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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地铁“烂电缆门”光有道歉不够

2017-03-22 15:45 人民网-观点频道  作者:蒋萌

西安地铁“烂电缆门”光有道歉不够

背景

:3月20日,西安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西安地铁三号线电缆抽检结果:送检的电缆样本均不合格,将全部更换。西安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吕健代表市政府向全市人民道歉。此外,西安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涉事企业陕西奥凯电缆公司展开调查,依法控制了该公司8名涉事嫌疑人。

钱江晚报发表魏英杰的观点:

当吕健站起身鞠躬道歉时,让人想到的是那位挺身而出的举报人。要不是这位奥凯公司员工于3月13日在网上发帖揭露黑幕,真相不可能这么快得到曝光,地铁三号线的重大安全隐患也不会那么快得到排查。要知道,地铁电缆存在安全隐患,一旦电流超负荷就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可以想象,举报人在决定挺身而出之前,一定承受过精神上的煎熬与各种无形压力。事实也是如此,当举报人发出帖子后,奥凯公司迅速“义正辞严”地公开发出声明,指责其恶意发布和传播不实谣言,并“勇敢地”向当地警方报案。这家公司如果不是有恃无恐,这么做简直是自投罗网。可以想见,这一黑幕背后还可能涉及目前尚未完全曝光的复杂关系网与权力保护伞。这位举报人采取在网上匿名发帖的方式举报,或许也说明他对相关举报能否得到彻查并没有完全的信心。西安有关部门在抓紧调查事件、严格惩治涉事人员的同时,应对举报人进行感谢与奖励,惩恶与扬善,缺一不可。

小蒋随想:

任何城市的地铁项目,都是当地的重点工程。能揽下这种“大活”,或成为材料供应商,对有关企业不光有利可图,而且能起到极好的广告效果。陕西奥凯电缆公司竟敢给西安地铁三号线供应次品电缆,甚至连好坏掺杂都显得“奢侈”,而是送检样品全不合格,这得有多大胆量,有多黑心?这已不能用侥幸来概括,而是恶意危害公共安全。这种卑劣行径或已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必须给予法律严惩。另一个问题随之而来,陕西奥凯电缆公司作恶胆从哪来?甚至被举报后,还发声明反驳,报警说被诬告,这岂非贼喊捉贼?该公司背后有没有权力靠山,此案是否涉及权钱交易,值得进一步关注。退一步说,就算没查出权钱交易,这样的黑心企业如何中标成为供应商,在电缆到货时难道不需要复检?如果不是有奥凯公司员工自己举报,西安地铁三号线岂不是要“带病运行”?难道要发生安全事故,才能发现真相?一系列问题必须追问,对潜在的失职与渎职问题必须有说法,对相关责任人必须严肃问责。

西安地铁“烂电缆门”光有道歉不够

背景

:3月20日,西安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西安地铁三号线电缆抽检结果:送检的电缆样本均不合格,将全部更换。西安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吕健代表市政府向全市人民道歉。此外,西安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涉事企业陕西奥凯电缆公司展开调查,依法控制了该公司8名涉事嫌疑人。

钱江晚报发表魏英杰的观点:

当吕健站起身鞠躬道歉时,让人想到的是那位挺身而出的举报人。要不是这位奥凯公司员工于3月13日在网上发帖揭露黑幕,真相不可能这么快得到曝光,地铁三号线的重大安全隐患也不会那么快得到排查。要知道,地铁电缆存在安全隐患,一旦电流超负荷就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可以想象,举报人在决定挺身而出之前,一定承受过精神上的煎熬与各种无形压力。事实也是如此,当举报人发出帖子后,奥凯公司迅速“义正辞严”地公开发出声明,指责其恶意发布和传播不实谣言,并“勇敢地”向当地警方报案。这家公司如果不是有恃无恐,这么做简直是自投罗网。可以想见,这一黑幕背后还可能涉及目前尚未完全曝光的复杂关系网与权力保护伞。这位举报人采取在网上匿名发帖的方式举报,或许也说明他对相关举报能否得到彻查并没有完全的信心。西安有关部门在抓紧调查事件、严格惩治涉事人员的同时,应对举报人进行感谢与奖励,惩恶与扬善,缺一不可。

