迎宾大道博力酒店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中未发现存在卖淫嫖娼及其他色情服务违法行为。民警告知该场所负责人,要求加强管理,合法经营,严禁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下一步,分局将继续加大对涉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排查,广辟线索来源,严厉打击涉黄等违法行为。

【网民留言】

迎宾大道博力酒店长期从事卖淫嫖娼活动,长达数年之久,每天几十个小姐上班。客户经多达几十人,听说客户经理每月工资都能达到数十万元,严打期间生意一样火爆。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 我局获知网民举报的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查处。9月3日22时许,民警对迎宾大道博力酒店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中未发现存在卖淫嫖娼及其他色情服务违法行为。民警告知该场所负责人,要求加强管理,合法经营,严禁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下一步,分局将继续加大对涉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排查,广辟线索来源,严厉打击涉黄等违法行为。

【网民留言】

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成都市天府新区行政区。 请问、 1.天府新区人民政府驻地依然是在现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原址吗? 2.成都市是何时向上级部门提交的设立天府新区行政区的请示? 3.华阳街道的正式全称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在国家相关部门查询到的名称为“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华阳镇街道办事处”,而在成都本地挂牌和公章都是“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华阳到底属于双流还是哪里,正式的名称到底有没有“镇”这个字。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网上反映咨询天府新区行政区域划分的问题,经天府新区华阳街道调查后,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行政区域划分的问题 为了加快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建设,经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13年12月1日期,双流县万安镇、兴隆镇、新兴镇、白沙镇、太平镇、煎茶镇、永兴镇、合江镇、籍田镇、大林镇、三星镇和剑南大道南段、元华路以东的华阳街道、正兴镇范围内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事务,由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和服务。驻地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南段288号。 感谢您的留言,如还有疑问,请联系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24小时市民咨询、投诉热线:62596110。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们小区位于郫县犀浦镇恒山北路的尚林家园小区,现在本小区邻街商铺(据了解为开设网吧)为了自己的利益,私自占用公共用地,违规打拆房屋墙体,私自搭建楼梯和占用消防通道,占用公共用地。我们小区居民对以后的房屋建筑的安全性非常提心,我们也是高层建筑,对他们私自对房屋二楼的墙体两处打拆带来的后果非常担心,另外搭建后楼梯的高度高出小区外墙的高度,对于小区的治安安全问题也是非常担心,不法份子可以一步就踏进我们小区内部长驱直入,让我们小区的治安体系形同虚设,如果这样的搭建是合法合规的,以后其它商家相互效仿,情况将更加恶劣。我们几户业主希望有关部门对于此事进行核实,让我们有一个安全可靠的小区可以居住。希望他们这些搭建有相关部门的合法手续及有关部门或机构对已破坏的房屋结构进行安全认定并让改建者对小区房屋安全做出责任保证承诺,还我们一个安全踏实的居住用房。也希望有关部门领导对于不法的改建搭建进行整改或拆除,还我们市民一个整洁、美丽的家园,让我们拥有成都市后花园美誉的郫县越来越美好!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郫县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反映该小区商铺打拆房屋墙体并修建楼梯的情况属实。针对楼梯高度超过小区围墙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问题,物管企业已要求商家在重点区域增设安全防护;规划局执法人员已联系网吧当事人责令其限期拆除违章搭建的钢架楼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在网上看到很多消费者给你留言,全是投诉在茂县买的假丝绸,我也是和他们一样,很不幸的在2016年8月14号在茂县绣轩丝绸店的工作人员极力讲解诱购下,说是政府部门扶持绝对的正品,市场上是没有这么优惠的价格,一开始5000元2套,后来优惠活动是2套第七代加上2床3斤的蚕丝被只需付2500元,送的抱枕和睡衣。说是百分百蚕丝,可我回来打开看的和工作人员在现场介绍的不一样,里面根本不是蚕丝的成分,四件套的面料根本就不是百分百的蚕丝,想不到我们旅游到阿坝州,带着对灾区人民的爱心去购物,结果茂县绣轩丝绸公开做假,欺骗所有的旅游消费者,现在我希望通过您,让茂县绣轩丝绸给我退货退款,商家承担运费,还旅游消费者一个清净。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茂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协调,已退货退款。 非常感谢您对四川省和阿坝州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责成有关部门加大对旅游购物市场的监管力度。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请您直接向茂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电话:0837-7420312)或阿坝州旅游投诉直通车(http://www.abzta.gov.cn/abqzzzzlytsztc/)反映。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古蔺县的公民。请问白杨坪大桥什么时候开工建设,说了很长时间了,可以给一个准确的时间吗?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你好,你咨询柏杨坪大桥何时开工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柏杨坪大桥已纳入泸州市渡改桥项目规划。目前,市县交通部门正在开展建设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感谢你的留言。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在2016年8月21日,从九寨沟回来的路上被诱导购买天价药材,希望能退货。当天坐大巴从九寨沟回成都,司机在松潘县境内一家特产店停车,叫大家上厕所,我上完厕所顺便看了下药材,并没打算买,突然来了一30左右的小伙站我身边和店员聊了起来,说那药如何如何好,并说他妈的病就是吃那药治好的,然后就讲价,我就问那是什么,他们一直没说,只说这东西泡酒吃了好,国内没有,后面他们讲到成交价为5块,说着店员拿了两个袋子分成两份,我并没确定要买,只是一直追问是不是5块钱一两,但他们一直不回我,买的说要打成粉再称,然后店员就拿着两份去打粉,其间我一直没确定要买,只是在不停问价格,等打成粉后告诉我是5块钱一克,并说其中一份是我的,然后同买的并告诉我打成粉就一定要买,说藏族人做生意都这样,一称将近400克,其实拿去打粉时只有几个,估计店员后面还加了,计算价格1900元,我说不要那么多,并叫同买的帮我分点,他说不行,我只好买,因为没有那么多现金,只好用支付宝付了款,后面同买的那个人没上车,估计是一伙的,觉得上骗后悔不已,连名字都不知道就要付款购买,打110后警察告诉我可能买的是玛卡,后面我网上查了一下玛卡的价格,十分之一的价格都不到,这几天想着这事都寝食难安,汶川地震,我当时只有1500的工资,也捐了几百块尽棉薄之力,希望王书记能帮我做主,能退货处理,不胜感谢!祝王书记工作顺利!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松潘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协调,您已与经营者达成退货退款协议。 非常感谢您对四川省和阿坝州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责成有关部门加大对旅游购物市场的监管力度。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请您直接向松潘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电话:0837-7232097)或阿坝州旅游投诉直通车(http://www.abzta.gov.cn/abqzzzzlytsztc/)投诉。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 为了孝敬父母,2016.8.19号特意给他们在 “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报了九寨沟-黄龙双汽三日游,旅行团承诺全程无购物,可是后来微信发来的合同居然写上有自愿购物的行程安排,但是当时钱也给了,想着自愿购物,不买就行了。 2016.8.20~8.22三天,最后一天8.22基本全程就是购物,在导游和工作人员的口灿莲花下,我爸妈先后在“漳金第一寨”买了一套银碗4611,买了4340的藏药,加上牦牛肉、200多的梳子,林林总总加起来总共花了10000多,老两口本来开开心心出去玩,回来不仅自己带的钱花光了,还跟导游借了8951块,我爸妈都已退休,每月只有1000,2000的退休金,整个旅行团就我爸年纪最大,我不知道他们欺骗老人心里有没有觉得愧疚,现在我爸妈回来了,才恍然觉得是上当了,莫名其妙就被骗了1万多,是人心情都不好受,更别说怎么大年龄的老人了,辛苦挣的钱就这样没了。 他们在“漳金第一寨”买回来的银碗,我网上搜了下,跟“曲女士投诉松潘县川主寺镇漳金第一寨”这篇说的一模一样,一样是有个卓玛介绍说藏族女人都很健壮,原因是从小佩戴银饰。2008年地震,许多外地人,在她们那里呆一段以后,发现大肚子不见了,更强壮了,其原因就是她们那里,水里土里,到处是银离子。还说她就是当时地震活下来的人,当时新闻上的照片就是她,还说李克强总理也在他们那买银碗。把他们的银制品吹上了天,我爸妈想着孙子,为了孙子健康,就咬牙买了,因为身上没带那么多钱,卓玛就建议他们跟导游借,导游很爽快就把钱借我爸妈了。返回家以后,我被这个价格惊住了,这么贵,我问朋友如果是990银,应该标示“s990”但是我妈买回来的碗990前面没有“s”,而且重量也不正常,异常重,我在本地的商场里了解,纯银制品,包括手镯、银碗才5元一克,我想高原贵一些,也不应该差好几倍之多。她还夸大银碗、手镯的作用,让我爸妈对银碗能治病信以为真。 还有买回来的藏药,我身体不好,我妈对我关心则乱,听当地人说,藏医多么神圣,在那里相当于半个活佛,说藏药多么神奇。我妈想家人身体健康,听信了医生包治的承诺,买了4340元的黑枸杞、藏红花、雪莲。我拿去找当地老中医咨询,说的黑枸杞根本不是黑枸杞,就这些藏民嘴里的半个活佛,连蒙带骗的卖给我们这些对药理完全不懂的游客。 王书记我只想帮爸妈追回银碗和藏药的8951块,对于退休老人,这是一大笔钱了,现在两个老人天天都自责,我看了心里也很难受。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松潘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协调,您已与经营者达成退货退款协议。 非常感谢您对四川省和阿坝州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责成有关部门加大对旅游购物市场的监管力度。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请您直接向松潘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电话:0837-7232097)或阿坝州旅游投诉直通车(http://www.abzta.gov.cn/abqzzzzlytsztc/)投诉。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 2016年8月13日:我与妈妈到九寨沟旅游,16号途中被导游带到松潘县和谐山巴藏寨参观,86号卓玛接待了我们参观她家。卓玛介绍了藏家的风俗后,重点向我们介绍了该村的银饰品,大力宣扬藏银对人体的好处,说是能刮痧治病,还现场进行了演示,并传授治疗腰椎、颈椎的藏家土方,说她们的银饰品是国家扶持,用藏药泡过后,由村里手工打造。每克16元,村里只挣取3元每克的手工费,随后带我们来到他们村里购物中心去,在卓玛神奇的说法下,我购买了两个手镯、一个银碗,一个银杯。共计金额7788元。回来后,我在网上看到很多关于九寨沟藏银的帖子,含银量低且含有重金属,原本计划是给父母用的,这下怎么敢使用。且商场里面纯银售价大概在12元左右,这个价格也是偏高。九寨沟和黄龙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风景优美如画。可是在藏寨的经历让此次旅行蒙上了一层阴影,感觉被骗了,本着颗真诚的心去玩,结果被诱导去消费,希望王书记给与协调帮助,予以退货退款。谢谢政府及王书记。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松潘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协调,您已与经营者达成退货退款协议。 非常感谢您对四川省和阿坝州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责成有关部门加大对旅游购物市场的监管力度。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请您直接向松潘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电话:0837-7232097)或阿坝州旅游投诉直通车(http://www.abzta.gov.cn/abqzzzzlytsztc/)投诉。

