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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持“三公原则”  是IPO常态化的基石

2017-12-10 09:51 证券日报  

自9月30日“大发审委”履职以来,IPO通过率降低就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既有“上6否5”也有“全军覆没”的情况。12月7日晚间,证监会发行部通过官网连发两份监管问答文件,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预先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审核过程中有关中止审查等事项的要求等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说明。这一举措向市场起到了释疑解惑的作用,更是资本市场“三公原则”中公开原则的具体体现。笔者认为,实现IPO常态化的基础之一就是要时刻秉持“三公原则”。

与公平、公正原则相比,公开原则既可以看作是健康稳定发展的资本市场的基础,同时也是其核心和精髓所在。“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的说法也适用于资本市场。监管层重点打击的内幕交易、裙带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其最大特征就是不能公开、不敢公开、见不得阳光。

证监会发行部两个监管问答不仅规定了预先披露的试点以及初审会后的流程,还规定了具体反馈回复时间,以及中止审查、恢复审查、终止审查等情形。这是发行部进一步公开新股发审的关键举措,对于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市场参与各方来讲,更加明晰了发审工作流程和时间把控,是监管层透明公开化的重要举措。

在日前举行的第十七届发审委就职仪式上,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提出了五点要求,其中第四条是必须严把质量关。他强调,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要坚决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理念,严格专业履职、依法审核,防止问题企业带病申报、蒙混过关。在这样的严格审核下,IPO过会率降低就成为一种必然。而发行部的两个监管问答则向市场解释了IPO审核的重点。市场也就明白那些“落马”的企业栽在了哪里。

自9月30日“大发审委”履职以来,IPO通过率降低就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既有“上6否5”也有“全军覆没”的情况。12月7日晚间,证监会发行部通过官网连发两份监管问答文件,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预先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审核过程中有关中止审查等事项的要求等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说明。这一举措向市场起到了释疑解惑的作用,更是资本市场“三公原则”中公开原则的具体体现。笔者认为,实现IPO常态化的基础之一就是要时刻秉持“三公原则”。

与公平、公正原则相比,公开原则既可以看作是健康稳定发展的资本市场的基础,同时也是其核心和精髓所在。“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的说法也适用于资本市场。监管层重点打击的内幕交易、裙带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其最大特征就是不能公开、不敢公开、见不得阳光。

证监会发行部两个监管问答不仅规定了预先披露的试点以及初审会后的流程,还规定了具体反馈回复时间,以及中止审查、恢复审查、终止审查等情形。这是发行部进一步公开新股发审的关键举措,对于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市场参与各方来讲,更加明晰了发审工作流程和时间把控,是监管层透明公开化的重要举措。

在日前举行的第十七届发审委就职仪式上,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提出了五点要求,其中第四条是必须严把质量关。他强调,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要坚决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理念,严格专业履职、依法审核,防止问题企业带病申报、蒙混过关。在这样的严格审核下,IPO过会率降低就成为一种必然。而发行部的两个监管问答则向市场解释了IPO审核的重点。市场也就明白那些“落马”的企业栽在了哪里。

发审委审核IPO企业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对其信息进行核查,企业公开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从大发审委履职两个多月来的审核情况看,主要关注七个方面的问题,包括财务问题、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募集资金运用、持续盈利能力、规范运作问题、是否遵循现有法律法规。这七个方面既是拟IPO企业的核心,也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点。换句话说,如果IPO企业不能做到这些,则有违资本市场的公开原则。发审委将之拒之门外,合法合规,合情合理。

在IPO审核过程中,也要遵循公开原则。这里讲的公开,其含义是审核标准、程序、内容等公开。只要做到这一点,市场就不会对IPO审核进行猜测。哪家企业通过,哪家企业被拒之门外,只要一对照相关标准就可一目了然。

至于公平原则与公正原则,也需在IPO审核过程中严格遵循。比如前些日子在市场上广为议论的资本市场扶贫举措,各界担心的就是IPO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被打破。然而,事实却是那些所谓的上市扶贫企业都完全合乎IPO标准。于是,市场对此也就不再纠结了。

笔者认为,严格遵循“三公原则”的IPO审核,对资本市场、投资者以及企业都是好事,对提升直接融资比重也是实实在在的支持。沐浴在“阳光”下的IPO,对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有百利而无一害。

(责任编辑:黄子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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