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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麻栗坡一男子酒醉惹祸被捅 民警36小时紧急追凶

2017-04-28 10:16 云南网  作者:关喜如意 

云南网讯(记者 关喜如意 通讯员 郝茂)“经本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民(化名)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近日,麻栗坡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因“酒”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作出判决。

男子浑身是血趟路边 监控盲区阻碍案件调查

2016年9月4日晚上9点50左右,麻栗坡县公安局城关边防派出所值班室接到报警电话称,在中心广场看到一名男子浑身是血躺在路边。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只见一位男子已经躺在地上昏迷不醒,浑身是血。民警赶快拨打120急救电话并保护好现场,疏散无关群众。

民警把伤者送往医院后立即展开走访,发现受伤的人是当地的居民张卫国,在案发现场除报案人外,未发现其他人证物证前。

由于伤者重度昏迷,无法第一时间向其询问了解相关案情,民警通过麻栗坡“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调取案发现场的视频监控,但案发现场处于监控盲区。事发第二天,通过伤者张卫国的询问,除了伤者的伤情以外,没有其他任何有效的线索和信息。面对伤者提供的信息的,使专案组对案件的侦破,陷入僵局。

“天地人”立体化信息搜集 民警36小时破案

为了尽快获取有价值的信息,专案组采取‘天地人’立体化联合作战的方式,民警分组对现场附近两段40多分钟的监控画面中的可疑人员进行了分析,最终发现一名中年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云南网讯(记者 关喜如意 通讯员 郝茂)“经本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民(化名)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近日,麻栗坡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因“酒”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作出判决。

男子浑身是血趟路边 监控盲区阻碍案件调查

2016年9月4日晚上9点50左右,麻栗坡县公安局城关边防派出所值班室接到报警电话称,在中心广场看到一名男子浑身是血躺在路边。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只见一位男子已经躺在地上昏迷不醒,浑身是血。民警赶快拨打120急救电话并保护好现场,疏散无关群众。

民警把伤者送往医院后立即展开走访,发现受伤的人是当地的居民张卫国,在案发现场除报案人外,未发现其他人证物证前。

由于伤者重度昏迷,无法第一时间向其询问了解相关案情,民警通过麻栗坡“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调取案发现场的视频监控,但案发现场处于监控盲区。事发第二天,通过伤者张卫国的询问,除了伤者的伤情以外,没有其他任何有效的线索和信息。面对伤者提供的信息的,使专案组对案件的侦破,陷入僵局。

“天地人”立体化信息搜集 民警36小时破案

为了尽快获取有价值的信息,专案组采取‘天地人’立体化联合作战的方式,民警分组对现场附近两段40多分钟的监控画面中的可疑人员进行了分析,最终发现一名中年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9月6日早上8点半,民警在集贸市场内将嫌疑人李民抓获。通过审讯,李民如实供述了故意伤害张卫国的犯罪事实。

至此,案件正式告破,距案发时间过了36小时。

酒醉说胡话惹祸上身 被路人一刀捅翻

据嫌疑人李民交代,2016年9月4日晚,他步行至麻栗坡县体育馆附近时遇到酒醉的张卫国,张卫国骂他是个骗子,并用脚踹了他的臀部。随后,李民便从腰带处解下自己的水果刀向张卫国腹部捅了一刀,乘车逃离现场。

公安司法鉴定结论显示,伤者张卫国腹部被捅伤,体内脏器不同程度受伤,伤情为重伤二级。

“警察同志,我现在很后悔当初的行为,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绝不会那么冲动地去用刀捅人,但是一切都晚了”。在麻栗坡县人人民法院,李民面对旁听民警后悔不已,年逾五旬他禁不住流下悔恨的泪水。

(责任编辑:张思逸(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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