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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婆婆推搡怀孕儿媳 被告上法庭需赔医疗费

2017-02-15 07:50 广州日报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但广东一对婆媳却因琐碎小事而引发争执,婆婆一气之下将身怀六甲的儿媳推搡到椅子角上,导致儿媳受伤。事后,儿媳将婆婆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医疗费用。记者今日获悉,涉案婆婆周某被认定对儿媳的受伤承担八成责任,被判赔偿儿媳医疗费等合计人民币3668.75元。

婆媳因小事争吵扭打

婆婆周某与儿媳李某两人起初相处融洽,后常因琐碎小事引发争执,矛盾积累。2016年的一天,身怀六甲的李某从娘家回到家中取个人生活用品,可是二楼门被锁住,于是李某找婆婆周某拿钥匙,却遭到婆婆拒绝,双方进而引发争吵。随后,李某推开二楼的门去拿生活用品,婆婆周某知道后,就带着几个人拦住儿媳不准她走,双方产生纠纷。当时,周某紧抓儿媳李某的手,并推搡了她,造成李某受伤,随后即报警处理。李某感觉腹痛难忍,遂到医院治疗,病情得以控制,便回家休养。但2天后,李某感觉胎动减弱,又去住院治疗,诊断为胎盘低置状态,若未及时就医,母婴都将有生命危险。

一怒之下,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婆婆周某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共计8206.44元。

本案庭审中,婆婆周某借题发挥,认为儿媳李某以治疗为由想打胎。

法院:婆婆担责八成

广东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本案中,周某与李某是婆媳关系,李某为孕妇,双方本应多加强沟通,和睦相处,共同照顾好胎儿发育成长。因为周某未提供钥匙,导致双方产生争执,并推搡了李某,致使胎儿产生影响,应承担主要的责任,负80%的责任为宜。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但广东一对婆媳却因琐碎小事而引发争执,婆婆一气之下将身怀六甲的儿媳推搡到椅子角上,导致儿媳受伤。事后,儿媳将婆婆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医疗费用。记者今日获悉,涉案婆婆周某被认定对儿媳的受伤承担八成责任,被判赔偿儿媳医疗费等合计人民币3668.75元。

婆媳因小事争吵扭打

婆婆周某与儿媳李某两人起初相处融洽,后常因琐碎小事引发争执,矛盾积累。2016年的一天,身怀六甲的李某从娘家回到家中取个人生活用品,可是二楼门被锁住,于是李某找婆婆周某拿钥匙,却遭到婆婆拒绝,双方进而引发争吵。随后,李某推开二楼的门去拿生活用品,婆婆周某知道后,就带着几个人拦住儿媳不准她走,双方产生纠纷。当时,周某紧抓儿媳李某的手,并推搡了她,造成李某受伤,随后即报警处理。李某感觉腹痛难忍,遂到医院治疗,病情得以控制,便回家休养。但2天后,李某感觉胎动减弱,又去住院治疗,诊断为胎盘低置状态,若未及时就医,母婴都将有生命危险。

一怒之下,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婆婆周某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共计8206.44元。

本案庭审中,婆婆周某借题发挥,认为儿媳李某以治疗为由想打胎。

法院:婆婆担责八成

广东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本案中,周某与李某是婆媳关系,李某为孕妇,双方本应多加强沟通,和睦相处,共同照顾好胎儿发育成长。因为周某未提供钥匙,导致双方产生争执,并推搡了李某,致使胎儿产生影响,应承担主要的责任,负80%的责任为宜。

与此同时,李某推开大门,在一定程度上引起矛盾的激化,应承担次要的责任,负20%的责任为宜。周某认为李某二次去住院均为打胎,但根据三家医疗机构报告显示胎盘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李某感觉胎动减少减弱,去医治是正常行为,故周某认为李某仅为打胎,法院不予采信。

法官说法:家人应和睦相处而非拳脚相向

本案经办法官指出,最珍贵的情谊莫过于亲情,最温暖的地方是家。一家人,应和睦相处,相亲相爱,而不是撕破脸皮,拳脚相向。儿媳怀孕,婆婆应更加细心照料,明知肚子里有孩子,却失去理智,抓手推搡,太过冲动;作为儿媳,则不应过度用气,保持良好心态,若心平气和地沟通,也许这次悲剧就不会发生,孩子是无辜的。人与人之间难免会有许多小摩擦和争执,无意间可能就会造成伤害,不一定非要让做错的那方先伸手,先伸出宽容之手,错的那边将握得更紧。有珍惜,更有感激,爱多担待。

(责任编辑:龚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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