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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儿童案频发背后:“惯犯”作案难惩戒 超7成是“熟人”

2017-08-17 13:47 手机人民网 原创稿  作者:王震

【聚】

四天曝三起女童猥亵事件 如何守护孩子们的安全?

什么事情比一起猥亵女童事件更令人震惊?答案是两起。而近四天曝出三起女童猥亵事件,让舆论场把目光聚焦于此。

近日,南京火车站男子当众猥亵女童的消息引发舆论巨大关注。但是,随着后续剧情发展越来越“步步惊心”,竟有网民为此事件“洗白”,爆料女作家收到威胁短信。更出乎意料的是,随着舆情逐渐火热,同类事件接踵而至,巧合的是,这些猥亵女童者都疑似是女童们的亲人或熟人。

重庆一医院内男子猥亵女童 涉事者系女童姑父

8月14日,有网友爆料称,“在重庆某医院一男子将手放在未成年女儿的裤子内摸其身体”,网友描述,“其间,女孩起身去检查回来后,男子再一次将手放进女童裤子内,全程女孩都在玩手机,无反抗情绪。”8月16日,重庆警方通报称,该涉嫌“猥亵”女童的男子系女童姑父,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江苏刘老师猥亵儿童视频疯传 警方:嫌犯早已被抓

一组冠以“江苏刘老师,媲美欣”名头的性侵儿童系列视频,最近也在网上疯传。众多网友十分愤慨,纷纷向“江苏网警总队”举报,希望警方将这个侵害儿童的禽兽揪出来。8月16日晚,江苏网警总队通报,该案去年3月即已破获,视频制作者、上传者分别为外省人蔡某和江苏人朱某。

【聚】

四天曝三起女童猥亵事件 如何守护孩子们的安全?

什么事情比一起猥亵女童事件更令人震惊?答案是两起。而近四天曝出三起女童猥亵事件,让舆论场把目光聚焦于此。

近日,南京火车站男子当众猥亵女童的消息引发舆论巨大关注。但是,随着后续剧情发展越来越“步步惊心”,竟有网民为此事件“洗白”,爆料女作家收到威胁短信。更出乎意料的是,随着舆情逐渐火热,同类事件接踵而至,巧合的是,这些猥亵女童者都疑似是女童们的亲人或熟人。

重庆一医院内男子猥亵女童 涉事者系女童姑父

8月14日,有网友爆料称,“在重庆某医院一男子将手放在未成年女儿的裤子内摸其身体”,网友描述,“其间,女孩起身去检查回来后,男子再一次将手放进女童裤子内,全程女孩都在玩手机,无反抗情绪。”8月16日,重庆警方通报称,该涉嫌“猥亵”女童的男子系女童姑父,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江苏刘老师猥亵儿童视频疯传 警方:嫌犯早已被抓

一组冠以“江苏刘老师,媲美欣”名头的性侵儿童系列视频,最近也在网上疯传。众多网友十分愤慨,纷纷向“江苏网警总队”举报,希望警方将这个侵害儿童的禽兽揪出来。8月16日晚,江苏网警总队通报,该案去年3月即已破获,视频制作者、上传者分别为外省人蔡某和江苏人朱某。

面对事实的批判与拷问,社会是否应该反思:究竟谁该为女童猥亵事件负责,究竟如何制止“女童之殇”,当家庭、学校从避风港沦为犯罪围城,社会又该如何为女童撑起一把人身安全的保护伞?

【议】

猥亵儿童案件连年高发

平均每天7名儿童被侵害,7成以上是熟人作案

根据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专项基金发布数据:2016年全年,仅仅是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例,就有433起,平均每天曝光1.21起。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则显示,2013-2016年的4年间,全国法院审结的性侵儿童案件量达到10782起,平均每天至少有超过7名儿童被伤害。

更严重的问题在于,大多数人对此毫无意识,甚至充满认识误区。我们常以为性侵者都会使用暴力,但实际上,有时候性侵者会利用贿赂、诱骗、关爱等手段诱骗孩子。在未成年人眼里,亲人是最亲近、最值得信赖的人。在被曝光的两起事件中,不管是哥哥还是姑父,无一例外,他们都是这些被伤害的女童的亲人。而这些最亲近的人,在一些时候,却成为个别未成年人童年记忆里挥之不去的噩梦。

根据北京律协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的统计,在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中,70%以上是熟人作案,这些人的身份包括:继父、养父、其他家庭成员、雇主、老板、培训学校的老师、公立学校老师等。在统计的340个样本中,有8个案例为男童遭受性侵害的案件,其余的受害人为女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被性侵害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63.8%,这其中年龄最小的只有1岁。

如何远离“熟人伤害”?

