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人民网 社会>今日要闻

顺德男子没结婚 去世后遗产全归外甥了

2017-06-28 14:40 广州日报  作者:王鹏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王鹏)在顺德法院日前公布的案件中,一宗未有法定继承人的继承纠纷案件亦具有普法意义。死者胡某某与原告的母亲胡某甲是胞姐弟,胡某甲结婚后,胡某某跟随胡某甲家庭一起生活。胡某甲夫妇婚后生育了原告梁某。胡某某生前没有结过婚,无生育或收养过子女。

胡某甲夫妇去世后,胡某某与梁某一起共同生活,至胡某某晚年及死亡后,原告对胡某某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胡某某生前自建有坐落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一房屋。因此,原告梁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该房屋归自己所有。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某的晚年生活由原告梁某照顾,死后亦由原告梁某处理丧葬事宜,即原告梁某对胡某某履行了生养死葬义务。最终,法院判决案涉房产归对舅舅尽到生养死葬义务的梁某所有。

(广州日报)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王鹏)在顺德法院日前公布的案件中,一宗未有法定继承人的继承纠纷案件亦具有普法意义。死者胡某某与原告的母亲胡某甲是胞姐弟,胡某甲结婚后,胡某某跟随胡某甲家庭一起生活。胡某甲夫妇婚后生育了原告梁某。胡某某生前没有结过婚,无生育或收养过子女。

胡某甲夫妇去世后,胡某某与梁某一起共同生活,至胡某某晚年及死亡后,原告对胡某某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胡某某生前自建有坐落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一房屋。因此,原告梁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该房屋归自己所有。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某的晚年生活由原告梁某照顾,死后亦由原告梁某处理丧葬事宜,即原告梁某对胡某某履行了生养死葬义务。最终,法院判决案涉房产归对舅舅尽到生养死葬义务的梁某所有。

(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龚霏菲)
分享到:
领导留言板客户端下载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