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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深改组通过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是个什么机构?

2017-06-26 23:04 政在解读  作者:政在解读

导语: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 6 月 26 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 《 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 》 等在内的一系列方案。

会议强调,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要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遵循司法规律、满足群众需求的要求,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

网络纠纷案件越来越多

早在 2016 年年初,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杭州市政协副主席赵光育就向全国两会提出了 《 关于设立中国(杭州)互联网法院,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的建议 》 。起因是,他注意到近年来,杭州电商平台自身年处理纠纷数以百万计;各基层法院受理电子商务案件数也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13 年就已达 600 余件,而且逐年增加。

杭州法院早在 2011 年就开始积极探索新型网络空间治理模式。2015 年 4 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由西湖、滨江、余杭三家基层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试点法院,当年 8 月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正式上线,专门审理涉网纠纷案件。

导语: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 6 月 26 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 《 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 》 等在内的一系列方案。

会议强调,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要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遵循司法规律、满足群众需求的要求,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

网络纠纷案件越来越多

早在 2016 年年初,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杭州市政协副主席赵光育就向全国两会提出了 《 关于设立中国(杭州)互联网法院,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的建议 》 。起因是,他注意到近年来,杭州电商平台自身年处理纠纷数以百万计;各基层法院受理电子商务案件数也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13 年就已达 600 余件,而且逐年增加。

杭州法院早在 2011 年就开始积极探索新型网络空间治理模式。2015 年 4 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由西湖、滨江、余杭三家基层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试点法院,当年 8 月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正式上线,专门审理涉网纠纷案件。

杭州设立互联网法院筹备已久

今年 1 月,杭州方面开始筹办互联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当时表示,浙江法院将积极推动设立杭州网络法院,促进网络法治的健全发展。

今天,《 杭州日报 》 头版发表的 《 为全国提供杭州智慧杭州样本 》一文中提到,日前,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晓晖实地调研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杭州互联网法院筹备及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等情况的汇报。

4 月,最高法院批复同意由杭州铁路法院集中管辖杭州地区 5 类涉网案件,截至 6 月 20 日,该法院共收到涉网案件申请 1896 件,正式立案 1446 件。导诉、立案、收发材料、证据扫描一站式完成;点击辅助诉讼 “ 小程序 ”,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完成诉讼;智能诉状生成系统,有力帮助当事人完成起诉状书写。

“ 相比传统方式,这样的效率更高了。” 马晓晖在体验杭州互联网法院七号法庭的在线审理场景时说,通过在线审理案件,省去了许多中间环节,不仅大幅提高了效率,更降低了原被告双方的成本,有力推进了杭州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

网络法院的目标定位

互联网法院究竟如何运作? 目标定位如何? 虽然目前官方还未有明确发布,但从赵光育的建议中可以找到一些答案 —— 网络法院面对的是虚拟世界,解决的是现实问题;依托的是互联网办案,办理的是互联网案件;突出的是专业审判,突破的是地域管辖;探索的是司法创新,瞄准的是国际规则。

设立网络法院,目的在于将涉网案件从现有审判体系中剥离出来,充分依托互联网技术构建专业、高效、便捷的司法运行体系,依法妥善处理网络纠纷,当好互联网空间依法治理的孵化器、互联网司法规则制定的试验田、互联网纠纷多元化解的主导者、互联网审判方式变革的先行者。网络法院具有 “ 大平台、小前端、高智能、重协同” 的特点,是网络法治时代的智慧法院。

设立网络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重大制度创新。它不只是将互联网作为辅助办案和优化司法服务的技术手段,而是站在国家发展战略层面,将互联网本身作为司法治理的对象,积极参与我国对网络空间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文字/  楼蕲

编辑与排版/  倪宇翀

监制/ 王力 楼蕲

文中配图均来自网络

(责任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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