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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房地产广告禁用“学区房”房企禁与学校签协议

2017-09-12 11:29 手机人民网  作者:雷景君​​​​

2014年以来,随着南昌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就近入学政策的不断严控,房地产开发商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涉及虚假学区房广告宣传引发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凸显,群众反映强烈。昨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构建义务教育平等入学的社会氛围,经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和南昌市教育局共同研究,严禁使用“名校”、“学区房”广告宣传语。

房地产广告禁用“名校”、

“学区房”广告宣传语

据悉,在南昌市教育局公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项目广告宣传相关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严禁使用“名校”、“学区房”广告宣传语。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不得在其公开销售广告中使用“名校”、“学区房”等违反义务教育平等原则的广告宣传语。房地产开发商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也不得在其内部发行的有关销售彩页广告,或在室内打出的广告条幅进行任何涉及“名校”、“学区房”的宣传。

为此,南昌积极建立常态监管机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广告发布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凡是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对小区教育配套方面存在虚假、不实宣传,造成业主投诉、上访及其他形式的维权行为的,列入监管范畴。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况:承诺配建学校而不配建;承诺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实则无法兑现;虚假宣传交房期限、开学时间和入学政策;将商业公寓作为普通住宅虚假宣传销售;存在刻意隐瞒、误导购房者的其他情况。

2014年以来,随着南昌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就近入学政策的不断严控,房地产开发商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涉及虚假学区房广告宣传引发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凸显,群众反映强烈。昨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构建义务教育平等入学的社会氛围,经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和南昌市教育局共同研究,严禁使用“名校”、“学区房”广告宣传语。

房地产广告禁用“名校”、

“学区房”广告宣传语

据悉,在南昌市教育局公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项目广告宣传相关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严禁使用“名校”、“学区房”广告宣传语。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不得在其公开销售广告中使用“名校”、“学区房”等违反义务教育平等原则的广告宣传语。房地产开发商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也不得在其内部发行的有关销售彩页广告,或在室内打出的广告条幅进行任何涉及“名校”、“学区房”的宣传。

为此,南昌积极建立常态监管机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广告发布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凡是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对小区教育配套方面存在虚假、不实宣传,造成业主投诉、上访及其他形式的维权行为的,列入监管范畴。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况:承诺配建学校而不配建;承诺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实则无法兑现;虚假宣传交房期限、开学时间和入学政策;将商业公寓作为普通住宅虚假宣传销售;存在刻意隐瞒、误导购房者的其他情况。

义务教育学校禁与

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入读协议

同时,严禁签订各种形式的入读协议。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签订接受商品房购房户入读任何形式的合同及合约协议,严禁书面或口头承诺接受未经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商品房购房户子女入读。

此外,通知还要求及时报告“学区房”虚假广告。各义务教育学校一经发现学校周边商品房有利用“学区房”等不实广告进行宣传的,应第一时间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制止和处罚措施,同时学校要在校门口等醒目位置向社会作出“学区范围应以教育主管部门当年公布的为准”的温馨提示,做好有关信息的沟通工作。

来源:江西晨报

(责任编辑:姜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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