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人民网 环保

从甘肃多名官员被问责看生态环境保护

2017-08-03 20:01 人民网-环保频道  作者:冯正宏  贺骏  胡雅丽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对甘肃省3名副省级官员进行问责,按相关程序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8名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并给予相应处分。这一重锤对在发展中不顾生态环境保护的官员们予以深刻的拷问,再一次敲响了生态环境保护的警钟。

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已成为全民关注的焦点,那是因为有些地区在发展中仍然没有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各地环境保护建设进度不均衡,而甘肃省所凸显的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正是一个典型案例,以牺牲生态环境的巨大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给环境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这次通报表明了党中央对生态环境的高度重视,和坚决严厉打击一切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决心。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兼顾生态环境的保护。

保护生态环境,环保理念要先行。将环境保护融入发展理念很早就被提出,在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在发展理念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其中,绿色理念对当前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方面,经济要环保。任何发展经济的行为都要以保护环境为前提。另一方面,环保要经济。即从环境保护的活动中挖掘经济效益。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使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同时,要以创新为驱动,形成新的经济发展增长点,成为经济良性持续发展的支撑点。要真正从理念上做出改变,才会有出路。

保护生态环境,层层监管要到位。在甘肃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这一案例中,就点明了监管层面的症结所在。《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不一致,放宽了对于在自然保护区内禁止开展活动的要求。《甘肃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管理办法》违法允许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进行矿产开采。这样也就形成了监管制度上的空子。保护区内建有42座水电站,存在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手续不全等问题。周边企业污染治理措施不到位,偷排偷放问题屡禁不止。这些都体现了监管部门的工作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因此,要加强监管,一方面加强监管制度的建设,因地制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对经济活动提出环保层面的要求;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要严格进行所辖区内经济活动的层层审批,对每一环节做好把控,并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对甘肃省3名副省级官员进行问责,按相关程序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8名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并给予相应处分。这一重锤对在发展中不顾生态环境保护的官员们予以深刻的拷问,再一次敲响了生态环境保护的警钟。

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已成为全民关注的焦点,那是因为有些地区在发展中仍然没有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各地环境保护建设进度不均衡,而甘肃省所凸显的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正是一个典型案例,以牺牲生态环境的巨大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给环境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这次通报表明了党中央对生态环境的高度重视,和坚决严厉打击一切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决心。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兼顾生态环境的保护。

保护生态环境,环保理念要先行。将环境保护融入发展理念很早就被提出,在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在发展理念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其中,绿色理念对当前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方面,经济要环保。任何发展经济的行为都要以保护环境为前提。另一方面,环保要经济。即从环境保护的活动中挖掘经济效益。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使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同时,要以创新为驱动,形成新的经济发展增长点,成为经济良性持续发展的支撑点。要真正从理念上做出改变,才会有出路。

保护生态环境,层层监管要到位。在甘肃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这一案例中,就点明了监管层面的症结所在。《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不一致,放宽了对于在自然保护区内禁止开展活动的要求。《甘肃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管理办法》违法允许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进行矿产开采。这样也就形成了监管制度上的空子。保护区内建有42座水电站,存在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手续不全等问题。周边企业污染治理措施不到位,偷排偷放问题屡禁不止。这些都体现了监管部门的工作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因此,要加强监管,一方面加强监管制度的建设,因地制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对经济活动提出环保层面的要求;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要严格进行所辖区内经济活动的层层审批,对每一环节做好把控,并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保护生态环境,问责机制作保障。一方面,要强化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责任划分到人,只有这样才能倒逼行政首长和主要责任官员落实好环境保护工作,在做出规划和审批决策时充分考虑到环境效益。另一方面,要加大问责力度。要把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中环境资源类指标权重加大,作为考核的重要部分。对于在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要进行严格问责追责,并严厉处罚,敦促整改到位。

保护生态环境,审计监督来把关。审计部门要履行好自身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效力,做好国家和人民的眼睛。近年来,审计部门加大了对于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保护专项审计的力度,通过审计,分析当地政府履行职责和绩效情况,进而敦促相关政策的落实,促进相关制度的完善和实施。作为审计人员要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学习,履职尽责,始终站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线,为环境保护贡献审计力量。(作者单位:宜昌市审计局)

(责任编辑:庄红韬)
分享到:

查看全部评论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