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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给河南省委书记、省长留言获答复 共计61条

人民网-地方领导  2017-02-09 08:06

【网民留言】

我是河南新蔡人,两年前在河南西平县县城买了旧城改造的锦江小区3号楼5单元,到现在为止电梯也不装,也不通知交房,每次去问都说不知道,退房又不给我们退。售楼部人员每次都说老板不在没有通知不知道,我想问下这个工程当时是投标的现在政府都不管了是吧?让我们这些人在外漂流也没有人管,给地方政府反映也没有结果。希望你们给政府一点压力让他们出面把这个事情给办好。好让我们早点住进去。

答复意见: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锦江小区3号楼共计3个单元、七层。目前,住建局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安装电梯,并责成开发企业做好业主接待、解释、协商等工作。同时,建议业主依据购房合同依法维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网民留言】

我是驻马店市驿城区教师,2015年11月就采集信息办理社保卡,可是至今社保卡还没发放到手,社保卡是建设银行卡,现在一个银行只能办理一个卡,我急需用建设银行卡办理公积金贷款,可是社保卡一直没回来,让我无法办理,非常焦急,希望领导把各项工作衔接好,不要脱节,方便群众办事。

答复意见: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蚁蜂镇中心校已于2017年1月5日将社会保障卡发放到该教师本人手中。

【网民留言】

我是正阳县袁寨乡一名学生家长,我举报袁寨乡中心学校有老师用拳头打学生,孩子回家伤痕累累,现在都不敢去学校了。孩子一旦违反纪律,扣班级分的话,就罚钱,1分10元钱,至今该老师都罚学生款1000多元钱了。请领导彻查

答复意见: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正阳县工作人员通过对袁寨乡中心学校部分学生采取调查问卷的形式调查,暂未发现老师用拳头打学生和罚学生钱。 针对这一情况,正阳县委已责成县教育部门立即在袁寨中心校召开了全体教师会和校委会,要求教师对学生家长反映的问题要引以为戒,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注意维护教师形象,尊重学生人格,做到公正、平等的对待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严禁实施粗暴、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不良行为。 建议您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和学生所在班级信息,或是直接到正阳县教育局举报。

【网民留言】

华陂镇通往各方的路现在坏的一到下雨天,连电动车也不能行走了,二十多年的路了也不翻修一下,天天说批复维修,就是不见动静!每年下拨的维修基金都花哪里去了?上级领导能不能管一管我们这一带的老百姓?!

答复意见: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原开龚公路上蔡县境城区至华陂路段,也称省道S219永定线。S219永定线周驻交界至上蔡县城段改造项目于2002年改造升级为二级公路,已通行服务十多年,对驻马店市的交通运输及经济发展起过重要作用。随着近几年交通运输事业的飞速发展,尤其是大中型车辆及大吨位运输建材车辆急剧增加,导致现有路面出现坑槽、沉陷、龟裂等病害,给过往车辆带来了诸多不便,严重影响了该路段的通行能力。为改善道路现状,解决沿线人民群众出行困难问题,提高服务水平,适应日益繁荣的经济活动需求,驻马店市公路管理局党委非常重视,已要求相关科室对该项目早谋划、早立项。目前该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项目的立项报批材料,已上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该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周口市与驻马店市交界处,桩号K336+904,沿原有路线向西至华陂镇,由华陂镇折向南经西洪乡至上蔡县城北与S331高兰线交叉处,即为本项目终点,桩号K358+957,全长22.053公里。项目拟按照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路基宽度15米,路面宽度13.5米,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由于该项目原路基较宽,此次设计沿原有路线进行原级改造,计划投资9510万元。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毕,正在上报审批,环评、规划、选址、占地等前期工作也已报相关部门核准。市交通局、公路局正在积极和有关部门协调,预计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很快会批复实施。 请广大网友们放心,驻马店市交通局一定抓紧落办。再次感谢大家对交通公路工作给与的关心和支持,诚恳接受大家对交通公路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加强沟通,共同促进我市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

