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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保补助人均增至450元

2017-04-29 07:54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4月28日电 (记者白天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发布《通知》提出,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同时,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也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180元。

《通知》明确,今年继续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80%、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助。省级财政要进一步完善省级及以下财政分担办法。

本报北京4月28日电 (记者白天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发布《通知》提出,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同时,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也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180元。

《通知》明确,今年继续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80%、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助。省级财政要进一步完善省级及以下财政分担办法。

(责任编辑:蔡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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