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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母案二审:母亲到庭于欢情绪波动 休庭10分钟

2017-05-30 08:44 最高法网站  

5月27日上午8点30分,备受社会关注的于欢故意伤害上诉案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2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来源:@山东高法)

此前,由于部分媒体在报道该案时聚焦辱母情节,因而引发了公众对于该案的巨大关注和对法理与人伦的热烈讨论。为了让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有更多的信任感,对权利保障有更多获得感,对法治建设有更多参与感,山东高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代表、基层群众代表、当事人家属以及媒体在内的100余人旁听了此次庭审,并用微博全程直播此次庭审。

微博直播回应社会关切

“旁听人员进入法庭。”早上8点24分,随着这条微博的发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山东高法开始了 “于欢案二审庭审”的微博直播。据记者统计,@山东高法共发出了包括文字、图片、视频在内的133条微博对该案进行了全程直播。

微博直播。

这场从早上8点24分持续到23点04分,长达15个小时的直播让法庭之外关注于欢案的社会公众成为了这次庭审的见证者和监督者。以公开促公正,随着@山东高法这场全程全方位的微博直播,社会公众此前对于于欢案种种疑惑和担忧也随之消除。

作为专家学者受邀前来旁听该案的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庭审不仅广泛邀请了各界代表来旁听,在审判公开方面做得非常充分,而且用微博直播的方式回应了民众的极大关切,可以说,于欢案二审的司法公开做得非常好。”

5月27日上午8点30分,备受社会关注的于欢故意伤害上诉案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2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来源:@山东高法)

此前,由于部分媒体在报道该案时聚焦辱母情节,因而引发了公众对于该案的巨大关注和对法理与人伦的热烈讨论。为了让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有更多的信任感,对权利保障有更多获得感,对法治建设有更多参与感,山东高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代表、基层群众代表、当事人家属以及媒体在内的100余人旁听了此次庭审,并用微博全程直播此次庭审。

微博直播回应社会关切

“旁听人员进入法庭。”早上8点24分,随着这条微博的发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山东高法开始了 “于欢案二审庭审”的微博直播。据记者统计,@山东高法共发出了包括文字、图片、视频在内的133条微博对该案进行了全程直播。

微博直播。

这场从早上8点24分持续到23点04分,长达15个小时的直播让法庭之外关注于欢案的社会公众成为了这次庭审的见证者和监督者。以公开促公正,随着@山东高法这场全程全方位的微博直播,社会公众此前对于于欢案种种疑惑和担忧也随之消除。

作为专家学者受邀前来旁听该案的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庭审不仅广泛邀请了各界代表来旁听,在审判公开方面做得非常充分,而且用微博直播的方式回应了民众的极大关切,可以说,于欢案二审的司法公开做得非常好。”

另一名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德州市宝丽洁物业公司经理焦文玉也感慨道:“于欢案被媒体报道后,朋友圈里传什么的都有……微博直播让谣言不仅止于智者,还止于公开!”

法庭调查不回避“敏感案情”

于欢案二审开始前,一名法学院学生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于欢案被媒体广泛报道后,我和同学们都很关注这个案子,也经常讨论。但大家对这个案子有很多不同的看法,后来发现造成大家看法不一的主要原因就是我们所有讨论的基础都来自媒体上碎片化的报道,人们对于一些很细节的案件事实并不清楚。”

这名学生说,比如说媒体都用“辱母”,那到底是怎样的情形和程度?还有于欢拿刀捅刺的时间点前后都发生了什么?我觉得这些对于讨论于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很重要。所以还是很期待可以从这次微博直播中了解案件的全貌。

令人欣慰的是,这次于欢案庭审没有辜负公众的期待,各方证人均到庭。其实在庭前会议时,只有检察员和杜志浩近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其他诉讼参与人未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但合议庭经研究决定,通知证人苏银霞、杜建岗出庭作证。陈光中认为:“各方证人到庭这一点非常重要,这样更有利于查明真相。”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来源:@山东高法)

此前有不少人担心“微博直播会和谐掉”辱母的情节,但事实是,@山东高法的微博一字不差地发布了于欢本人及其母亲苏银霞对于受辱情节的描述。

焦文玉代表说:“庭审之前,我们朋友私下讨论的时候最常提到的一句话是‘是你,你能忍吗’,但是对于事实究竟是怎样,我们确实也不清楚。这次庭审恢复了案件的原貌,消除了此前的各种传闻和猜测。”

庭审坚持以审判为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是此次受邀前来的专家学者,在被问及旁听观感时,他告诉记者:“于欢案二审的庭审过程是一次结合社会高度关注案件与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重要实践。这次庭审的每一个环节都贯彻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比如第11条要求,‘证明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都应当在法庭上出示,依法保障控辩双方的质证权。对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和控辩双方存在争议的证据,一般应当单独质证’,这点在此次庭审的法庭调查环节中就体现得非常充分。”

庭审现场。(来源:@山东高法)

黄京平还提到:“此次庭审中,审判长对于各方尤其是于欢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予以了充分的保障,可以这么说,这次庭审让人感受到了法庭是一个实现公平正义的殿堂。”

另一名作为专家学者受邀前来旁听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卢建平表示:“此次山东高院的庭审还是值得肯定的。庭前会议准备充分,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庭审过程严格贯彻了以审判为中心,并不是走过场,而是实实在在保证了事实调查、证据展示、论证说理辩护在法庭。此次庭审中证人出庭作证、各方质证,被告人最后陈述等都严格依法。”卢建平补充说:“还有就是庭审中回应高利贷、正当防卫、涉黑、警察处警、司法与與论关系等,释法说理,使审判成为绝佳法治教育课堂!”

审判细节彰显人文关怀

在采访几位旁听的专家学者和人大代表过程中,大家都不约而同地为审判长点赞。受邀在现场旁听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蔡学恩对记者说:“作为一名律师、人大代表,感触最深的是审判长对辩护人和代理人的充分尊重。特别是有代理人未能围绕案件关键点发表意见,辩护人也有发表与本案无关的意见时,审判长有足够的耐心在专业上进行提醒引导,并给予充足的时间。这充分体现了在庭审中对律师作用的高度重视。”

卢建平说:“审判长调度有方,充分保障各方权益。比如于欢的母亲苏银霞到庭作证时,于欢的情绪有些波动。此时,审判长照顾于欢的情绪,宣布休庭10分钟,这一个小小的举动彰显了法庭的人文关怀。”

焦文玉说:“审判长在长达十多个小时的庭审里对现场的掌控能力非常好,整个庭审非常有秩序。最让我感动的是,审判长对于欢的眼神、语速和语气,让人感受到了善良与正义。尤其是审判长与于欢对视的时候,我当时就在笔记本上写下了这句话。”记者看到笔记本上面写着:“法律无情,法官有爱”。

(责任编辑:董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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