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5 09:46 中国青年报 作者:卢义杰 何林璘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府法制办主任王学成遇到了一个困惑。去年年底,他接到了一个面向全国的统计监测方案,对辖区经济发展、民主法治、资源环境等5个方面均提出指标性要求。其中,“民主法治”有一项“每万人口行政诉讼发案率”的指标,要求小于等于1。
“这是一个全国会议上发布的,我们地方政府非常重视。”王学成准备落实这项工作,不过,他很快就发现,如果设置这样的发案率,“这里面问题就大了”。
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的王学成深知,某个地区行政诉讼案件多,说明民众的法治意识强,这也符合中央一直强调的“要把社会矛盾纠纷引入法治轨道解决”。2015年之后,国家进一步强调降低案件受理门槛,“不要到党委政府门前‘闹’了,有矛盾去法院解决,这是好事”,“可是,当人民群众拿起法律武器诉讼的时候,现在又要求‘每万人口行政诉讼发案率’,问题就来了”。
在王学成看来,政府一旦重视这项指标,可能引起两种反应:要么,一些行政机关可能以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去换取起诉者放弃起诉;要么,个别行政机关为了达标,可能会直接或间接干预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侯欣一听到了王学成的话,忍不住评论称,“不设定这种指标最科学”。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府法制办主任王学成遇到了一个困惑。去年年底,他接到了一个面向全国的统计监测方案,对辖区经济发展、民主法治、资源环境等5个方面均提出指标性要求。其中,“民主法治”有一项“每万人口行政诉讼发案率”的指标,要求小于等于1。
“这是一个全国会议上发布的,我们地方政府非常重视。”王学成准备落实这项工作,不过,他很快就发现,如果设置这样的发案率,“这里面问题就大了”。
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的王学成深知,某个地区行政诉讼案件多,说明民众的法治意识强,这也符合中央一直强调的“要把社会矛盾纠纷引入法治轨道解决”。2015年之后,国家进一步强调降低案件受理门槛,“不要到党委政府门前‘闹’了,有矛盾去法院解决,这是好事”,“可是,当人民群众拿起法律武器诉讼的时候,现在又要求‘每万人口行政诉讼发案率’,问题就来了”。
在王学成看来,政府一旦重视这项指标,可能引起两种反应:要么,一些行政机关可能以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去换取起诉者放弃起诉;要么,个别行政机关为了达标,可能会直接或间接干预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侯欣一听到了王学成的话,忍不住评论称,“不设定这种指标最科学”。
王学成用一系列数据佐证自己的观点:比如,广东省广州市,2015年全年行政诉讼案件2915件,常住人口1350多万,每万人口行政诉讼发案率是2.16;同省经济欠发达的潮州市是22件,常住人口264万多,每万人口行政诉讼发案率是0.083,“现代化程度高的城市,老百姓诉求就多,诉求多,就通过‘民告官’,到法院去说,好事儿啊。如果法院渠道不畅,民众可能就到党委政府去了”。
事实上,被认为不合理的法治指标,也出现在此前一些地方法院的工作报告中。财新传媒2016年曾统计发现,这些指标包括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二审息诉服判率、一审服判息诉率、上诉率等等,而学者认为,当事人享有上诉和申请再审的权利,法院不能也不应干预或限制,对此考核没有任何实质意义,“(设置该指标)根本原因在于领导没有认清司法规律,还是在通过行政的手段来管理司法”。
在一些实务者看来,部分考核指标是有现实作用的。一名省级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某些指标可以作为法院对工作整体情况的掌握,“就像我们现在不唯GDP,但是GDP这个指标仍然存在”。比如,法院发回改判、重审的数量太多,就说明这个地方是不是审判工作存在缺陷、要不要加强力量,倒不一定因为指标结果较低“就扣多少分,也不完全是这样”。
另一些指标设置确实存在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表示,过去曾经强调“命案必破”,一方面,死者家属肯定希望公安机关破案,社会舆论也很愤恨犯罪者,另一方面,命案有时不能做到“必破”,有的案件可能因种种复杂因素或基础条件而一时破不了,有些可能三五年才破。
张立勇担心,一旦片面强调命案必破,并给公安部门过分施加压力,有的地方就容易出现冤假错案,“司法考核指标一定要科学,这是最根本的。既要有利于促进工作,同时又要科学实际”。
王学成也认为,制定有关法治指标,涉及到科学决策问题,若没把决策对象的本质抓准,有可能导致决策不科学,甚至走向决策本意的反面。他建议,比如每万人行政诉讼发案率的指标,可以考虑换成“行政诉讼败诉率”,因为败诉说明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工作作风要改进,并且,有关部门可通过该指标倒逼政府强化法治观念,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本报北京3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