【网民留言】

你好, 王书记,我的家人被以各种理由骗到绵阳涪城区跃进路的一个打着XX松花粉的传销组织里,这里上一星期课,达到洗脑目的,每人交三万多,鼓吹两年后可以挣到500万,以发展下线的金字塔形式分红得利,只是不限制人身自由,这么明显的传销模式为什么去派出所报案,却不给立案,也不管!难倒是说绵阳传销太多,派出所见怪不怪了,懒得理!请问!如果公安部门都不管这样的事情,那么人民的利益保证我该找谁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的事项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传销历来都是公安机关联合工商部门严厉打击处理的对象。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传销行为进行打击。您反映的被亲友拉到绵阳交钱参与传销这种行为属于轻微违法,您及拉您到绵的亲友尚属于工商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的对象,由于你们目前参与传销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所以公安机关只能依法进行教育和劝返。一旦组织参与传销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必会依法立案严处。 绵阳市、区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打击在绵的非法传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2015年4月以来,我局联合工商等部门多次开展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已先后打掉传销窝点90余个,抓获传销骨干成员21人,挡获并教育遣返参与传销人员400余名。2016年以来我局继续加大对本辖区传销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8月底,我局再破获一起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依法刑事拘留涉嫌组织领导传销人员12名,挡获参与传销人员273名,将视情节轻重分别进行教育遣返或移送区工商部门处理。 经对工区派出所(跃进路为工区派出所辖区)今年7、8月以来的报警记录进行查询,暂时没有收到类似的报警。由于您没有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无法就您来信反映的派出所接到报警不管的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如您有其他线索或问题可直接致电我局反映(我局24小时值班电话0816-2261471,联系人:黄飞),便于我们及时出击,有效查实处理。 感谢您对公安机关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是在东莞打工的自贡市自流井区失业职工,2001年被公司买断5年工龄,从此成为失业职工,户口所在地没有一席之地,家安在老家农村,家中有近80岁的老母亲,妻子在家带着二岁的儿子供养高中阶段的女儿,家里人虽然是农村户口却没有土地,也就没有任何种植收入,我在东莞工地做焊工,临时工的性质,就靠我的微薄的收入供养一家五口人的读书和老幼生活开支,我们这种情况说说农民却没有土地,说是城市人,却没有工作,没有住房,上级的领导干部根本就不知道我们该属于哪里管辖,一直就是无人问津的状况,以至于我们过得特别困难,母亲国家不是对失业职工有优惠政策吗?我想我的户口所在地申请廉租房或者公租房,或者申请小额贷款开一个焊接加工,装修类店铺,算我自行创业可以吗?因为家里人也没有土地,也算失业人员啊。我们这种家庭能否妥善安置一下,谢谢书记。打扰了。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由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东兴寺街办事处答复如下: 经了解,您的户籍属自流井区三八路社区,是华西集团十一建筑公司集团户,您随家人长住于富顺,属东街“空挂户”。关于您咨询的就业优惠政策问题,依据国家劳动就业政策,有就业意愿且具备相应劳动能力的个人,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将为其提供相应的就业援助。请您到东兴寺街劳动保障服务所进行登记,如有相关职业培训、企业介绍,东街将全力为您提供相应服务。小额贷款的申请按照就业局的相关政策规定,对象主要针对户籍在自流井区,且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镇劳动者和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者和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若您要申请小额贷款,请到自流井区就业局,依据相关程序申请办理。关于廉租房或公租房问题,依据《自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您可向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感谢您的留言!如您还有相关问题可直接向东街办事处咨询,电话:0813-8751008。

【网民留言】

敬爱的王书记你好: 我是一个平民百姓,我们家门口违法建个厂,现在又在做家具,空气污染,有油漆,灰尘,还有排出来污水,跟我们家人带来严重身体上危害,跟村上反应没有得到解决,他们厂营业一天我们村就遭受一天,希望王书记看到留言跟我们主持公道,还给我们一个好空气,好的生活方式!! 我们村在四川省成都市崇州江源镇文观村八组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留言反映崇州市江源镇文观村8组家具厂环境污染的问题,经崇州市环境保护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与您电话联系得知,您反映的企业为新完美家具厂,经营者为黄某某,原材料为中纤板,产品为板式家具。 二、调查处理情况 8月31日,我市环保局已接到群众对该家具厂的环境投诉,并于9月1日会同江源镇政府环保办工作人员对该家具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周边住户进行了走访询问。经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家具厂未配套相关污染治理设施,生产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周围住户和大气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9月2日,我市环保局依法对该家具厂下达了《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要求江源镇政府环保办加强对该家具厂的巡查监督,禁止其违法生产。目前,我市环保局正对该家具厂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9月8日,我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会同江源镇政府环保办工作人员对该家具厂进行现场检查,该家具厂未生产。经走访调查,该家具厂自9月1日停产后至今未生产。下一步,我市环保局和江源镇政府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禁止其违法生产。 当日,我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与您取得了联系,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您,您表示满意。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与2016年6月5日前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龙泉银河博美装饰城A区3栋2楼成都万好家居挑选家居,当天看了3样东西(1.8床、沙发、高低床),只是有意向但未确认实际购买这3样东西,商家也说的是以618活动为准,商家以参加618活动为由要求我们交1000元定金,618活动当天商家又以享受618活动低价为由要求我们又交了1000元钱,就这样期间商家没有与我们进行任何的联系与沟通,也没有去我家量家居的尺寸,直到8月20号左右商家打来电话说上门送货,在核对订单的时候说有这3样东西,要求我们买下所有(1.8床、沙发、高低床)的东西。严重申明:商家在没有去我家量尺寸,也没有跟我们客户进行任何的沟通的情况下,就把这些东西做好,还强行要求我们购买。希望书记给我们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反映银河博美装饰城成都万好家居强卖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2016年8月29日,区市监局执法人员与您取得联系,向您了解有关情况。10时左右,经区市监局召集您们双方调解,达成了一致意见,退还定金1400元。 2016年8月30日10时,区市监局执法负责人与您取得电话联系,您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对区市监局的工作表示满意。 谢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

王东明同志简历 | 给四川省委书记留言

尹力同志简历 | 给四川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9月18日电 日前,四川省各地针对网民给省委书记、省长的46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牛脑寨村,村长拉帮结派,贪污腐败,从08年地震那时候开始,政府补助也变向性以其它方式代替,从中渔利,村民敢怒不敢言,因为他们关系通天,他的亲戚都是汶川的大官,惹不起。而且有人发表意见,晚上就带社会上的人带家里去恐吓威胁!村长、组长就祥一群社会流氓,村上的工程都是他们亲戚做,占村上的土地从来不赔付,强制征用。垦求尊敬的王书记彻查此事,还村民公道。08年以后好像查了他一次,据说退了十多万,而这十多万又不知去向,因为他关系好,此事不了了之。这几年他最少变向贪污上百万,他们亲戚都发财了,而村民怨声载道,希望能追回这些善款,落实到村民头上。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 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汶川县纪委、威州镇纪委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查,倪某,2003年11月至2012年9月任汶川县威州镇牛脑寨村村主任,2013年11月至今任汶川县威州镇牛脑寨村村主任。 (一)关于反映倪某拉帮结派、贪污腐败的问题。 经查,2016年7月初,牛脑寨村修建产业道路时,需占用威州镇牛脑寨村一组村民佘某家的部分老宅基地及土地,威州镇人民政府和牛脑寨村两委就赔偿标准与佘某家多次协调都未达成共识,佘某对此不满意,故编造反映倪少伍拉帮结派、贪污腐败的问题,现产业道路已改道实施,改道后道路已不涉及占用佘昆家老宅基地及土地。 (二)关于反映倪某违纪未得到处理的问题。 经查,2011年4月,牛脑寨村两委会在组织实施灾毁土地复垦整理、宅基地调剂项目时,虚报占地面积6.6亩,套取占地补偿资金14.025万元,其中:倪某虚报占地面积1.2亩,套取国家资金2.55万元。2012年8月,汶川县纪委威龙片区纪工委对反映威州镇牛脑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人贪污项目资金的问题进行了查处,倪某在调查组调查期间主动上缴该违纪款。因倪某当时非中共党员,汶川县监察局按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于2012年8月28日,向威州镇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责令威州镇牛脑寨村村委会干部倪某等三人辞职的建议》(汶监建字【2012】2号),倪某于2012年9月辞去威州镇牛脑寨村村委会主任职务,其他涉案人员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违纪款14.025万元予以收缴汶川县财政。 威州镇纪委已对牛脑寨村村委会主任倪某进行了谈话提醒,督促其依纪依法依规处理好村级事务,如您还需反映问题,可直接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你好,我是资阳市雁江区雁江镇雁家村村民。我们这里是城乡结合部,属于棚户区改造,2015年11月份就拆迁签字,属货币补偿,到现在快一年时间了都无人问津。找资阳市政府,无数次都没有明确的回复。现在我们队的房屋大部分都不能住人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有些都已经倒塌,请问钱好久才能拿得到?还有我们这里情况比较特殊,从30多年前就开始封户,不准我们建房和改建,几代人都挤在这种极不安全的房屋里。还有现在签了字,钱也不拿给我们,所以只能求助王书记!

