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1 22:54 人民网 作者:人民网 陈孟 赵艳红
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开幕在即。来自各界别的委员们陆续抵京,将在会上积极建言献策,传递群众心声,共商发展大计。
全国政协2月21日召开提案工作情况座谈会,据悉十二届四次会议共收到提案5769件,截至目前办复率达99.84%。回顾这些提案,有哪些悄然推动了政策改革和社会变化,改变着你我的日常生活?
推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叫百姓“少受骗”、“好办事”
2016年,致公党中央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加快构建和简政放权相对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的建议》。提案呼吁转换监管理念,细化事前标准,完善监管方式,加快信息互联共享。其中,建议构建“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信息信用共享机制,强化了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约束,提高民众防范受骗的能力。
政府有关部门积极采纳了相关建议。工商总局建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涉企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提供有力支撑。2016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将分散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当公示的政府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对外公示。构建了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息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参与提出该提案的致公党嘉兴市直属综合二支部副主委邵丰介绍,信息信用共享机制直接影响公众的社会行为的安全,“它让人们在从事经济活动时,能轻易查到其他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情况,避免上当受骗。另一方面,也能促使普通民众更加爱护个人信用。”
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开幕在即。来自各界别的委员们陆续抵京,将在会上积极建言献策,传递群众心声,共商发展大计。
全国政协2月21日召开提案工作情况座谈会,据悉十二届四次会议共收到提案5769件,截至目前办复率达99.84%。回顾这些提案,有哪些悄然推动了政策改革和社会变化,改变着你我的日常生活?
推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叫百姓“少受骗”、“好办事”
2016年,致公党中央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加快构建和简政放权相对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的建议》。提案呼吁转换监管理念,细化事前标准,完善监管方式,加快信息互联共享。其中,建议构建“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信息信用共享机制,强化了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约束,提高民众防范受骗的能力。
政府有关部门积极采纳了相关建议。工商总局建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涉企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提供有力支撑。2016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将分散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当公示的政府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对外公示。构建了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息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参与提出该提案的致公党嘉兴市直属综合二支部副主委邵丰介绍,信息信用共享机制直接影响公众的社会行为的安全,“它让人们在从事经济活动时,能轻易查到其他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情况,避免上当受骗。另一方面,也能促使普通民众更加爱护个人信用。”
“此外我们还建议完善综合执法体制,” 邵丰表示,这主要是为了帮老百姓解决两个实际问题,一是很多乡镇政府对某些看得见的问题没有执法权,而“管得着”的部门对下面的具体情况又看不见,导致执法的空缺;另一个问题是,由于政府分工比较细,很多事情涉及到多个部门联合执法。“我们建议把相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一个部门,避免再出现‘你推我我推你’的情况。”
推进高效节能环保燃煤机组技术改造:助力雾霾治理
随着近年来雾霾天气受到广泛关注,对雾霾改善措施的探究成为各方关注的热点。我国作为煤炭大国,发电量约70%来自于燃煤,燃煤发电机组的污染排放与雾霾不无关系。
基于这一现状,2016年全国政协委员吴志明等人提交了《关于加快推进高效节能环保燃煤机组技术改造的提案》。提案指出,因煤炭资源保障度高、使用成本相对较低,燃煤机组在较长时间内仍将是我国发电机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而当前我国最高效节能环保的燃煤机组,还有15%以上的节能空间和90%以上的减排空间。燃煤发电机组实施节能减排改造,对控制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提案呼吁,强化燃煤发电企业的主体责任,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完善政策法规,鼓励超低排放和节能发电;加强监测监管;淘汰30万千瓦以下的小型燃煤发电机组。
到2020年实现全行业燃煤发电机组环保达标,到2025年实现全行业煤耗达标。
相关建议得到了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2016年各省(区、市)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目标任务为2.5亿千瓦。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积极加大对超低排放改造的政策支持力度,对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的燃煤发电机组给予电价补贴。2016年11月,全国燃煤机组累计完成超低排放改造4.25亿千瓦,占煤电总装机容量的47%。
落实农村困难人群救助政策:纠正社会救助中的乱象
国务院2007年印发《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家每年拨出大量专项经费关心和帮助农村困难群体。近年来农工党中央通过调研发现,相关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未按政策操作现象。
2016年,农工党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落实农村困难人群救助政策的建议》,指出了农村困难人群救助中现实存在的一些问题,包括申请审核制变成配额制,乡镇主导变成村主导,按户享受低保待遇变成按人享受,程序公开透明度低等等。提案指出,这些现象导致农惠农资金作用大打折扣,也引发群众的不满,影响了政府形象。
提案建议,低保户认定应像五保户认定一样,不搞配额,严格落实申请审核制;由乡镇政府主导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将村委会初审变更为村民直接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或委托村委会提出申请,避免低保户认定由村委会“说了算”;严格执行困难人员救助公示制;加大救助政策宣传力度,让农民群众对救助政策了然于心。
2016年9月,民政部针对有关问题答复指出,下一步将在认真研究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指导督促各地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指导各地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在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细化审核审批程序;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开展督查工作,坚决纠正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违规现象,提高制度公信力。
同时,有关部门认真吸纳了相关建议。2016年7月,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印发《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加强社会救助资金使用和管理。8月,民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确保包括农村低保对象在内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2016年上半年,全国农村低保资金累计支出达460.8亿元,全国平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3469元,比2015年底提高9%。
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制度机制:让食品安全信息更透明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大局。2016年,针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里、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武献华提案呼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机制,建立以县市为基础的全国多层次食品销售终端随机抽检制度,建立对不合格食品严格处罚和对其生产厂商连带惩罚机制,构建全国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系统等。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认真研究并采纳相关意见建议。目前,已经建立涵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抽检监测工作体系。建立了联评联审、区域协查协作和联合督导机制,狠抓抽检监测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采取通报和约谈等方式强化督办,凡督必结,一盯到底。
同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构建了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系统,通过网站、专题新闻发布会、手机查询客户端APP等形式,及时跟进解读抽检信息,权威发布案件查处信息。截至目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官网上已发布了3347条“食品抽检公告”,及时向公众公布抽检发现的问题以及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