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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17-05-22 08:43 人民日报  

本报合肥5月21日电  (记者孙振)新修订的《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按照污染范围,应急预案将预警划分为省级预警、城市预警;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可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因素,将预警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城市红色预警拉响后,将启动Ⅰ级响应,辖区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应累计削减30%以上;主城区范围内,散装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除新能源汽车外)停止上路行驶。


《 人民日报 》( 2017年05月22日 14 版)

本报合肥5月21日电  (记者孙振)新修订的《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按照污染范围,应急预案将预警划分为省级预警、城市预警;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可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因素,将预警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城市红色预警拉响后,将启动Ⅰ级响应,辖区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应累计削减30%以上;主城区范围内,散装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除新能源汽车外)停止上路行驶。


《 人民日报 》( 2017年05月22日 14 版)

(责任编辑:初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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