答复意见:

尊敬的“匿名”网民: 2016年8月30日,你在《人民网》上关于 “棚户区改造为什么一直拿不到赔偿款”(资信网督【2016】150号)的信访事项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征收局对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资阳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雁家拆旧点)于2015年10月启动,涉及雁家村1、6、7、8组,共计358户,已签订房屋征收补偿(货币补偿)协议351户。因货币补偿款至今未落实、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你们在今年6、7、8月期间,多次到市信访局、市区房屋征收局和雁江镇人民政府集访。市征收局也多次接访并作了答复,因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开行棚户区贷款资金,需国开行对项目资料进行审查后,才拨付贷款资金。目前国开行正在对项目报账资料进行审查,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我局都与国开行进行了对接,希望其加快资料的审查并尽快拨付资金。给你们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与支持。

【网民留言】

我是8月19日报的重庆的团,四天汽车九寨沟旅游,22日那天,都是在车上或者购物, 一大早导游带我们到阿坝州茂县凤仪镇绣轩丝绸店,当时营销人员极力鼓吹绣轩丝绸生产的丝绸和蚕丝被,给我们展示的产品也确实不错,当时我买了两套丝绸四件套和两床蚕丝被,一共花了2500元,邮寄回家检查之后才发现,与现场展示的不符,丝绸四件套是假的,蚕丝被也是假的,质量差无吊牌属三无产品,因此强烈要求商家退款退货,恳请领导给予该处理,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茂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协调,已退货退款。 非常感谢您对四川省和阿坝州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责成有关部门加大对旅游购物市场的监管力度。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请您直接向茂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电话:0837-7420312)或阿坝州旅游投诉直通车(http://www.abzta.gov.cn/abqzzzzlytsztc/)反映。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 我是8月27日在此留言的重庆游客,由于自己在旅游购物中缺乏经验,心急退货,没有第一时间联系相关部门电话咨询,而是想到了给地方最高领导留言。没想到这么快就得到了回复和解决,就此发生的事情我表示真诚的感谢!同时感谢领导对此事的高度关注、及工作人员热情的帮助,还有各个购物点积极办理了退货退款。相信四川的旅游业会越来越好!最后在此敬上万分的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四川省、阿坝州旅游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优化旅游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网民留言】

省委书记您好,我是龙泉驿区恋日家园小区居民,我们入住小区已经十多年,十多年间恋日家园附近的道路至今都没有命名,也没路牌。最近通过政府招标网看到小区附近要进行修路前的设计招标。但小区居民都不知道洪慧路,恋日中路,恋日南街具体在啥位置,还因为恋日家园附近断头路的确太多,猜都猜不准这几条路在哪里。请明示这几条路具体位置,并尽快给小区道路命名,并安装路牌,以方便市民出行。烦请回复,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反映恋日家园小区间道路修建及命名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留言反映该区间道路改造的问题。经区建设局查实,洪河大道恋日家园附近小区区间道路没有与洪河大道相连,该片区出行只能依靠洪河北路,给周边居民出行带来了不便。为此,我区已将该区间道路(万科路断头路〈龙泉段〉)纳入2016年建设计划,业主为区城投公司。目前,区城投公司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预计10月后进场开工建设。下一步,区建设局将会同区重大办继续跟踪,强力推进洪河片区市政道路建设,尽快解决居民出行难问题。 关于您留言咨询该区间道路何时命名的问题。经区民政局查实,该区间道路(万科路断头路〈龙泉段〉)确未命名。目前,区民政局已会同大面街办开展了前期工作,并按照程序要求大面街道上报命名方案,尽快解决该区间道路命名的问题。 感谢留言。

【网民留言】

东明书记你好,我是安岳县人,每天都要经过S206从县城去往文化方向,过去这条路很差,最近几年修好了,大家也很爱惜,可最近一年来,县城工地的运渣车每天都经此线将渣土倒往一处标记了此处禁倒渣土的地方,这些运渣车不仅运输过程违规,比如超高、超重等,还互相超速,尤其是转弯时,大量渣土、石块还会被甩落在路上到处都是,使得该路段成为了人们口中的魔鬼路段。现在几乎每天都会发生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有的是因为下雨,因渣土被雨水浸润,使得过往车辆打滑、翻车;有的是为了躲避弯道上突然多出来的大型石块,而追尾、翻车;还有的是因为路上的小碎石导致车辆转弯打滑侧翻等等,前几个月,我在回县城路上甚至看到100米不到的路上因打滑翻了至少六辆大大小小的车,而摩托车是过一辆倒一辆;还有几次看到有大货车甚至翻下了悬崖、我自己的车也经历了一次因第一辆车在弯道突然翻覆,后面几个车接连躲避不及追尾。最近,我的车玻璃更是在行驶中被来往的货车上掉落的小碎石砸了许多印记,有两处甚至看到了明显的裂痕。交通局、交警队等在事故发生后会派人来处理,但是整治一两天就不了了之,道路现在也是坑坑洼洼,这条路是去往安岳县南边几十个乡镇的必经之路,本来就是爬山路,弯多路陡,现在又因为县上部分部门的默许或者是不作为,导致这条路成为了几十个乡镇人民的噩梦, 老百姓的车辆损失等也无法获得相应补偿,只能自掏腰包,然而在倾倒渣土的地方还有人对进入的运渣车收费,不知道这收费难道是合理的?就在他们旁边不是明显挂着此处严禁倾倒渣土吗?有关部门难道几个月都发现不了这样的事情?现在是人民的政府,你们是为人民服务,可是你们的不作为或者默许行为,却伤害了许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我只是想呼吁,有关部门不要再这样执法了,有检查的时候就禁止运渣车来此倾倒,检查结束,又恢复正常,发生事故的时候就严查一下,一天后又回复正常。省上任何巡视组随时来看,特别是早上,都能看到这样的现象,说多了也没什么用,请有关部门可以亲自来感受下这魔鬼之路,我书读的不多,文字表达不好,希望书记能看到我们基层民众的心声,祝好。

答复意见:

“匿名”网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省委书记、省长留言“安岳县违法倾倒渣土及运渣车运渣违规等问题”的网帖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县城工地的运渣车每天都经S206线往文化镇方向将渣土到往一处标记了此处禁倒渣土的地方”的问题 2012年4月,县政府第39期《纪要》按照城市中远期规划确定在岳阳镇白石村伍家沟(S206线旁)设立城市建设工程弃土消纳场,主要是为了消纳城市建设工程弃土,规范城区内建设弃土乱倾倒现象,降低城区内扬尘污染。设立禁倒渣土标牌是为了不允许建筑渣土废渣倒入弃土消纳场,杜绝带有污染物的渣土进入弃土消纳场。 二、关于“运渣车超载、超速,渣土掉落致该路段每天都发生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的问题 设立弃土消纳场,有效遏制县城区建设工程弃土处置运输中乱倾倒、抛洒现象。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建筑弃土运输过程管理,对弃土消纳场进出入道路实行了砼硬化。在弃土车辆运输路段,县城监大队执法人员实施24小时巡查制度,对运输弃土车辆的密闭情况及沿途抛撒滴漏建设弃土情况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同时,对施工场地和运输线路安排了保洁人员,发现弃土滴、漏现象时,施工单位及运输线路保洁人员及时进行清扫。 在运输过程中,有较少的滴、漏情况,今后我们将加大巡查、检查、治理力度,做好降尘、除尘工作,随时保证交通道路的顺利畅通。 感谢你的留言!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我是资阳市临江镇公民,我在农机站工作14年,93年镇农机站只给我开据1张未领退职费,多年向镇长问止事未果,今年5月份省巡视组来资阳,我去返映,后按排雁江区农业局来临江镇解决。至今没有结果。望领导们在我有生之年给以落实。

答复意见:

陶全珍: 您好。您通过《人民网》留言“我以七十岁请解决退职费”的网帖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会同临江镇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你在农机站工作14年,93年镇农机站只开据1张未领退职费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之规定,您退职时所在的老鹰农机站应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补偿标准按当时领取工资计算。遵照属地管理原则,您所在的单位属雁江区临江镇人民政府管辖,此款项应由临江镇政府解决。经我局与临江镇主要负责同志沟通并同意,您1971年-1984年在老鹰农机站工作离职后应给予的退职费由雁江区临江镇人民政府解决,我局负责督促临江镇人民政府尽快落实。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网民留言】

迎宾大道博力酒店长期从事卖淫嫖娼活动,长达数年之久,每天几十个小姐上班。客户经多达几十人,听说客户经理每月工资都能达到数十万元,严打期间生意一样火爆。

答复意见:

我局获知网民举报的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查处。9月3日22时许,民警对迎宾大道博力酒店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中未发现存在卖淫嫖娼及其他色情服务违法行为。民警告知该场所负责人,要求加强管理,合法经营,严禁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下一步,分局将继续加大对涉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排查,广辟线索来源,严厉打击涉黄等违法行为。

【网民留言】

迎宾大道博力酒店长期从事卖淫嫖娼活动,长达数年之久,每天几十个小姐上班。客户经多达几十人,听说客户经理每月工资都能达到数十万元,严打期间生意一样火爆。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 我局获知网民举报的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查处。9月3日22时许,民警对迎宾大道博力酒店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中未发现存在卖淫嫖娼及其他色情服务违法行为。民警告知该场所负责人,要求加强管理,合法经营,严禁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下一步,分局将继续加大对涉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排查,广辟线索来源,严厉打击涉黄等违法行为。