【网民留言】

本人是洛阳伊滨区庞村镇世纪花园的一名普通居民。2012年在庞村世纪花园小区买了一套住宅,买房时售楼部的效果图上在7号楼后面没有设计变压器房,售楼部工作人员也没有说在7号楼后面有变压器房。我2014年入住后,发现7号楼后面有一个变压器房,距离7号楼不足3米,并且该变压器没有安装任何减振设施,产生的噪音和振动非常大,让我全家老小无法正常生活和休息,身心疲惫,苦不堪言。此前向伊滨区110联动反映了四、五次,得到的是这样的答复:此供电设施符合相关现定已经验收。产生如此大噪声的变压器,是哪个部门验收的,在距离居民楼不到3米按照建变压器房,符合哪个部门的规定的。在此恳请省长明查,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还我宁静的生活空间,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伊滨区政府核实, 已与广龙置业有限公司张经理协商,由广龙置业有限公司派专人负责申报电管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对7号楼变压器进行处理,暂定两种方案:1、加装隔音板;2、能否将7号楼变压器调接到8号楼变压器。如果不能改线路只有将7号楼变压器加装隔音板,争取在三月中旬解决。

【网民留言】

我想问下2016年9月1日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落实了吗?为什么我们洛阳市伊滨区还是原来的补偿标准?强行推到农民果树,属于强占农民土地吗?请问区里可以规定果树补偿标准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伊滨区政府核实,伊滨区征地补偿标准从2016年9月1日起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6]48号)文件规定执行。地上附属物(含果树)补偿标准按照《伊滨区征收集体土地和地上附着物拆(搬)迁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伊滨文[2014]37号)文件规定执行.

【网民留言】

1,现在实行了居住证制度,外来务工人员拿着居住证享受和市民一样的受教育权利,可是市民孩子入学提供户口本,房产证就可以,外来务工人员除了提供居住证和租住工作证明外,还得提供户籍地中心校开具的外出借读证明,这跟中央政策明显不符合,中央说按照人来补贴,按照人来教育,人走学籍跟着走,孩子没办学籍还得这样显然不符合教育初心,如果是已经在本地入学转学可以这样操作,但是也得由教育部门自身协调,这样才能让老百姓少跑腿,可以建立入学学校负责到底的制度,无论新入学或者转学,教育部门的事情自己来办,只要符合就近入学条件,原则上一律接受入学,不要过度设置入学壁垒,变相侵犯孩子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2,教育审核孩子入学资格的初心是为了就近入学,方便孩子,不是为了限制孩子,这可能是教育不均衡给教育部门带来的负面影响,但是不要忘记初心,以户籍和居住地为依据,给孩子们提供更好的教育!不要再要求提供房产证和租房证明之类的,户籍和居住证已经很好的证明,如果防止突击择校,建议设定户籍入户年限,入户很多年的就不要提供房产证啦,入户不久的可以让其提供房产证等证明!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市教育局核实,2012年以来,洛阳市教育局指定了82所义务阶段学校为接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学校。2016年起,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向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开放。 为准确掌握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信息,便于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学校,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监护人需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营业证明)、居住证,由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服务学区,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就读。 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分配的学生名单,简化程序,接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做到了“应入尽入”。

【网民留言】

我是鹿邑县宋河镇的一个农民,今年新农合我们每人交了150元,可是每人农合卡上就给打了60元钱,周边县都是给打了90元钱,我们想问一下是否合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首先感谢并欢迎您对我县医保工作的关心和监督,现将调查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办统一部署于2016年11月份将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和新农合制度整合成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新农合管理职能整体划转人社局。2017年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194号文明确指出,各县市要按照人均缴费额的50%左右建立门诊统筹基金(150元/人*50%=75元),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0%;年度累计报销额度控制在人均缴费额的2倍左右(150元/人*2=300元),原单纯实行个人账户的县市要逐步过渡到门诊统筹。人社局为保障参保居民的切身利益,扩大受益面,有效缓解门诊转住院、小病大治带来的住院压力,并结合我县往年新农合实际运行情况,经多方讨论,采取的是个人账户+门诊统筹+住院补偿的运行模式;经请示省厅,明确答复各县市门诊统筹基金的建立最高不得超过个人缴费额的60%(150元/人*60%=90元);所以,我县门诊实行的是60元划入个人账户,30元进入门诊统筹基金,参保居民在个人账户使用为0后,年度内门诊就诊可以60%比例再报销300元(比如:周口市个人账户划入90元,用完后门诊不再报销;安徽省从农合开始之初就不设个人账户,门诊就诊按比例报销),门诊300元报销完毕后,仍需门诊就诊的可申请办理门诊慢性病卡,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5%,年度报销额度根据病种不同可报销1000-50000元不等。实施方案初稿形成后,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由县政府办印发关于《鹿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实行)的通知》鹿政办【2016】107号文部署实施的。 如仍有疑虑,请拔打鹿邑县医保中心咨询电话:0394-721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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