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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24线海丰路段发生车祸 3人死亡

2017-01-16 13:47 汕尾日报  

1月15日07时00分,在国道324线755KM 100M处(海丰县鹅埠镇圆墩岭路段)发生一起较大交通事故,一辆粤BAP723牵引车(往汕头方向)与另一辆赣CL2598货车(往广州方向)迎面碰撞。事故造成3人当场死亡,无人受伤。

接报后,市安监、交警、消防等部门及海丰县有关部门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事故发生后,市长杨绪松作出批示: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海丰县按照属地责任迅速到位,做好事故处理,调查事故原因,安抚好家属。同时举一反三加强交通安全,确保春运顺利。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邹广也对抓紧事故处置善后工作、开展事故调查等作出批示,并对如何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等提出要求。

截至当天12时,事故现场已经恢复通车。目前,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1月15日07时00分,在国道324线755KM 100M处(海丰县鹅埠镇圆墩岭路段)发生一起较大交通事故,一辆粤BAP723牵引车(往汕头方向)与另一辆赣CL2598货车(往广州方向)迎面碰撞。事故造成3人当场死亡,无人受伤。

接报后,市安监、交警、消防等部门及海丰县有关部门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事故发生后,市长杨绪松作出批示: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海丰县按照属地责任迅速到位,做好事故处理,调查事故原因,安抚好家属。同时举一反三加强交通安全,确保春运顺利。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邹广也对抓紧事故处置善后工作、开展事故调查等作出批示,并对如何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等提出要求。

截至当天12时,事故现场已经恢复通车。目前,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责任编辑:董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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