【网民留言】

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成都市天府新区行政区。 请问、 1.天府新区人民政府驻地依然是在现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原址吗? 2.成都市是何时向上级部门提交的设立天府新区行政区的请示? 3.华阳街道的正式全称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在国家相关部门查询到的名称为“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华阳镇街道办事处”,而在成都本地挂牌和公章都是“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华阳到底属于双流还是哪里,正式的名称到底有没有“镇”这个字。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网上反映咨询天府新区行政区域划分的问题,经天府新区华阳街道调查后,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行政区域划分的问题 为了加快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建设,经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13年12月1日期,双流县万安镇、兴隆镇、新兴镇、白沙镇、太平镇、煎茶镇、永兴镇、合江镇、籍田镇、大林镇、三星镇和剑南大道南段、元华路以东的华阳街道、正兴镇范围内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事务,由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和服务。驻地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南段288号。 感谢您的留言,如还有疑问,请联系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24小时市民咨询、投诉热线:62596110。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们小区位于郫县犀浦镇恒山北路的尚林家园小区,现在本小区邻街商铺(据了解为开设网吧)为了自己的利益,私自占用公共用地,违规打拆房屋墙体,私自搭建楼梯和占用消防通道,占用公共用地。我们小区居民对以后的房屋建筑的安全性非常提心,我们也是高层建筑,对他们私自对房屋二楼的墙体两处打拆带来的后果非常担心,另外搭建后楼梯的高度高出小区外墙的高度,对于小区的治安安全问题也是非常担心,不法份子可以一步就踏进我们小区内部长驱直入,让我们小区的治安体系形同虚设,如果这样的搭建是合法合规的,以后其它商家相互效仿,情况将更加恶劣。我们几户业主希望有关部门对于此事进行核实,让我们有一个安全可靠的小区可以居住。希望他们这些搭建有相关部门的合法手续及有关部门或机构对已破坏的房屋结构进行安全认定并让改建者对小区房屋安全做出责任保证承诺,还我们一个安全踏实的居住用房。也希望有关部门领导对于不法的改建搭建进行整改或拆除,还我们市民一个整洁、美丽的家园,让我们拥有成都市后花园美誉的郫县越来越美好!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郫县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反映该小区商铺打拆房屋墙体并修建楼梯的情况属实。针对楼梯高度超过小区围墙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问题,物管企业已要求商家在重点区域增设安全防护;规划局执法人员已联系网吧当事人责令其限期拆除违章搭建的钢架楼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在网上看到很多消费者给你留言,全是投诉在茂县买的假丝绸,我也是和他们一样,很不幸的在2016年8月14号在茂县绣轩丝绸店的工作人员极力讲解诱购下,说是政府部门扶持绝对的正品,市场上是没有这么优惠的价格,一开始5000元2套,后来优惠活动是2套第七代加上2床3斤的蚕丝被只需付2500元,送的抱枕和睡衣。说是百分百蚕丝,可我回来打开看的和工作人员在现场介绍的不一样,里面根本不是蚕丝的成分,四件套的面料根本就不是百分百的蚕丝,想不到我们旅游到阿坝州,带着对灾区人民的爱心去购物,结果茂县绣轩丝绸公开做假,欺骗所有的旅游消费者,现在我希望通过您,让茂县绣轩丝绸给我退货退款,商家承担运费,还旅游消费者一个清净。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茂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协调,已退货退款。 非常感谢您对四川省和阿坝州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责成有关部门加大对旅游购物市场的监管力度。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请您直接向茂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电话:0837-7420312)或阿坝州旅游投诉直通车(http://www.abzta.gov.cn/abqzzzzlytsztc/)反映。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古蔺县的公民。请问白杨坪大桥什么时候开工建设,说了很长时间了,可以给一个准确的时间吗?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你好,你咨询柏杨坪大桥何时开工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柏杨坪大桥已纳入泸州市渡改桥项目规划。目前,市县交通部门正在开展建设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感谢你的留言。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在2016年8月21日,从九寨沟回来的路上被诱导购买天价药材,希望能退货。当天坐大巴从九寨沟回成都,司机在松潘县境内一家特产店停车,叫大家上厕所,我上完厕所顺便看了下药材,并没打算买,突然来了一30左右的小伙站我身边和店员聊了起来,说那药如何如何好,并说他妈的病就是吃那药治好的,然后就讲价,我就问那是什么,他们一直没说,只说这东西泡酒吃了好,国内没有,后面他们讲到成交价为5块,说着店员拿了两个袋子分成两份,我并没确定要买,只是一直追问是不是5块钱一两,但他们一直不回我,买的说要打成粉再称,然后店员就拿着两份去打粉,其间我一直没确定要买,只是在不停问价格,等打成粉后告诉我是5块钱一克,并说其中一份是我的,然后同买的并告诉我打成粉就一定要买,说藏族人做生意都这样,一称将近400克,其实拿去打粉时只有几个,估计店员后面还加了,计算价格1900元,我说不要那么多,并叫同买的帮我分点,他说不行,我只好买,因为没有那么多现金,只好用支付宝付了款,后面同买的那个人没上车,估计是一伙的,觉得上骗后悔不已,连名字都不知道就要付款购买,打110后警察告诉我可能买的是玛卡,后面我网上查了一下玛卡的价格,十分之一的价格都不到,这几天想着这事都寝食难安,汶川地震,我当时只有1500的工资,也捐了几百块尽棉薄之力,希望王书记能帮我做主,能退货处理,不胜感谢!祝王书记工作顺利!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松潘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协调,您已与经营者达成退货退款协议。 非常感谢您对四川省和阿坝州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责成有关部门加大对旅游购物市场的监管力度。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请您直接向松潘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电话:0837-7232097)或阿坝州旅游投诉直通车(http://www.abzta.gov.cn/abqzzzzlytsztc/)投诉。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 为了孝敬父母,2016.8.19号特意给他们在 “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报了九寨沟-黄龙双汽三日游,旅行团承诺全程无购物,可是后来微信发来的合同居然写上有自愿购物的行程安排,但是当时钱也给了,想着自愿购物,不买就行了。 2016.8.20~8.22三天,最后一天8.22基本全程就是购物,在导游和工作人员的口灿莲花下,我爸妈先后在“漳金第一寨”买了一套银碗4611,买了4340的藏药,加上牦牛肉、200多的梳子,林林总总加起来总共花了10000多,老两口本来开开心心出去玩,回来不仅自己带的钱花光了,还跟导游借了8951块,我爸妈都已退休,每月只有1000,2000的退休金,整个旅行团就我爸年纪最大,我不知道他们欺骗老人心里有没有觉得愧疚,现在我爸妈回来了,才恍然觉得是上当了,莫名其妙就被骗了1万多,是人心情都不好受,更别说怎么大年龄的老人了,辛苦挣的钱就这样没了。 他们在“漳金第一寨”买回来的银碗,我网上搜了下,跟“曲女士投诉松潘县川主寺镇漳金第一寨”这篇说的一模一样,一样是有个卓玛介绍说藏族女人都很健壮,原因是从小佩戴银饰。2008年地震,许多外地人,在她们那里呆一段以后,发现大肚子不见了,更强壮了,其原因就是她们那里,水里土里,到处是银离子。还说她就是当时地震活下来的人,当时新闻上的照片就是她,还说李克强总理也在他们那买银碗。把他们的银制品吹上了天,我爸妈想着孙子,为了孙子健康,就咬牙买了,因为身上没带那么多钱,卓玛就建议他们跟导游借,导游很爽快就把钱借我爸妈了。返回家以后,我被这个价格惊住了,这么贵,我问朋友如果是990银,应该标示“s990”但是我妈买回来的碗990前面没有“s”,而且重量也不正常,异常重,我在本地的商场里了解,纯银制品,包括手镯、银碗才5元一克,我想高原贵一些,也不应该差好几倍之多。她还夸大银碗、手镯的作用,让我爸妈对银碗能治病信以为真。 还有买回来的藏药,我身体不好,我妈对我关心则乱,听当地人说,藏医多么神圣,在那里相当于半个活佛,说藏药多么神奇。我妈想家人身体健康,听信了医生包治的承诺,买了4340元的黑枸杞、藏红花、雪莲。我拿去找当地老中医咨询,说的黑枸杞根本不是黑枸杞,就这些藏民嘴里的半个活佛,连蒙带骗的卖给我们这些对药理完全不懂的游客。 王书记我只想帮爸妈追回银碗和藏药的8951块,对于退休老人,这是一大笔钱了,现在两个老人天天都自责,我看了心里也很难受。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松潘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协调,您已与经营者达成退货退款协议。 非常感谢您对四川省和阿坝州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责成有关部门加大对旅游购物市场的监管力度。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请您直接向松潘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电话:0837-7232097)或阿坝州旅游投诉直通车(http://www.abzta.gov.cn/abqzzzzlytsztc/)投诉。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 2016年8月13日:我与妈妈到九寨沟旅游,16号途中被导游带到松潘县和谐山巴藏寨参观,86号卓玛接待了我们参观她家。卓玛介绍了藏家的风俗后,重点向我们介绍了该村的银饰品,大力宣扬藏银对人体的好处,说是能刮痧治病,还现场进行了演示,并传授治疗腰椎、颈椎的藏家土方,说她们的银饰品是国家扶持,用藏药泡过后,由村里手工打造。每克16元,村里只挣取3元每克的手工费,随后带我们来到他们村里购物中心去,在卓玛神奇的说法下,我购买了两个手镯、一个银碗,一个银杯。共计金额7788元。回来后,我在网上看到很多关于九寨沟藏银的帖子,含银量低且含有重金属,原本计划是给父母用的,这下怎么敢使用。且商场里面纯银售价大概在12元左右,这个价格也是偏高。九寨沟和黄龙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风景优美如画。可是在藏寨的经历让此次旅行蒙上了一层阴影,感觉被骗了,本着颗真诚的心去玩,结果被诱导去消费,希望王书记给与协调帮助,予以退货退款。谢谢政府及王书记。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松潘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协调,您已与经营者达成退货退款协议。 非常感谢您对四川省和阿坝州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责成有关部门加大对旅游购物市场的监管力度。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请您直接向松潘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电话:0837-7232097)或阿坝州旅游投诉直通车(http://www.abzta.gov.cn/abqzzzzlytsztc/)投诉。

