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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钱“过桥贷”3.5亿 获刑八年多罚42万

2017-04-28 14:13 广州日报  作者:方晴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方晴 通讯员倪丽珠)最近热播的《人民的名义》,让大家的目光也集中到剧中让蔡成功跌倒的“过桥贷”上,“过桥”实际上就是先借钱还银行的贷款,再用银行贷款还借款。

据悉,还有一种“过桥贷”,是以支付高额利息为名向他人借款,之后再以更高的利息借出,以此获得高额利息回报。近日,番禺区法院审理了一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小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达人民币3.5亿元, 造成40多人共计人民币逾3600万元无法归还。最终法院判处小冯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二万元。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方晴 通讯员倪丽珠)最近热播的《人民的名义》,让大家的目光也集中到剧中让蔡成功跌倒的“过桥贷”上,“过桥”实际上就是先借钱还银行的贷款,再用银行贷款还借款。

据悉,还有一种“过桥贷”,是以支付高额利息为名向他人借款,之后再以更高的利息借出,以此获得高额利息回报。近日,番禺区法院审理了一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小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达人民币3.5亿元, 造成40多人共计人民币逾3600万元无法归还。最终法院判处小冯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二万元。

(责任编辑:陈丽安(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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