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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好去产能这场民生大考(委员手记)

2017-08-02 08:08 人民日报  作者:河北省政协常委  卢瑞卿

不久前就去产能问题进行调研,一家企业的领导人介绍,由于转型转产,几十名老职工不能适应新技术岗位要求,企业采取了三种办法对他们进行了安置:一是分流到企业物业和后勤服务岗位一部分人;二是专门在当地投资一家超市,安置了十几名女职工;三是对已经交够养老保险最低年限的,根据本人意愿,或发放一次性退养金退养,或由一名符合条件的子女经考核后接班顶岗。

这位企业的领导说:“这些职工都为我的企业做出过贡献,咱不能因为转型转产直接让他们走人不管。企业对职工、对社会都要有责任心才对!”其真诚的社会担当和民生情怀溢于言表。

化解过剩产能是推进我国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但过剩产能主要集中于钢铁、煤炭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去产能不仅要做好企业兼并重组、债权债务的重组等工作,还面临职工安置的一系列问题。职工安置工作做得好不好,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做好去产能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国家先后发布一系列文件,对职工转岗、分流、培训、再就业、退养、社会保障落实等关键问题作出制度性安排。中央财政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专门用于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职工安置。

与政府的不遗余力相比,有些去产能企业在职工安置问题上却做得还不够。有的企业落实政策不到位,对职工安置方法简单,不区分不同职工的实际情况,一裁了之、一退了之;有的企业“等靠要”倾向较重,缺乏作为主动性,动不动矛盾上交,借助职工安置问题向政府伸手讨利;也有个别企业把去产能当成用工成本“甩包袱”的机会,借口企业困难,拖欠职工薪资、拖欠应交职工社保费用等等。

毋庸讳言,整个去产能工作最重要也最难办的,就是职工的安置,这无论对政府还是对企业来说,都是一场民生大考。在这场民生大考中,企业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自觉在政府的组织和指导下,切实履行职工安置的主体责任,不要因为有政府托底,就在落实政策上打折扣,在职工权益保障上有懈怠。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教育、指导、监督和政策支持。一方面,要加强对去产能企业领导层人员的培训教育,引导他们深化对职工安置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鼓励企业自觉担当责任、依法履行义务,尽量通过内部挖潜转岗分流安置职工,努力做到少裁员或不裁员;确需裁员的也要妥善安置。另一方面,要摸清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的底数,一企一策,指导企业细化职工安置中劳动关系处理、经济补偿金支付、社会保障衔接、就业创业扶持等内容,制定切合实际的分流安置方案,对涉及人数多、安置任务重、稳定压力大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重点指导,确保职工安置有据有序进行。同时,要建立多部门联动的督查机制,对企业裁员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职工安置专项财政补贴专款专用;对企业拖欠工资、社会保险费、退养费用、经济补偿金等情况,充分发挥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和社保稽核等作用,维护职工的合法社保权益。此外,要大力宣传采取积极措施稳定岗位、不裁员或少裁员以及科学安置职工的企业典型,加强典型引导,在企业群体中造就顾全大局、关爱职工的良好风尚。

(潘  跃整理)


《 人民日报 》( 2017年08月02日 20 版)

不久前就去产能问题进行调研,一家企业的领导人介绍,由于转型转产,几十名老职工不能适应新技术岗位要求,企业采取了三种办法对他们进行了安置:一是分流到企业物业和后勤服务岗位一部分人;二是专门在当地投资一家超市,安置了十几名女职工;三是对已经交够养老保险最低年限的,根据本人意愿,或发放一次性退养金退养,或由一名符合条件的子女经考核后接班顶岗。

这位企业的领导说:“这些职工都为我的企业做出过贡献,咱不能因为转型转产直接让他们走人不管。企业对职工、对社会都要有责任心才对!”其真诚的社会担当和民生情怀溢于言表。

化解过剩产能是推进我国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但过剩产能主要集中于钢铁、煤炭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去产能不仅要做好企业兼并重组、债权债务的重组等工作,还面临职工安置的一系列问题。职工安置工作做得好不好,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做好去产能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国家先后发布一系列文件,对职工转岗、分流、培训、再就业、退养、社会保障落实等关键问题作出制度性安排。中央财政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专门用于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职工安置。

与政府的不遗余力相比,有些去产能企业在职工安置问题上却做得还不够。有的企业落实政策不到位,对职工安置方法简单,不区分不同职工的实际情况,一裁了之、一退了之;有的企业“等靠要”倾向较重,缺乏作为主动性,动不动矛盾上交,借助职工安置问题向政府伸手讨利;也有个别企业把去产能当成用工成本“甩包袱”的机会,借口企业困难,拖欠职工薪资、拖欠应交职工社保费用等等。

毋庸讳言,整个去产能工作最重要也最难办的,就是职工的安置,这无论对政府还是对企业来说,都是一场民生大考。在这场民生大考中,企业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自觉在政府的组织和指导下,切实履行职工安置的主体责任,不要因为有政府托底,就在落实政策上打折扣,在职工权益保障上有懈怠。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教育、指导、监督和政策支持。一方面,要加强对去产能企业领导层人员的培训教育,引导他们深化对职工安置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鼓励企业自觉担当责任、依法履行义务,尽量通过内部挖潜转岗分流安置职工,努力做到少裁员或不裁员;确需裁员的也要妥善安置。另一方面,要摸清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的底数,一企一策,指导企业细化职工安置中劳动关系处理、经济补偿金支付、社会保障衔接、就业创业扶持等内容,制定切合实际的分流安置方案,对涉及人数多、安置任务重、稳定压力大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重点指导,确保职工安置有据有序进行。同时,要建立多部门联动的督查机制,对企业裁员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职工安置专项财政补贴专款专用;对企业拖欠工资、社会保险费、退养费用、经济补偿金等情况,充分发挥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和社保稽核等作用,维护职工的合法社保权益。此外,要大力宣传采取积极措施稳定岗位、不裁员或少裁员以及科学安置职工的企业典型,加强典型引导,在企业群体中造就顾全大局、关爱职工的良好风尚。

(潘  跃整理)


《 人民日报 》( 2017年08月02日 20 版)

(责任编辑:李楠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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