【网民留言】

你好, 王书记,我的家人被以各种理由骗到绵阳涪城区跃进路的一个打着XX松花粉的传销组织里,这里上一星期课,达到洗脑目的,每人交三万多,鼓吹两年后可以挣到500万,以发展下线的金字塔形式分红得利,只是不限制人身自由,这么明显的传销模式为什么去派出所报案,却不给立案,也不管!难倒是说绵阳传销太多,派出所见怪不怪了,懒得理!请问!如果公安部门都不管这样的事情,那么人民的利益保证我该找谁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的事项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传销历来都是公安机关联合工商部门严厉打击处理的对象。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传销行为进行打击。您反映的被亲友拉到绵阳交钱参与传销这种行为属于轻微违法,您及拉您到绵的亲友尚属于工商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的对象,由于你们目前参与传销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所以公安机关只能依法进行教育和劝返。一旦组织参与传销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必会依法立案严处。 绵阳市、区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打击在绵的非法传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2015年4月以来,我局联合工商等部门多次开展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已先后打掉传销窝点90余个,抓获传销骨干成员21人,挡获并教育遣返参与传销人员400余名。2016年以来我局继续加大对本辖区传销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8月底,我局再破获一起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依法刑事拘留涉嫌组织领导传销人员12名,挡获参与传销人员273名,将视情节轻重分别进行教育遣返或移送区工商部门处理。 经对工区派出所(跃进路为工区派出所辖区)今年7、8月以来的报警记录进行查询,暂时没有收到类似的报警。由于您没有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无法就您来信反映的派出所接到报警不管的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如您有其他线索或问题可直接致电我局反映(我局24小时值班电话0816-2261471,联系人:黄飞),便于我们及时出击,有效查实处理。 感谢您对公安机关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是在东莞打工的自贡市自流井区失业职工,2001年被公司买断5年工龄,从此成为失业职工,户口所在地没有一席之地,家安在老家农村,家中有近80岁的老母亲,妻子在家带着二岁的儿子供养高中阶段的女儿,家里人虽然是农村户口却没有土地,也就没有任何种植收入,我在东莞工地做焊工,临时工的性质,就靠我的微薄的收入供养一家五口人的读书和老幼生活开支,我们这种情况说说农民却没有土地,说是城市人,却没有工作,没有住房,上级的领导干部根本就不知道我们该属于哪里管辖,一直就是无人问津的状况,以至于我们过得特别困难,母亲国家不是对失业职工有优惠政策吗?我想我的户口所在地申请廉租房或者公租房,或者申请小额贷款开一个焊接加工,装修类店铺,算我自行创业可以吗?因为家里人也没有土地,也算失业人员啊。我们这种家庭能否妥善安置一下,谢谢书记。打扰了。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由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东兴寺街办事处答复如下: 经了解,您的户籍属自流井区三八路社区,是华西集团十一建筑公司集团户,您随家人长住于富顺,属东街“空挂户”。关于您咨询的就业优惠政策问题,依据国家劳动就业政策,有就业意愿且具备相应劳动能力的个人,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将为其提供相应的就业援助。请您到东兴寺街劳动保障服务所进行登记,如有相关职业培训、企业介绍,东街将全力为您提供相应服务。小额贷款的申请按照就业局的相关政策规定,对象主要针对户籍在自流井区,且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镇劳动者和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者和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若您要申请小额贷款,请到自流井区就业局,依据相关程序申请办理。关于廉租房或公租房问题,依据《自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您可向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感谢您的留言!如您还有相关问题可直接向东街办事处咨询,电话:0813-8751008。

【网民留言】

敬爱的王书记你好: 我是一个平民百姓,我们家门口违法建个厂,现在又在做家具,空气污染,有油漆,灰尘,还有排出来污水,跟我们家人带来严重身体上危害,跟村上反应没有得到解决,他们厂营业一天我们村就遭受一天,希望王书记看到留言跟我们主持公道,还给我们一个好空气,好的生活方式!! 我们村在四川省成都市崇州江源镇文观村八组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留言反映崇州市江源镇文观村8组家具厂环境污染的问题,经崇州市环境保护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与您电话联系得知,您反映的企业为新完美家具厂,经营者为黄某某,原材料为中纤板,产品为板式家具。 二、调查处理情况 8月31日,我市环保局已接到群众对该家具厂的环境投诉,并于9月1日会同江源镇政府环保办工作人员对该家具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周边住户进行了走访询问。经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家具厂未配套相关污染治理设施,生产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周围住户和大气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9月2日,我市环保局依法对该家具厂下达了《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要求江源镇政府环保办加强对该家具厂的巡查监督,禁止其违法生产。目前,我市环保局正对该家具厂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9月8日,我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会同江源镇政府环保办工作人员对该家具厂进行现场检查,该家具厂未生产。经走访调查,该家具厂自9月1日停产后至今未生产。下一步,我市环保局和江源镇政府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禁止其违法生产。 当日,我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与您取得了联系,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您,您表示满意。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与2016年6月5日前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龙泉银河博美装饰城A区3栋2楼成都万好家居挑选家居,当天看了3样东西(1.8床、沙发、高低床),只是有意向但未确认实际购买这3样东西,商家也说的是以618活动为准,商家以参加618活动为由要求我们交1000元定金,618活动当天商家又以享受618活动低价为由要求我们又交了1000元钱,就这样期间商家没有与我们进行任何的联系与沟通,也没有去我家量家居的尺寸,直到8月20号左右商家打来电话说上门送货,在核对订单的时候说有这3样东西,要求我们买下所有(1.8床、沙发、高低床)的东西。严重申明:商家在没有去我家量尺寸,也没有跟我们客户进行任何的沟通的情况下,就把这些东西做好,还强行要求我们购买。希望书记给我们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反映银河博美装饰城成都万好家居强卖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2016年8月29日,区市监局执法人员与您取得联系,向您了解有关情况。10时左右,经区市监局召集您们双方调解,达成了一致意见,退还定金1400元。 2016年8月30日10时,区市监局执法负责人与您取得电话联系,您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对区市监局的工作表示满意。 谢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

 

【网民留言】

一、炜岸城二期房屋严重违反设计规范:1、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3.5.18条:给水管不论金属管还是塑料管(含复合管)均不得直接埋设在建筑剪力墙钢筋内及结构层内。如一定要埋设在结构层时,必须在管外设置套管,这可以解决在套管内敷设和更换管道的技术问题,且要经结构工种的同意,确认埋在结构层内的套管不会降低建筑结构的安全可靠性,这种情况是:PP-R塑料给水管直接敷设在钢筋混凝土结构层内,外径不宜大于25mm,2、现场的实际情况是:PP-R塑料给水管直接敷设在剪力墙钢筋混凝土结构内,剪力墙为承重墙,而炜岸城的剪力墙居然含有大量的砖块,可见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未能严格把控质量,严重违反国家强规。3、构造柱钢筋均切断,外墙未封堵,填充物为泡沫。4、顶板有一个洞,里面均是泥土。 二、疑问:1、如此严重的违反国家规范的情况下,却能够通过质监验收,并大量交付业主,难道我们的国家质监部门没有发现问题,或是发现了问题没有持续跟踪,造成严重安全、质量隐患。2、构造柱内钢筋切断并塞满泡沫,外墙未封堵,将来必定会漏水,如地震 这个房子如何抗震? 三、安全隐患:塑料管众所周知都是有使用年限的,钢化塑料盆使用几年也会脆弱吧!且塑料管在施工中与钢筋和大量机械接触中,极易破损或降低使用寿命,那么势必要将管道从结构层内敲打出来,还要切割一部分钢筋。一个漏水点打出来就是一大片,整栋楼如此多的管道,今后哪怕是1%的损坏,一栋楼敲打的窟窿想必也不下数百个,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破损率会越来越高,恐怕对结构有不小的影响。 四、管道因为在结构层内,管道漏水不会及时内发现,一旦水流从薄弱环节流出,积蓄了相当的时间,要维修管道,需要踢打出一大片区域,才能准确找到漏水点,势必对结构及装修层造成大量破坏,而且会严重影响到楼下一层的顶面。 六、其他危害:钢筋混凝土强度高,维修困难,每次维修会对上下两层的结构面、装饰面造成严重的破坏,影响面大大增加。试问我们的国家质监部门是如何通过验收且合格的?????????请政府督促开发单位全面整改,维护公共建筑安全。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反映炜岸城二期房屋质量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区建设局质监站查实,您反映的炜岸城二期小区存在房屋质量问题情况基本属实。 区建设局质监站已责成该项目开发商督促相关保修单位严格落实保修责任。经协商,您与开发商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现已进行了处理。 下一步,区建设局将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对该小区存在的问题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同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2016年9月2日,区建设局质监站负责人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告知您有关情况,您对此表示满意。 谢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你好! 我所在的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金龙村于去年开始生态移民,感谢政府对我们的关心和照顾,谢谢!我有几个问题请问你 (1) 之前中央要求农民不放弃承包权,不放弃林权,不放弃流转收益为前提进城,为什么我所在地却要求放弃所有一切(虽然说自愿但还是有强迫嫌疑)?而且每人还要缴纳6300的又是为什么?希望能得到满意的答复!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咨询洛带镇金龙村生态移民有关政策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我区未执行“农民不放弃承包权、不放弃林权、不放弃流转收益为前提进城”的问题。经区统筹委核实,您反映的是国务院2016年7月27日出台的《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国发〔2016〕44号),该通知第三条第九款“地方政府不得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转让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或将其作为进城落户条件”之规定,我区严格执行该通知要求,对个人通过打工、购房等方式达到入城条件自主进城落户农户不以强行转让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为前提;您个人若要采取打工、购房等方式将户籍迁入城市落户,您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仍可享有。 您反映的“要流转‘两权’进城”实为您所在洛带镇金龙村实施的生态移民项目,该项目是我区运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思路和办法,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支撑,坚持“农民主体、两委主导、市场主力”而实施的,是否实施、是否参与、怎么参与均由群众自主决定。若群众不愿意自愿流转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可以选择不参加生态移民项目。 关于您反映缴纳6300元的新旧房屋抵扣款的问题。经区统筹委核实,抵扣6300元是指该项目旧房抵扣款。由于生态移民项目已采取异地统规统建方式对参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了35m2的住房安置,所以对其旧房进行35 m2的旧房抵扣、不作补偿。而您所在金龙村生态移民项目实施中,按照村民表决通过的《安居兴业实施办法》,对您旧房进行了全面积补偿,仅按180元/ m2的标准缴纳了35 m2的旧房抵扣款。按照《安居兴业实施办法》所确定的补偿标准,35 m2的旧住房最差(土砖草房)也值15750元,远高于您所说的6300元,仅此一项,已让您至少受益9450元。 下一步,区统筹委将会同洛带镇做好政策解释沟通工作,让群众知道可以在自行进城落户和参与生态移民进城安居兴业中自主作出选择。 由于您留言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区统筹委相关部门负责人无法告知您上述处理情况。若仍有疑问,您可拨打区统筹委电话(84859530)咨询。 谢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

