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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通报三批次食品不合格

2017-08-18 09:02 中国医药报  

8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称,近期,总局组织抽检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食糖和糖果制品7类食品449批次样品,其中,44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3批次样品不合格。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通告显示,上述抽样检验中,抽检饼干8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9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糕点7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豆制品25批次、蜂产品93批次、食糖37批次、糖果制品3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抽检不合格产品为:京东柏丽食品专营店在京东(网站)商城销售的标称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经销、印度尼西亚PT MAYORA INDAH Tbk生产的巧贝特巧克力味裹衣夹心饼干(花生酱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高于国家标准;天猫超市在天猫(网站)商城销售的标称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果,霉菌检出值高于国家标准规定;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南昌解放西路分店销售的标称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原产国:意大利)经销的AsoloDolce原味千层酥(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高于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上海、安徽、广东等省(市)局责令进口商、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上海、江西等省(市)局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北京、浙江等省(市)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查清入网经营者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所在地省级食药监管部门需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向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实习记者王依依)

8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称,近期,总局组织抽检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食糖和糖果制品7类食品449批次样品,其中,44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3批次样品不合格。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通告显示,上述抽样检验中,抽检饼干8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9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糕点7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豆制品25批次、蜂产品93批次、食糖37批次、糖果制品3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抽检不合格产品为:京东柏丽食品专营店在京东(网站)商城销售的标称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经销、印度尼西亚PT MAYORA INDAH Tbk生产的巧贝特巧克力味裹衣夹心饼干(花生酱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高于国家标准;天猫超市在天猫(网站)商城销售的标称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果,霉菌检出值高于国家标准规定;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南昌解放西路分店销售的标称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原产国:意大利)经销的AsoloDolce原味千层酥(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高于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上海、安徽、广东等省(市)局责令进口商、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上海、江西等省(市)局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北京、浙江等省(市)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查清入网经营者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所在地省级食药监管部门需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向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实习记者王依依)

(责任编辑:许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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