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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跟帖评论有规矩,好!

2017-12-06 07:33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吴旭

国家网信办出台《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明确了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认证制度、“先审后发”制度、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以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这项新规的出台,为治理网络跟帖评论中的乱象提供了法律支撑和保障。

虽然很多人不经常上网跟帖发表评论,但对自己感兴趣的新闻有时也会“有感而发”,或觉得其他人的评论“有道理”,也会跟着附和一下。笔者从所经历和看到的一些跟帖评论中发现,跟帖评论里的问题的确不少。

其一是注册门槛低。网友随便起个名字,就可在网络平台上发声,无需实名登记、备案。如有的人经常变换不同的“马甲”发泄私愤、诋毁攻击不合自己意愿的人和事。其二是审核制度执行不够坚决。网友发什么,网络平台上就呈现什么。如一些平台上传播出的暴力恐怖、虚假谣言、淫秽色情信息等,处于管理半真空状态。凡此种种,误导了舆论走向,影响了社会稳定,污染了网络生态。

应该说,互联网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互联网的跟帖评论也为网友发表个人见解、表达自己主张以及不同观点的碰撞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然而,互联网时代的“人人都有麦克风”,绝不等于“人人都可以乱放风”,我们每一个公民说话、做事必须符合宪法和国家法律的规定。这是底线,也是一道“红线”。

有了“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用户真实身份认证制度,就可从源头上为网友的跟帖评论立规矩。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对广大网友的关心和保护。俗话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个人的实名在后台,网友就会对自己的言论负责,跟帖评论时就会想好了再说,就会心平气和地说,就会发表既能表达个人立场,又对他人无害、对社会有益的评论。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也应承担主体责任、执行“先审后发”制度,这是对网络平台从业者、经营者、监管者的严格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这无疑是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制造虚假舆论、混淆视听、谋取不当利益者的有效利器,值得点赞、叫好!

国家网信办出台《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明确了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认证制度、“先审后发”制度、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以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这项新规的出台,为治理网络跟帖评论中的乱象提供了法律支撑和保障。

虽然很多人不经常上网跟帖发表评论,但对自己感兴趣的新闻有时也会“有感而发”,或觉得其他人的评论“有道理”,也会跟着附和一下。笔者从所经历和看到的一些跟帖评论中发现,跟帖评论里的问题的确不少。

其一是注册门槛低。网友随便起个名字,就可在网络平台上发声,无需实名登记、备案。如有的人经常变换不同的“马甲”发泄私愤、诋毁攻击不合自己意愿的人和事。其二是审核制度执行不够坚决。网友发什么,网络平台上就呈现什么。如一些平台上传播出的暴力恐怖、虚假谣言、淫秽色情信息等,处于管理半真空状态。凡此种种,误导了舆论走向,影响了社会稳定,污染了网络生态。

应该说,互联网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互联网的跟帖评论也为网友发表个人见解、表达自己主张以及不同观点的碰撞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然而,互联网时代的“人人都有麦克风”,绝不等于“人人都可以乱放风”,我们每一个公民说话、做事必须符合宪法和国家法律的规定。这是底线,也是一道“红线”。

有了“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用户真实身份认证制度,就可从源头上为网友的跟帖评论立规矩。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对广大网友的关心和保护。俗话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个人的实名在后台,网友就会对自己的言论负责,跟帖评论时就会想好了再说,就会心平气和地说,就会发表既能表达个人立场,又对他人无害、对社会有益的评论。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也应承担主体责任、执行“先审后发”制度,这是对网络平台从业者、经营者、监管者的严格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这无疑是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制造虚假舆论、混淆视听、谋取不当利益者的有效利器,值得点赞、叫好!

(责任编辑: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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