【网民留言】

自贡富顺互助镇李寺村六组顺翔养殖,号称最现代化养鸡场,噪声特别大,经常大晚上警报一直大响,每天有几次,鸡毛吹的到处都是,天稍微热点,就特别臭,肯定没有达到规定的环保等级,也有环保局领导下来看过,一个月以后12369才回复,说是要雨季以后才开始弄这个围墙的问题,噪声也得不到治理,天天特别吵,而且都害怕呼吸到鸡毛的细绒毛,天天门窗紧闭,对生活造成了特别大的困扰,希望有关部门能彻底治理,能立马治理,我们也是小农民,得罪不起大老板,村支书也说没有办法,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让我们的生活恢复到平静的日子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农村鸡场污染,号称川南最现代化养鸡场”的问题,现由富顺县环境保护局办理答复如下: 我局执法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顺翔养殖场位于互助镇李寺村六组,有鸡舍三间,养殖蛋鸡合计十万余只,鸡粪直接送到永年镇有机肥厂处理。信访人住房距离养殖场约100米,存在一定的噪声和粉尘污染。执法人员对顺翔养殖场提出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搭建遮挡设施,防止鸡毛污染环境;二是对排风口采取消音降噪措施。养殖场预计本周内落实第一项整改措施,对排风口的降噪处理也已经联系了设备厂家近期前来现场踏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促顺翔养殖场,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消除污染。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 你好! 我是自贡市富顺县水岸城业主,该小区由自贡品诚物业公司管理,我们在装修前,物业公司要求我们交纳每户2000元的装修证金,说要装修验收后一年才能退还,想问一下,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的做法是否合理,有无法律依据。是否属于乱收费行为?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是否合法”的问题,现由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办理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相关规定,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政府指导价,装修保证金不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其中未对装修保证金做明确规定,是否收取由物业服务公司与您协商处理。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自贡富顺互助镇李寺村六组顺翔养殖,号称最现代化养鸡场,噪声特别大,经常大晚上警报一直大响,每天有几次,鸡毛吹的到处都是,天稍微热点,就特别臭,肯定没有达到规定的环保等级,也有环保局领导下来看过,一个月以后12369才回复,说是要雨季以后才开始弄这个围墙的问题,噪声也得不到治理,天天特别吵,而且都害怕呼吸到鸡毛的细绒毛,天天门窗紧闭,对生活造成了特别大的困扰,希望有关部门能彻底治理,能立马治理,我们也是小农民,得罪不起大老板,村支书也说没有办法,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让我们的生活恢复到平静的日子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由富顺县环境保护局答复如下: 我局执法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顺翔养殖场位于互助镇李寺村六组,有鸡舍三间,养殖蛋鸡合计十万余只,鸡粪直接送到永年镇有机肥厂处理。信访人住房距离养殖场约100米,存在一定的噪声和粉尘污染。执法人员对顺翔养殖场提出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搭建遮挡设施,防止鸡毛污染环境;二是对排风口采取消音降噪措施。养殖场预计本周内落实第一项整改措施,对排风口的降噪处理也已经联系了设备厂家近期前来现场踏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促顺翔养殖场,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消除污染。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我们是成都市武侯区簇锦街道月光诚品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几位退休老人,月光诚品小区是2011年交房入住的,共近六百户业主,当时的开发商是成都旭阳房地产开发公司,现转为成都鸿丰万泰房地产公司。小区入住已五年,至今有以下几个问题未解决:一、至今未开通正式用电,仍然是临时用电,且规划设计并安装的是4台变压器变压供电,但至今只开通了1台变压器变压供电,致使小区用电长期处于超负荷、随时可能崩溃的状态。原因是开发商至今未敷设正式用电电缆和办理相关手续。我们不清楚,这种情况当时为什么能通过验收和交房入住?二、至今仍有两百多户业主未拿到产权证(包括房屋和车位产权证)。三、开发商一直不按相关规定向业主委员会提供活动用房。以上问题,小区业主委员会及部分业主无数次找开发商,开发商均以各种理由搪塞,不予办理,而今年以来,连开发商也找不到了,办公室无人上班,打电话无人接听。我们今年上半年也向成都市市长热线投诉过,但办理下来仍然没有实质性的结果。目前,小区业主、特别是未拿到产权证的业主焦急万分。在此恳请王书记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有效的手段促进开发商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解决以上问题,使我们的基本民生和权益得到保障。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月光诚品小区未开通电网的问题,经区经科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月光诚品小区2012年向成都供电公司市场及大客户部申请了正式用电,因当时太平盛世开关站未投运,故无合适电源点;太平盛世开关站投运后,成都市蓉城管线公司回复开发商一直无电力通道供正式用电电缆敷设;2016年蓉城管线公司回复已有合适电力通道,但因小区附近中环路高架桥施工打围,造成无法进行电缆敷设。因此,待中环路高架桥施工完成后,区经科局将督促供电部门催促该小区电力施工单位尽快组织实施。同时区建设局多次协调,开发商表示正积极协调催促施工单位抓紧完成施工内容,尽快开通小区正式用电。 针对反映的部分业主未拿到产权证问题,据区房管局调查了解,涉及产权办理问题,开发商表示目前正配合新的政策向成都市房管局递送办理产权的资料。 针对提供活动用房的问题,该小区业委会于2015年8月正式成立,因开发商没有提供业委会活动用房,物业服务中心腾出一间物管用房用于业委会办公使用。建议由业主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与开发商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产权办理相关问题可咨询成都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联系电话为028-96279694。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记你好! 我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现目前在成都上班。由于处于刚踏入社会的过渡期,所以我想找一些兼职来维持生计。遂在58同城上投递了几分兼职简历,也收到了许多面试邀请。其中一天是关于刷单的兼职,通过客服介绍一系列的流程。我刚开始有些怀疑是骗局,但是想了想他是在58同城上看到我的简历,所以就把戒备心降低了,并且按照他的指示照做,做完后发现我被骗了。骗子骗了我一万九千余元,骗的我一无所有!我于当天下午到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派出所报了案。希望民警能够把这些深恶痛绝的骗子绳之以法,以儆效尤!最好能帮我追回我的血汗钱!庶民在此跪求王书记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大学生网上兼职被骗的问题,经区公安分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接到您的留言后,区公安分局赓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工作。经查,2016年9月3日区公安分局红牌楼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出警并按照程序登记受理,对报案人制作了询问笔录,对58同城网站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初查,该网站注册地位于北京。目前,后续调查工作,公安机关正在有序开展中。 2016年9月5民警与您进行了电话联系,告知您相关情况,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你好,我是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太平镇高笠村村民代表,上次有向你反映过关于我们全村因煤矿开采导致危房问题,至今地方政府没能真正解决。现在我们还处于摇摇欲坠的危房中,镇上书记、镇长均把我们老百姓安全问题置之度外,把我们老百姓生命当儿戏。近期高温刚过,雨水临盆而至,导致地质疏松,而我们全村房屋均处于极度危险空悬位置。希望书记给予重视,帮忙马上处理此遗留问题,高笠村全村村民将感激不尽!!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古蔺太平镇高笠村因煤矿开采导致几十户村民房屋坍塌成为危房,未得到赔付等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2009年起,青龙嘴煤矿周边群众开始反映受灾问题,古蔺县太平镇政府立即成立地灾协调处理工作组,依据《关于古蔺县采矿引发地质灾害治理赔付办法(试行)》(古府办函[2008]153号)文件对青龙嘴煤矿对高笠村因采煤活动导致农户住房受损情况进行了逐户调查评估,2011年开始协调赔付事宜,但因部分农户对赔付标准不满意,未达成赔付协议(当时煤矿还未停产,尚有资金赔付)。经工作组多次努力协调,2014年煤矿企业与部分农户签订赔偿协议,部分农户因赔付标准存在争议尚未与煤矿企业达成一致,但因青龙嘴煤矿停工停产缺乏资金,未按时履行赔付协议。近期,太平镇政府及县政府相关部门再次责成煤矿企业妥善处理采煤引发地灾赔付问题。目前,煤矿企业正在向县政府申请退回所交地质环境保证金,履行赔付责任。下一步,太平镇政府及县政府相关部门将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尽快开展相关赔付工作,妥善处理采矿引发地灾赔付问题,依法维护房屋受损农户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留言。 泸州市古蔺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3日

【网民留言】

你好,省书记,我是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太平镇高笠村村民代表,我村由小煤矿经营几十年之久,导致我村已经有几十户房屋塌陷成为危房,镇政府一直未能及时解决,而且我们找他们的次数已经数不清了,并多次县、市上反映,有背景的人群及村长在2011年已拿到危房搬迁款撤离危房,而我们大部分普通老百姓却只能接受县市政府的莫不关心,以及镇政府的不作为现象,至今依然住在极度危险的危房中。加上现在是雨季,房屋塌陷越来越严重,但煤矿处于暂停状态已有3年多之久,现在我们知道国家对扶贫及自然资源开采导致危房的普遍现象的高度重视,因此我们在此向您反映我们的地方现象,希望政府明察救我们与水生火热之中,本村村民感激不尽。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古蔺太平镇高笠村因煤矿开采导致几十户村民房屋坍塌成为危房,未得到赔付等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2009年起,青龙嘴煤矿周边群众开始反映受灾问题,古蔺县太平镇政府立即成立地灾协调处理工作组,依据《关于古蔺县采矿引发地质灾害治理赔付办法(试行)》(古府办函[2008]153号)文件对青龙嘴煤矿对高笠村因采煤活动导致农户住房受损情况进行了逐户调查评估,2011年开始协调赔付事宜,但因部分农户对赔付标准不满意,未达成赔付协议(当时煤矿还未停产,尚有资金赔付)。经工作组多次努力协调,2014年煤矿企业与部分农户签订赔偿协议,部分农户因赔付标准存在争议尚未与煤矿企业达成一致,但因青龙嘴煤矿停工停产缺乏资金,未按时履行赔付协议。近期,太平镇政府及县政府相关部门再次责成煤矿企业妥善处理采煤引发地灾赔付问题。目前,煤矿企业正在向县政府申请退回所交地质环境保证金,履行赔付责任。下一步,太平镇政府及县政府相关部门将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尽快开展相关赔付工作,妥善处理采矿引发地灾赔付问题,依法维护房屋受损农户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留言。 泸州市古蔺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3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记你好:我是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太平镇高笠村的居民,本村由于小煤矿经营几十年,已导致村内几十户村民房屋塌陷成为危房,已经5年多之久,而且危房程度日益恶化,村民多次联系镇政府,并多次打12345,镇镇府一直未能及时解决,近期又是雨季,村民一直处在担心受怕的危房中,但煤矿现在处于暂停状态,老板不见,求政府领导明察,及时解决我村危房问题,本村村民感激不尽。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古蔺太平镇高笠村因煤矿开采导致几十户村民房屋坍塌成为危房,未得到赔付等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2009年起,青龙嘴煤矿周边群众开始反映受灾问题,古蔺县太平镇政府立即成立地灾协调处理工作组,依据《关于古蔺县采矿引发地质灾害治理赔付办法(试行)》(古府办函[2008]153号)文件对青龙嘴煤矿对高笠村因采煤活动导致农户住房受损情况进行了逐户调查评估,2011年开始协调赔付事宜,但因部分农户对赔付标准不满意,未达成赔付协议(当时煤矿还未停产,尚有资金赔付)。经工作组多次努力协调,2014年煤矿企业与部分农户签订赔偿协议,部分农户因赔付标准存在争议尚未与煤矿企业达成一致,但因青龙嘴煤矿停工停产缺乏资金,未按时履行赔付协议。近期,太平镇政府及县政府相关部门再次责成煤矿企业妥善处理采煤引发地灾赔付问题。目前,煤矿企业正在向县政府申请退回所交地质环境保证金,履行赔付责任。下一步,太平镇政府及县政府相关部门将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尽快开展相关赔付工作,妥善处理采矿引发地灾赔付问题,依法维护房屋受损农户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留言。 泸州市古蔺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3日