熟人作案多是“惯犯”难被发现,专家建议加重刑罚

对未成年人进行的伤害,熟人作案、家人作案往往具有隐蔽性与便捷性。而必须看到的是,两起事件的曝光,都有很大的偶然性———“哥哥”和“姑父”,都是在公共场合明目张胆地实施猥亵,被网友抓拍现行,相关方面“按图索骥”及时跟进。而从两位熟人的作案手法看,他们都属“惯犯”无疑。如果这些熟人是在其他私密和隐蔽的空间作案,家庭成员或熟人圈子之外的人往往很难发现,嫌疑人也就无法被惩戒。此外,未成年人被熟人猥亵、性侵,往往具有连续性。如果一直被遮蔽,那么,未成年人被持续伤害的可能性越大。

按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特别提到,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专家指出,根据该规定,犯罪分子只有在“聚众或在公众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时,才能被判处5年以上徒刑。在专家看来,这两个法定加重处罚情节有点狭隘,不足以对猥亵犯罪起到惩罚和震慑的作用。建议在立法层面加重对猥亵儿童犯罪的刑事处罚力度,比如对猥亵儿童行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的,增加“判处无期徒刑”的规定。

杜绝“猥亵儿童”行为发生,需从三方面着手解决

一是要提高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对于“猥亵儿童”行为的甄别能力。作为家长要及时学习关于“猥亵儿童”方面的法律常识,提高未成年人性保护的意识,并对未成年子女进行关于性保护方面的知识灌输,让子女从小就培养起对于自身的保护意识;作为学校更应该开设未成年人性保护方面的课程,不断普及未成年性保护知识,科学有效地提高未成年人性保护意识。

二是要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及相关公益组织不断加强对未成年性保护方面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关于未成年性保护的意识,在社会中营造一种未成年人性保护的舆论氛围。

三是要严厉打击“猥亵儿童”行为,在不断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依法加大对“猥亵儿童”“性侵儿童”等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此类不法行为的违法犯罪成本。

国外如何防范未成年人性侵害

未成年人性侵害是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发达国家不仅在法律上严惩性侵罪犯,更是重视对儿童进行预防性侵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严格界定社会各个部门在防止儿童性侵方面的责任,为未成年人构筑安全保障体系。

美国:签署“梅根法”强制性罪犯去警察局登记

1996年,时任美国总统的克林顿签署了联邦“梅根法”,要求美国所有州刑满释放的性罪犯都必须到所住各州执法机关登记,执法机关会将性罪犯的资料公之于众。这样,公众可以进入美国司法部网站查询,看看自己居住的区域内有哪些性侵案底的危险分子,包括他们的姓名、照片、住址和所犯罪行等详细的资料,有孩子的家庭以此提高警惕,避免让孩子与这些人产生正面接触。同时,重复犯罪者必须每90天去警察局报道,如果他们的外貌有任何变化,诸如留胡须、整容等,一定要通知警察局。

法国:最高20年的有期徒刑和15万欧元罚金

根据法国刑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法国针对不同危害程度的性侵15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犯罪,配置了最高20年的有期徒刑和15万欧元罚金的严厉刑罚。尽管如此,自本世纪以来,法国社会还是频频曝出性侵儿童的丑闻。法国政府和民众逐渐意识到,刑罚并非一剂万能药。对于儿童性侵行为必须以预防为先,并需要依托教育、管制、联系和保护性处置措施等四个维度共建预防儿童性侵的防御网络。

韩国:对实行性侵犯的犯罪者实行药物治疗

韩国法律规定,对未满19岁的受害者实行性侵犯的犯罪者实行药物治疗,同时,扩大电子脚铐的使用范围,并且对性犯罪者的部分隐私予以曝光。从2010年起,韩国20岁以上的人均可在政府指定网站查看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犯者的个人信息,包括性犯罪者的姓名、年龄、住址、实际居住地、照片、犯罪内容等。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下的性犯罪者个人信息公开期限为5年,有期徒刑3年以上的公开期限为10年。

【听】

网友@独角兽:18岁男孩敢明目张胆在公共场合肆无忌惮地对自己家领养的妹妹,就说明在家里是多猖狂了!现在担心的是这个女孩在家里会受到养父母的报复性虐待。

网友@时光也会咬人:必须得立法,性侵儿童的犯罪行为要用重典,在国内性教育薄弱,多少人小时候都被猥亵过。

(综合人民日报、北京青年报、华商报、浙江在线、扬子晚报)

(责任编辑: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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