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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红通人员”云健被判刑

2017-04-28 10:02 检察日报  

近日,经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海口市地方税务局龙华分局原副局长、第59号“百名红通人员”云健受贿案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云健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

2004年至2005年,云健在先后担任海口市地税局建安分局二所所长、龙华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工程老板詹某、杜某2人贿赂60万元。

海南楚湘建筑工程公司(下称楚湘公司)是属于建安分局二所管理的纳税企业,由于业务上的关系,建安分局二所工作人员经常到楚湘公司进行税务查账。2004年,因为楚湘公司的税务账单不完善,经常有欠税、漏税现象,很怕被查,股东詹某便多次约云健吃饭,商谈税务查账的事情。为让云健在查账时给予方便,詹某送给他10万元。

2003年,海南金泰世纪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百金城四号楼项目”,该项目属于半拉子工程。项目竣工后,该公司于2004年10月向海口市地税局申请办理半拉子工程减免税手续,一直没有办下来。2005年10月左右,该公司总经理杜某经人介绍认识了云健,并让其帮忙办理该项目减免税手续,并承诺给他50万元的感谢费。2006年4月28日,杜某将50万元转给云健的朋友林某,林某又将钱转给了云健。

云健拿到贿赂款后非常惶恐,于2009年2月逃至新西兰。2016年7月,海南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将云健规劝回国投案自首。(记者李轩甫)

近日,经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海口市地方税务局龙华分局原副局长、第59号“百名红通人员”云健受贿案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云健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

2004年至2005年,云健在先后担任海口市地税局建安分局二所所长、龙华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工程老板詹某、杜某2人贿赂60万元。

海南楚湘建筑工程公司(下称楚湘公司)是属于建安分局二所管理的纳税企业,由于业务上的关系,建安分局二所工作人员经常到楚湘公司进行税务查账。2004年,因为楚湘公司的税务账单不完善,经常有欠税、漏税现象,很怕被查,股东詹某便多次约云健吃饭,商谈税务查账的事情。为让云健在查账时给予方便,詹某送给他10万元。

2003年,海南金泰世纪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百金城四号楼项目”,该项目属于半拉子工程。项目竣工后,该公司于2004年10月向海口市地税局申请办理半拉子工程减免税手续,一直没有办下来。2005年10月左右,该公司总经理杜某经人介绍认识了云健,并让其帮忙办理该项目减免税手续,并承诺给他50万元的感谢费。2006年4月28日,杜某将50万元转给云健的朋友林某,林某又将钱转给了云健。

云健拿到贿赂款后非常惶恐,于2009年2月逃至新西兰。2016年7月,海南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将云健规劝回国投案自首。(记者李轩甫)

(责任编辑:黄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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