【网民留言】

位于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的中森光华一号小区长期以来小区物业只知道收取物业费却不履行物业本身该为小区所尽的义务,该小区长期以来1:所有楼栋一楼都被物业上锁不让小区业主进出,致使我们业主进出特别不方便,上至6.7十岁的老人下至几岁的娃娃,2:小区周边绿化带被商家肆意侵占,要不是停满货车就是被改造成商家的使用面积:3:小区卫生一直以来都是很脏,几乎见不到物业保洁人员,小区业主多人多次向彩生活物业提出异议,但从没见物业有所改进,望领导能为老百姓的民声管管这个不作为的物业公司!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中森光华一号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的留言收悉后,我区高度重视,赓即责成区房管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中森光华一号小区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在各单元1楼处设置了门禁系统,小区业主可凭业主卡刷卡进入,不存在“不让小区业主进出”的情况。同时,调查中也未发现该小区外围配套建设的停车位和绿化带被违规侵占情况。关于您反映的卫生保洁问题,区房管局已责令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维护,提高保洁等从业人员责任意识,同时做好与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由于您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无法与您直接联系沟通。若您还有其他问题,可致电区房管局详细反映,联系电话:82721681。

【网民留言】

位于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的中森光华一号小区长期以来小区物业只知道收取物业费却不履行物业本身该为小区所尽的义务,该小区长期以来1:所有楼栋一楼都被物业上锁不让小区业主进出,致使我们业主进出特别不方便,上至6.7十岁的老人下至几岁的娃娃,2:小区周边绿化带被商家肆意侵占,要不是停满货车就是被改造成商家的使用面积:3:小区卫生一直以来都是很脏,几乎见不到物业保洁人员,小区业主多人多次向彩生活物业提出异议,但从没见物业有所改进,望领导能为老百姓的民声管管这个不作为的物业公司!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中森光华一号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的留言收悉后,我区高度重视,赓即责成区房管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中森光华一号小区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在各单元1楼处设置了门禁系统,小区业主可凭业主卡刷卡进入,不存在“不让小区业主进出”的情况。同时,调查中也未发现该小区外围配套建设的停车位和绿化带被违规侵占情况。关于您反映的卫生保洁问题,区房管局已责令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维护,提高保洁等从业人员责任意识,同时做好与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由于您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无法与您直接联系沟通。若您还有其他问题,可致电区房管局详细反映,联系电话:82721681。

【网民留言】

省委书记您好,我是乐山市五通桥区的人,我们在五通桥中心地段买了一套房子,本来该去年交房的,但是到目前为止已经拖了一年了,现在五通桥的政府和房地产商一起勾结来骗我们买了房子的人,去年说等下就交,拖了一年了,到现在都还没有交,还让我们签霸王条款,契税比国家规定的还要多,这是不合法的,目前水电气都没有通,绿化也就种了几颗树,太令人失望了。希望领导能为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着想。我们请成都记者来曝光,也被政府打压下去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在五通桥中心地段买房子至今未交房的问题 按照购房协议,新天地一期原定于2015年9月15日交房。由于受国内经济形势影响,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新天地项目开发商面临资金短缺等诸多困难,致使项目迟迟无法竣工,达不到验收交房要求。经开发商与购房者达成协议,若超期交房,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根据协议,2015年11月15日前交房,按“每日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2016年4月30日前交房,自2015年11月15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2016年4月30日后交房,自当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目前,违约金结算至2016年8月30日。 关于新天地交房一事,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已责令主管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进驻项目,一方面,监管项目工程资金,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尽快完工。另一方面,监督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户截止8月30日的违约金,确保违约金于9月底前将全部拨付到位,目前,开发商已与97户购房户签订赔付,其余购房户正在分批办理结算工作。 二、关于要求业主签霸王条款的问题 经调查,并未出现开发商让购房者签定交房合同及霸王条款的情况。 三、关于契税比国家规定的多的问题 经调查,不存在多收契税的情况。开发商拟向购房者代收应由购房者缴纳的契税、办证等相关费用,并按2%进行预收。政府已责令开发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按实结算相关办证费用,多退少补。 四、关于水电气还未开通的问题 经政府多次协调,水电气均已进场安装。目前,已完成燃气的安装。主管部门已责令开发商确保水、电的安装工作于9月20日前完成。 五、关于绿化就种了几棵树的问题 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小区地面施工,因此小区绿化率较低。主管部门已责令开发商在地面施工完成后立即实施绿化项目,确保项目能通过验收顺利交房。 如您还有什么疑问,可电话咨询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833-3304444。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四川省崇州市崇阳镇三元街177号居民王潭溪,是1993年被云南省高院判死刑缓期两年的人,于2009年因悔改表现好刑释返乡,现吃低保每月220元,吃饭已无法,我不愿再犯法!现年11月28日即满60岁!打工无人要生活无路,请领导指条生赂!!!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留言反映生活困难请求帮助的问题,经崇州市民政局调查,现答复如下: 经查,您享受低保的具体情况属实。按照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的原则,在家庭收入及支出情况发生变化时,需由您本人及时向村(社区)、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对您的家庭收入及支出情况进行调查和核算,然后进行补差调整。如果您的家庭因危重疾病等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急需救助时,您可向村(社区)、乡镇(街道)提出村(社区)快速救助或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申请。

【网民留言】

尊敬王书记你好,我是2012年朝门水库的被征占的农民,我家是古蔺县皇华镇人,农村房子被拆迁,政府不给安置房子,请问一个人头赔偿多少,谢谢领导!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的皇华镇朝门水库建设拆迁安置标准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古蔺县皇华镇朝门水库建设涉及到的征地赔偿、移民安置等问题,皇华镇严格按照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门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古府函〔2013〕283号)执行。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费严格按文件要求,砖混结构按700元/㎡,砖木结构550元/㎡,木结构500元/㎡,土木结构350元/㎡,杂房80元/㎡,土院坝5元/㎡,砖、石、水泥砂浆院坝40元/㎡的补偿标准执行。皇华镇所有赔付款均已兑付各农户。 如您还需了解朝门水库建设相关补偿文件,您可到皇华镇朝门水库协调办公室查阅或到古蔺县五大水库协调办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泸州市古蔺县皇华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3日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是开江县宝石乡人.宝石乡到讲治有4公里路.未通班车只有赶1.4.7.这天.早上8点到中午12点有几辆公交车.其余时问没有车.只能坐摩托车 特别是小.老.残出行不便.每到周末学生回家只能坐摩托车.有时摩托车要拉4人.后面坐3人驾驶员前面1人.这关系老百姓安全问题. 望王书记给老百姓排优解难.开通线路班车.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开通线路班车”的留言收悉,我局庚即安排分管领导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讲治镇至宝石乡全程约4公里左右,逢讲治镇每月1、4、7(日历尾数)赶场天上午半天有村民集中进出外,平时人员流动量小。该线路最早有4辆班线车运行,由于单车经营状况太差,逐渐减少至现今一辆班线车(川S60336)继续维持正常发班经营,凡遇逢场天有9辆班线车在营运该线路,确保辖区内群众的出行,完全能够达到该区域的承载任务。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协调,合理调配车辆,解决好当地群众的出行。 真诚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网民留言】

我是安岳县文化镇四合村九组,2014老房子被烧,目前无房住,因做事又亏了,到处借了点钱准备修房,批屋基又批不了,打工回家过年全家老少都没地方,像我这种情况能申请危房政策支持吗?该怎么办。

答复意见:

“匿名”网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省委书记、省长留言“危房修建有补贴吗?怎么申请”的网帖收悉,我镇十分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了解、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你咨询危房修建是否有补贴的问题 经调查:2016年目前危房补助实施范围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且房屋鉴定为D级危房的对象户。由于你家庭不属于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你家房屋在2014年就因火灾被烧毁了,因此你家庭不合符2016年危房补助实施范围规定的对象户。 2.关于你家准备修房,屋基批不了的问题 经调查:我镇属于县城规划区,所有房屋的批建都要经过县城建局和国土局的现场规划,你申请新建住房的地块(分水干田)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因此国土和城建部门未能给予批建,请你理解!如果你家需要批地建房,请选择合符农村建房政策规定的地块,按程序进行批建。 感谢你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尹省长:你好! 我是安岳县民族星城的一名业主,自住入这小区,电一直是建筑临电,这么热的天,一天停电二次。这时晚上九点又停电了。买了这开发商房子太伤心了。车库也收费高达4百一月。几证也没有,绿化也差。太没良心了。这么一个企业,一个老板,天理何在哟。请省上领导为我们做主哟。

答复意见:

“匿名”网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省长留言反映“安岳县民族星城开发商良心何在”的网帖收悉,我局立即责成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 关于房屋产权证问题。针对民族星城小区等项目因各种问题已交房但未办理“两证”的开发项目,县政府高度重视,安排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管局等部门对县城区商品房已交房但未办理“两证”的项目进行了摸排。根据摸排情况,县政府于7月12日组织相关部门就已交房但未办理“两证”项目的有关情况和处理意见进行了专题研究,并组织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制定了“两证”办理实施方案。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将分类、分步骤办理房产“两证”工作。 二、关于临时用电问题。四川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供电公司已办理永久性供电业务。供电公司根据开发商意见已制定方案,开发商已经确认并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目前,由于临时用电负荷过载,电力供需矛盾突出,已责成开发商加快电力安装进度,确保安装质量,经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将临时用电改转永久性用电,确保业主安全可靠用电。 三、关于道路和绿化未完善的问题。目前,该项目道路、绿化正在完善中,我局将督促开发商尽快完善小区道路和绿化建设,让业主有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 四、建议业主可以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条款,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感谢你的留言!