小蒋随想:

任何城市的地铁项目,都是当地的重点工程。能揽下这种“大活”,或成为材料供应商,对有关企业不光有利可图,而且能起到极好的广告效果。陕西奥凯电缆公司竟敢给西安地铁三号线供应次品电缆,甚至连好坏掺杂都显得“奢侈”,而是送检样品全不合格,这得有多大胆量,有多黑心?这已不能用侥幸来概括,而是恶意危害公共安全。这种卑劣行径或已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必须给予法律严惩。另一个问题随之而来,陕西奥凯电缆公司作恶胆从哪来?甚至被举报后,还发声明反驳,报警说被诬告,这岂非贼喊捉贼?该公司背后有没有权力靠山,此案是否涉及权钱交易,值得进一步关注。退一步说,就算没查出权钱交易,这样的黑心企业如何中标成为供应商,在电缆到货时难道不需要复检?如果不是有奥凯公司员工自己举报,西安地铁三号线岂不是要“带病运行”?难道要发生安全事故,才能发现真相?一系列问题必须追问,对潜在的失职与渎职问题必须有说法,对相关责任人必须严肃问责。

副县长救车祸女孩为何能心无旁骛?

背景

:因为救助受伤女孩,山西忻州定襄县副县长宋海平受到关注。事情经过是,他路过一车祸现场,让周围的人帮忙,将受伤的女孩轻轻放在车上,又让司机赶快送往医院。他还拿出手机打通县医院的电话,让医护人员做好抢救准备。宋海平说:“每个普通人看到都会这么做的,我感觉没什么。”

中国青年报发表王钟的的观点:

在现场人士都选择等待急救车到来,由专业人员开展营救的时候,宋副县长判断女孩生命体征平稳,决定抢时间送女孩上医院,承担了一定风险。在遭遇他人质疑的时候,他果断亮明身份,说“有什么责任我来承担,抢救小孩要紧”,赢得了周围人的信任。在这个路上出现有需要帮助的人,一些围观者碰都不敢碰一下的时代,宋副县长这种“豁出去”的态度是难能可贵的。在救人过程中,宋海平调动了一般人难以调动的资源,恐怕是该事件引人关注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宋副县长所说的“普通人看到都会这么做”,在现实中仍然停留于道德倡导层面。在更多的现实情况中,社会的道德情况不是那么理想,当然也没有特别糟糕——一般认为围观者打120急救电话,就尽到了救助义务,至于自己找车送孩子上医院,则是许多人不敢也不愿做的。在更多的时候,遭遇车祸的女孩、不慎跌倒的老人,不会碰上具有特殊身份、有能力调动特殊资源的救助者。从这个层面看,宋副县长救人终究不同于普通人,普通人的救助能力和意愿还需要更大提升。

小蒋随想:

前几天刚说过,刚通过人大表决的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该法规不光给宋海平副县长救受伤女孩减少“隐患”,对无官无职的好心人也是一个利好。但是,一些人还有别的疑虑——担心“被讹”。尤其是在没有监控头、没有行车记录仪、没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有种诡异的“动机论”令人不寒而栗——如果没肇事,为何要救人?救人反倒成了“心虚”的表现。有人说,这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也就是,如果伤者或其家属一口咬定是救助者肇事,要拿出证据。问题是,有些伤者昏迷乃至死亡,拿不出证据。司法机关面对此类案例时,往往很谨慎,案子容易扯皮。因此,一些人还是倾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宋海平遇到的情况相对简单,围观者看到了原委,受伤女孩生命体征平稳,有公车送伤者,能向医院“打招呼”,还有新法规为若救人致伤免责。社会渴望的是,在情况相对复杂的时候,普通人还能“心无旁骛”地救人。这除了需要良善与同理心,还要有更多东西“兜底”。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

(责任编辑:董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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