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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小区岗亭旁蒙面人连砸13车 物管:无法承担损失

2017-03-22 10:50 云南网  作者:陈筑凌

被砸车辆就停在小区停车场

3月10日早上7点半,付女士和往常一样下楼去停车场开车,准备送孩子上学。刚进入小区停车场,付女士就看见地上有好多碎玻璃,她急忙走到自家车子旁,只见车子右后窗玻璃整块被砸坏,另外12辆车子也被砸了。昨日,车主们拨打本报热线反映:车子停在金色交响小区停车场里,每月都交停车费,车子被砸所造成的损失应从停车费和物管费中减免。

车主讲述

车窗被砸坏 墨镜被偷走

“真是想不通,车子停在小区停车场还会被砸,而且还是13辆车同时被砸。”家住金色交响小区的谢女士说,3月10日上午,物管给她打来电话,告诉她车子被砸了,快到停车场处理。她到停车场一看,她的车右后窗被砸坏,车窗玻璃整块掉到车后座上,一副墨镜也被偷走了。

谢女士说,她的车停在停车场大门边第四个车位位置,从现场判断,她的车是第一辆被砸的。

10多天了,车内还有碎玻璃。

其余受害车主说,该停车场在小区内,停车场出口10米左右的地方有个保安岗亭。当天停车场内一共停放着80辆车,有13辆车被砸。被砸的车都是宝马、奔驰等中高档车,被砸位置几乎都是左后侧或者右后侧的车窗。3月10日凌晨1点多,有的车主去停车时都还没出事,车主们分析,事发时间可能是3月10日凌晨三四点。停车场离岗亭这么近,当天值班的保安怎么会听不到响声呢?

被砸车辆就停在小区停车场

3月10日早上7点半,付女士和往常一样下楼去停车场开车,准备送孩子上学。刚进入小区停车场,付女士就看见地上有好多碎玻璃,她急忙走到自家车子旁,只见车子右后窗玻璃整块被砸坏,另外12辆车子也被砸了。昨日,车主们拨打本报热线反映:车子停在金色交响小区停车场里,每月都交停车费,车子被砸所造成的损失应从停车费和物管费中减免。

车主讲述

车窗被砸坏 墨镜被偷走

“真是想不通,车子停在小区停车场还会被砸,而且还是13辆车同时被砸。”家住金色交响小区的谢女士说,3月10日上午,物管给她打来电话,告诉她车子被砸了,快到停车场处理。她到停车场一看,她的车右后窗被砸坏,车窗玻璃整块掉到车后座上,一副墨镜也被偷走了。

谢女士说,她的车停在停车场大门边第四个车位位置,从现场判断,她的车是第一辆被砸的。

10多天了,车内还有碎玻璃。

其余受害车主说,该停车场在小区内,停车场出口10米左右的地方有个保安岗亭。当天停车场内一共停放着80辆车,有13辆车被砸。被砸的车都是宝马、奔驰等中高档车,被砸位置几乎都是左后侧或者右后侧的车窗。3月10日凌晨1点多,有的车主去停车时都还没出事,车主们分析,事发时间可能是3月10日凌晨三四点。停车场离岗亭这么近,当天值班的保安怎么会听不到响声呢?

损失情况

一辆奥迪A6损失最大

付女士说,去年9月她家搬入金色交响小区,她的车子是一辆奥迪A6,平常都停在小区内的停车场,每月交180元停车费。记者在付女士出示的收费明细单据上看到,收费项目为“停车费”,每月180元,下方盖有物管公司公章。3月9日晚上8点,她把车子停好,第二天一早去开车时,却发现车被砸了。

整块车窗都没了

“这个储物箱是电动的,一按开关就自动打开,小偷不识货硬生生把储物箱给撬了。”付女士说,初步了解下来,她的车损失最严重,小偷不仅砸坏了车窗、撬烂了胶条,还把副驾驶位的储物箱敲坏了,她花了4800元更换了车窗和储物箱,这还不包括车内两台全新的行车记录仪和两盒茶叶的损失。

监控显示

两男子蒙面作案

业主称事发停车场为金色交响东三环外围P3停车场,记者看到该停车场呈长条形,一共可停放100多辆车。小区负责安保的工作人员说,警方已调取了监控录像。监控录像显示:10日凌晨3点45分左右,两名男子身穿风衣、戴着帽子、口罩疯狂打砸车辆。

车主声音

损失应从停车费、物管费中减免

记者了解到,受害车辆内丢失的物品有行车记录仪、香烟、茶叶等物品。相比丢失的物品,车主们表示,修理车辆的时间和费用更大。事发后,物管并未给予相应的处理,受害车主希望自身的权益得到保护。

“车子停在小区规划的区域,并没有乱停乱放。而且每个月按时交停车费,车子被打砸了怎么能让我们自己处理呢?”车主王女士说,如果车子是乱停乱放,或者没有交停车费,出现这样的事可以自认倒霉。但他们的车子是合理合法地停在小区停车场里,所遭受的损失应该从停车费、物管费中减免作为补偿。

物管答复

向车主收的是停车服务费

针对受害车主提出的要求,小区物管昆明乙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杨经理介绍,小区2008年交房,小区内原有停车位2000余个。随着车辆增多,车位需求量越来越大,所以通过审批开放了P1、P2、P3三处停车场,车子被砸的区域是P3地上停车场。

物管出具的收据

“事发当天,值班保安没有听到响动,事后我们积极配合警方处理。接下来,我们会加强夜间巡逻,在P1和P3停车场加装监控,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杨经理说,每月向每位车主收取180元,是停放车子的服务费,所以无法承担车辆的相应损失。他建议车主先通过保险理赔处理,没有购买保险的只好等派出所侦破案件后再做处理。

目前,辖区金沙派出所正在调查此事。

律师说法

只要收了费 保管人就应担责

车子停在小区停车场被砸,物管有没有责任?云南云都律师事务所郭馥菡律师认为,将车辆交给停车场管理分为两种情形:有的是临时保管,有的是长期保管,但不管是临时保管还是长期保管,它都是保管合同。而根据法律规定,保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进行保管,而保管人收取一定保管费用合同。因此,根据合同法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受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以,保管关系确因成立的,保管人不得以收取低额的保管费用进行抗辩。如果要这样说,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后发生损害赔偿也不作赔偿,那这个社会岂不乱套?

(责任编辑:姚帅(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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