【网民留言】

我是一名凉山州盐源县下海乡四村村民。我想咨询一下土地底案在多少年之内留存???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2010年前所形成的农村土地承包的材料,都是保存在乡(镇)政府或村、组,对资料是否归档、归档范围、保管期限、保管单位都没有明确的要求,只要求乡(镇)政府或村、组尽量保管好这些材料。 2、2010年《农业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的意见》(农经发〔2010〕12号)文件明确了土地档案的管理期限为:“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土地调整方案、土地承包台帐、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及原始材料和文书及空间位置图、纠纷调解仲裁文书、权属证明文件及重要声像材料等应定为永久保管。本机关、本单位政策性文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业务文件,重要问题的请示与批复,重要报告、总结、统计、汇总材料,重要合同协议、凭证性文件材料,重要业务问题的往来文书等,也应定为永久保管。上级机关颁发的需要本机关、本单位贯彻执行的文件和一般职能活动形成的一般性、过程性文件可定为定期保管,定期一般分为30年和10年”。 3、目前我县在土地承包工作中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和原来形成并保存下来的档案材料,均严格按照(农经发〔2010〕12号)文件要求进行管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具体问题您可以直接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834-6362293)

【网民留言】

尹省长 你好:在成都啤县安靖镇高桥村西靖路边有人组织卖淫,以前打电话报警了几次,问题一直到现在也没解决,希望你可以帮我们解决下,谢谢给你添麻烦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郫县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安靖镇辖区高桥村的西靖路一带确有流动站街拉嫖的彝族卖淫妇女。安靖派出所从2016年8月15日至今,联合其他派出所采取暗访侦查、蹲守查处及后期的集中清理,在高桥村路段共查获6起涉黄案件,治安拘留14名卖淫嫖娼人员。目前该举报点拉客现象已经明显下降,安靖派出所将继续关注,严厉打击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IT大道有轨校园路电车犀团路还拓宽么?求犀团路伊萨贝拉小区出口人行道红绿灯!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郫县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民警实地踏勘,犀团路与校园路交叉路口周边临近成都市车辆管理所及公交站台,该路口距离周边两个公交站台较近,若设置了交通信号灯会影响机动车进出入及公交车进站困难,产生交通安全隐患,目前暂不适宜设置交通信号灯。 IT大道有轨电车涉及的犀团路为校园路至港通北三路段将拓宽至32m。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本人于2016年8月26日被导游带至阿坝州松潘县川云山子藏寨旅游观光,一进入村寨门口后一位自称是当地藏名多吉接待了我们,把我们带到他家,他自称是给家里挣工分。给我们讲了一下当地藏民的风土人情,然后说他们藏族女人生孩子都不去医院,不坐月子,三天就要下地干活,这一切靠的就是银腰带。还说介绍当地水含矿物质含量高常吃会得结石,因为他们家的水缸里都会放银碗,就没有人得结石,和银碗水还可以治胃病。 还给我们演示了银碗的另外一种功效,刮痧,现场对一位有高原反应的女士进行刮痧,然后告诉我们治疗风湿和便秘的偏方,都要用到银子,还说别的地方的银子不行,纯度不够,一定要有这里的银子才有功效。并且提醒我们不能在他们藏民面前说“假”这个字,这是对他们的污辱。接着把我们带到他们的集市上( 专门卖银子的大厅)。想着他们是政府扶持,挣的钱都要换成工分,供奉寺庙,应该不会有假。 因我本人内分泌失调,他号称这种银子假一罚十, 我们可以随意鉴定. 于是我就买了银碗3980元,银手镯一只710元。共4690左右。回来后 上网一查,发现很多的游客都有这种经历。这种打着政府名义,高价卖银子完全是欺诈行为,并且并没有所说的S999的纯度。 所以认为自己被骗了,希望能全额退款退货, 希望领导能予以解决,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松潘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协调,您已与经营者达成退货退款协议。 非常感谢您对四川省和阿坝州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责成有关部门加大对旅游购物市场的监管力度。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请您直接向松潘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电话:0837-7232097)或阿坝州旅游投诉直通车(http://www.abzta.gov.cn/abqzzzzlytsztc/)投诉。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 我住温江两年了,家住三楼,今年长期水压不足,导致热水器形同虚设,多次电话咨询金强自来水公司,但一直,没有合理解释,严重影响工作生活,望领导予以重视及监督、、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金强自来水公司水压长期过低的问题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市政公用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6年9月8日,区市政公用局立即会同金强自来水公司对您反映的小区进行了实地走访和检查,经查,造成该小区水压低的主要原因是二次供水设施存在问题所致,特别在用水高峰期低层住户用水受到一定影响。由于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暂由小区管理方负责维修维护,区市政公用局已督促物管公司尽快对接设备厂家对二次供水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和调整,确保在运行过程中对低层供水正常;同时安排金强自来水公司对该片区的供水主管网进行调整,继续跟踪水压变化情况,并协助物管公司对二次供水设施运行进行指导和帮助。 区市政公用局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就有关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向您作了沟通和说明,您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成都高新区盛安街天悦府,小孩3周岁,不能入幼儿园。今年赶上爱智幼儿园开园招生,很是欣喜。但在网上报名后,6月18日现场确认时,才发现周边小区来报名小班的有约500多人,而只招生100人,杯水车薪(该幼儿园有天悦府、中环岛、华润凤凰城、中海兰庭、华府西苑、汇锦城、天和凯旋南城、智地谭哥、雍湖湾、峰度天下、雅颂居、天府豪庭、世豪瑞丽、保利心语花园等等这么多大型小区的孩子竞争(且目前入住率可能只有30-50%,全入住后小孩会成倍增长,还有二胎激增))。后来与家长们交流,都是显得那么焦躁与无奈,都在追问,如果你家孩子摇不中,准备在哪里读?回答都大致如此,真不知道该去哪里读,因为附近的幼儿园太少了,公立幼儿园摇中几率很低,私立幼儿园报名又都排到2018、19年了,要上幼儿园甚至要到10公里外的其它区县去寻找。看着大家个个焦急、失落、甚至有些僵硬的表情,真是难过。……6月23日,在网上查询录取结果,未录取。我开始为小孩子上幼儿园四处打电话寻找学习,四处咨询相关政策,经过一番了解后,才发现,高新区的幼儿园资源真是严重缺乏,实为成都市之首。 从目前看,高新区成立了这么多年,新建商业区、居住小区楼盘无数,但在教育上尤其幼教严重滞后(其他区还有招不满的幼儿园),缺乏重视和统一的思考与布局。请省政府、高新区大力新建幼儿园,解决幼儿入园难。 反映归反映,我还得为小孩子入园四处寻找,如果不能找到,就只有送小孩回乡下老家去读幼儿园。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大源片区幼儿园严重不足的相关问题,经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成都市现行政策,公益性、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所在社区、街道成都籍适龄幼儿入园。网友提到的天悦府小区属石羊街办辖区,该辖区现有公办、公益性幼儿园3所,规划在建幼儿园7所,七中高新校区南侧幼儿园、雅颂居西侧幼儿园、仁和春天西侧幼儿园、石室天府西侧幼儿园、石室天府北侧幼儿园,新源片区幼儿园,高新消防队西侧幼儿园,建成后可提供学位约2500个。待建设完成可投入使用后,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将及时举办并将其正式名称、入学范围、招生政策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以缓解周边居民子女入园难问题。 因网友未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无法及时取得联系。如有疑问,可以具体咨询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咨询电话:82829217。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梨花大道在九襄人心中是多麽美好的,但时隔四年多还是进展缓慢。把九襄搞得乌烟瘴气。九襄本来就是一个人杰地灵,物产丰富的地方,因建设缓慢,造成太坏印象。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 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九襄梨花大道建设进展缓慢”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九襄镇是汉源县商品集散地,人口众多,区位优势明显,自然资源丰富,但基础设施落后,G108线穿城而过,车辆通行拥挤,经常出现G108线断道不通的现象。为改善九襄人居环境,提升九襄城镇品味,汉源县人民政府批准通过了重庆大学规划设计院编制的《九襄镇总体规划》,在九襄城区新建市政道路环线(即梨花大道)工程,缓解城区交通压力,提高社会经济条件。 根据《九襄镇总体规划》,结合九襄城区实际情况,新建市政道路环线分五个标段(一期B标段,二期C标段、D标段、B段与G108接线段,三期A标段)逐步实施: 1.一期B标段于2013年10月开工,目前已竣工验收。 2.二期C标段和D标段第一次招标均流标,按程序进行二次招标耽误了一定的时间。 3.二期C标段成功招标后于2015年5月开工,目前已完成合同工程量的65%,预计2016年12月完成主体工程;D标段成功招标后于2015年4月开工,目前已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2%,预计2016年10月完成主体工程;B段与G108接线段于2015年6月开工,目前已完成合同工程量的62%,预计2016年9月完成主体工程。 4.三期A标段目前已签订施工合同,正办理报监报建等前期工作。 经了解,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主要原因是受征地拆迁的影响。梨花大道建设需要九襄镇全体人民的大力支持,但工程建设范围内个别被征地户和房屋拆迁户缺乏大局观念,个别被征地户强制进场阻工,影响工程进度;部分房屋拆迁户迟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迟迟不交付房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梨花大道建设进度。梨花大道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是改善九襄人居环境,提升九襄城镇品味的关键项目,且九襄镇自2013年以来逐步开工建设的项目多达24个,目前九襄城镇受工程建设影响略显凌乱,但不存在您在留言中提到的“乌烟瘴气”。 感谢您对九襄城镇建设的关心与支持,工程建设需要一定的过程,请耐心等待九襄美好明天的到来。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835—4380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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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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