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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黑飞”国内民用无人机开启实名制管理

2017-05-19 21:51 人民邮电报  作者:逸秋

国内“黑飞”无人机干扰民航运行事件频繁发生,为加强对民用无人机的管理,中国民用航空局于5月16日下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自今年6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另外,民航局还汇总整理了民用机场限制面保护范围,首批公布了155个机场的相关数据,以防范无人机等升空物体侵入民用机场,造成对机场飞行安全和运行效率的影响。

严格规定:250克以上无人机须登记

去年以来,在北京、上海、深圳、武汉、杭州、昆明、成都、重庆、西安等地,多次发生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影响民航运行的事件。特别是成都地区,4月份以来连续发生8起无人机扰航事件,其中6起影响航班运行,造成138架次航班返航备降。就在上周的5月12日,重庆江北机场又受到无人机影响,造成43个航班备降,2个航班返航,地面等待航班延误67班,58个航班取消,候机楼滞留旅客6000余人。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给旅客的生命安全和民航的正常运行构成了严重威胁。

据了解,《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并指出民用无人机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自备飞行控制系统,并从事非军事、警察和海关飞行任务的航空器,不包括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规定》要求,自6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和民用无人机拥有者须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https://uas.caac.gov.cn)上申请账户,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在系统中填报其所有产品的信息,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该系统中实名登记其个人及其拥有产品的信息,并将系统给定的登记标志粘贴在无人机上。

其中,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在登记系统中填报其产品的名称、型号、最大起飞重量、空机重量、产品类型、无人机购买者姓名和移动电话等信息;在产品外包装明显位置和产品说明书中,提醒拥有者在登记系统中进行实名登记,警示不实名登记擅自飞行的危害;随产品提供不干胶打印纸,供拥有者打印“无人机登记标志”。个人或单位民用无人机拥有者须在登记系统中登记姓名(公司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产品型号和序号、使用目的;完成信息填报后,系统将自动给出包含登记号和二维码的登记标志图片,民用无人机拥有者须将该图片打印为至少2厘米乘以2厘米的不干胶粘贴牌,并将其粘贴于无人机不易损伤的地方,保持清晰可辨。

国内“黑飞”无人机干扰民航运行事件频繁发生,为加强对民用无人机的管理,中国民用航空局于5月16日下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自今年6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另外,民航局还汇总整理了民用机场限制面保护范围,首批公布了155个机场的相关数据,以防范无人机等升空物体侵入民用机场,造成对机场飞行安全和运行效率的影响。

严格规定:250克以上无人机须登记

去年以来,在北京、上海、深圳、武汉、杭州、昆明、成都、重庆、西安等地,多次发生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影响民航运行的事件。特别是成都地区,4月份以来连续发生8起无人机扰航事件,其中6起影响航班运行,造成138架次航班返航备降。就在上周的5月12日,重庆江北机场又受到无人机影响,造成43个航班备降,2个航班返航,地面等待航班延误67班,58个航班取消,候机楼滞留旅客6000余人。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给旅客的生命安全和民航的正常运行构成了严重威胁。

据了解,《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并指出民用无人机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自备飞行控制系统,并从事非军事、警察和海关飞行任务的航空器,不包括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规定》要求,自6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和民用无人机拥有者须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https://uas.caac.gov.cn)上申请账户,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在系统中填报其所有产品的信息,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该系统中实名登记其个人及其拥有产品的信息,并将系统给定的登记标志粘贴在无人机上。

其中,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在登记系统中填报其产品的名称、型号、最大起飞重量、空机重量、产品类型、无人机购买者姓名和移动电话等信息;在产品外包装明显位置和产品说明书中,提醒拥有者在登记系统中进行实名登记,警示不实名登记擅自飞行的危害;随产品提供不干胶打印纸,供拥有者打印“无人机登记标志”。个人或单位民用无人机拥有者须在登记系统中登记姓名(公司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产品型号和序号、使用目的;完成信息填报后,系统将自动给出包含登记号和二维码的登记标志图片,民用无人机拥有者须将该图片打印为至少2厘米乘以2厘米的不干胶粘贴牌,并将其粘贴于无人机不易损伤的地方,保持清晰可辨。

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瑞庆表示,民用无人机的登记注册制度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一种管理方式,就像我们买了车以后要有个车牌一样,这样有利于掌握无人机的发展情况,规范对航空器的管理,实现无人机行为的可追溯性,是无人机管理的基础。

此外,《规定》强调,2017年8月31日后,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如果未按照本管理规定进行实名登记和粘贴登记标志的,其行为将被视为违反法规的非法行为,其无人机的使用将受影响,监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规定》还要求,民用无人机发生出售、转让、损毁、报废、丢失或者被盗等情况,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应及时通过登记系统注销该无人机信息;民用无人机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变更后的所有人须按照《规定》的相关要求实名登记该无人机信息。

多管齐下:法规、技术齐规范

无人机作为一种民用航空器使用和管理,可以说是近几年来的新现象。世界各地都在研究如何管理才能既保证安全又促进发展。近两年来,各国也陆续出台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和规章。据张瑞庆介绍,民航局早在2009年就开始研究制定民用无人机管理规范,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轻小型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等规定。此次实名登记管理规定的推出,对规范民用无人机监管将起到积极作用。

除了在法规方面加强对无人机的管理,民航局还加强协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委托相关行业协会对此类无人机进行管理。从2013年开始,委托行业协会对轻小型无人机培训和操控人员资质进行管理,注重发挥制造企业的主观能动性,了解无人机制造企业、运营企业的技术能力和发展需求,共同研究无人机监管的措施和办法。张瑞庆透露,目前,民航局认可的200多家无人机操控人员培训机构,核发了14000多张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值得一提的是,无人机有着自动化、信息化、网络化的特征,因此在监管技术方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成为无人机管理工作中的亮点。民航局已经建立起无人机运行云平台管理制度,目前有三家云平台为无人机提供服务,今年计划实现5.48万架次无人机飞行、跟踪管理。此次民用无人机登记注册系统的启动,也是为建立无人机实名登记数据共享和查询制度、实现与无人机运行云平台的实时交联作铺垫。

(责任编辑: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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