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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临高县政府原副县长李波严重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2017-09-07 13:46 海南日报  

日前,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对临高县政府原副县长李波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波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指使他人作伪证,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泄露工作秘密。

李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纪律观念缺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波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 (记者况昌勋 通讯员丁影)

日前,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对临高县政府原副县长李波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波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指使他人作伪证,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泄露工作秘密。

李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纪律观念缺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波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 (记者况昌勋 通讯员丁影)

(责任编辑: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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