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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小区业主私自加盖 邻居不堪其扰

2017-08-18 10:52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小刚

本想着买的是花园洋房,可入住不久就被楼顶加盖施工闹得无法安生。

近两三个月来,家住碑林区互助路新兴·新庆坊小区的苏女士一直被楼顶的违建施工所困扰,为此的维权过程更让她苦不堪言。

住户楼顶私自违法加盖

今年1月,苏女士一家搬入了新兴·新庆坊小区的新房,没想到顶层住户楼顶加盖房屋,施工噪音及楼体震动,直接影响到她家的日常生活作息。

“白天干,有时晚上也干,吵得人根本无法正常休息。”苏女士说,在楼顶加盖房屋的这一户,无论建房的钢筋水泥,还是产生的建筑垃圾,都用同一部电梯运出运进,楼内其他住户对此也有意见。

据了解,新兴·新庆坊小区是2014年1月建成后交房,苏女士所在的三号楼顶层6楼的住户从今年5月开始,在其楼顶上私自搭建房屋。碑林区规划局出具的认定函认为在楼顶私自加盖属违法建设行为。

房建成了都没见谁来制止

6月初发现楼顶加盖,苏女士就向相关部门反映和投诉,直到现在房屋建成,过去了两个多月也没看见谁来现场制止。

昨日,华商报记者在新兴·新庆坊小区看到,三号楼楼顶一座钢架结构的房屋基本完工。苏女士说,她先找小区物业反映,之后又向社区和街道反映,在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又向规划和城管部门投诉。“来来回回两个多月,找了十来个部门和单位,有的说不属于他们管,有的说让找别的部门。”苏女士说,直到最近才知道规划部门已认定是违建,但加盖行为并未停止。

本想着买的是花园洋房,可入住不久就被楼顶加盖施工闹得无法安生。

近两三个月来,家住碑林区互助路新兴·新庆坊小区的苏女士一直被楼顶的违建施工所困扰,为此的维权过程更让她苦不堪言。

住户楼顶私自违法加盖

今年1月,苏女士一家搬入了新兴·新庆坊小区的新房,没想到顶层住户楼顶加盖房屋,施工噪音及楼体震动,直接影响到她家的日常生活作息。

“白天干,有时晚上也干,吵得人根本无法正常休息。”苏女士说,在楼顶加盖房屋的这一户,无论建房的钢筋水泥,还是产生的建筑垃圾,都用同一部电梯运出运进,楼内其他住户对此也有意见。

据了解,新兴·新庆坊小区是2014年1月建成后交房,苏女士所在的三号楼顶层6楼的住户从今年5月开始,在其楼顶上私自搭建房屋。碑林区规划局出具的认定函认为在楼顶私自加盖属违法建设行为。

房建成了都没见谁来制止

6月初发现楼顶加盖,苏女士就向相关部门反映和投诉,直到现在房屋建成,过去了两个多月也没看见谁来现场制止。

昨日,华商报记者在新兴·新庆坊小区看到,三号楼楼顶一座钢架结构的房屋基本完工。苏女士说,她先找小区物业反映,之后又向社区和街道反映,在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又向规划和城管部门投诉。“来来回回两个多月,找了十来个部门和单位,有的说不属于他们管,有的说让找别的部门。”苏女士说,直到最近才知道规划部门已认定是违建,但加盖行为并未停止。

华商报记者从碑林区东关南街城管执法中队了解,他们已收到规划部门的函件,认定新兴·新庆坊小区三号楼的加盖属违建,中队就此情况上报了街道城管委,下一步将联合其他部门对其拆除。

“从发现到现在,如果及时制止,也不至于建成这个样子。”苏女士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行动,让眼前的违法建设行为得到惩治。

>>相关规定

对新增违建

7个工作日未发现将被问责

西安市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下发的《西安市违法建设治理五年实施方案》明确,由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街办、镇、社区(村)等基层单位和区级相关部门建立违法建设查控网络,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坚决制止,及时拆除,确保违法建设新增为零。

西安市政府办公厅今年5月底下发的《西安市违法建设查处治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指出,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辖区违法建设的清查、处理和拆除工作负总责,并明确规划部门是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违法建设巡查、认定的责任主体。对因日常巡查不到位,对新增违法建设超过7个工作日未发现、发现后超过3个工作日(案件情况复杂的,不得超过6个工作日)未及时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的,将予以责任追究。

《西安市违法建设治理五年实施方案》明确,全市范围内凡不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建设的,一律按违法建设处理。

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对违法建设的查处,首先由规划部门现场勘验确认,由城管部门向违建单位或个人下限期整改或拆除通知书,届时未执行的,将由城管部门协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强制拆除。

(责任编辑: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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