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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与广东建工合并

2017-12-12 08:10 北京商报  

12月11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集团”)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合并,建工集团成为合并后的新主体。重组后,建工集团出资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授权广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此次改革重组主要为集团层面重组合并,暂不涉及公司经营业务变化。改革重组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广东省国资委。

据了解,建工集团成立于1953年,前身是广东省建筑工程局,1983年转制为企业,1996年改为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特大型建筑企业集团,集团主体为国有独资企业,现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经营业务覆盖整个基建行业,已形成建筑工程、水电投资建设与经营等各个方面。目前,集团拥有分支机构共40多家,专业技术人员7000多人,拥有总资产223亿元,年生产能力超过400亿元。水电集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广东省国资委监管的大型国有企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工程建设、资本运营、能源投资等领域。目前,集团公司已投产发电的清洁能源项目装机91万千瓦,分布在云南、湖南、海南、新疆、甘肃等省份,拥有可开发的水电、风电、光伏资源总装机超过3000万千瓦。(记者 钱瑜 鲁佳乐)

12月11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集团”)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合并,建工集团成为合并后的新主体。重组后,建工集团出资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授权广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此次改革重组主要为集团层面重组合并,暂不涉及公司经营业务变化。改革重组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广东省国资委。

据了解,建工集团成立于1953年,前身是广东省建筑工程局,1983年转制为企业,1996年改为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特大型建筑企业集团,集团主体为国有独资企业,现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经营业务覆盖整个基建行业,已形成建筑工程、水电投资建设与经营等各个方面。目前,集团拥有分支机构共40多家,专业技术人员7000多人,拥有总资产223亿元,年生产能力超过400亿元。水电集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广东省国资委监管的大型国有企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工程建设、资本运营、能源投资等领域。目前,集团公司已投产发电的清洁能源项目装机91万千瓦,分布在云南、湖南、海南、新疆、甘肃等省份,拥有可开发的水电、风电、光伏资源总装机超过3000万千瓦。(记者 钱瑜 鲁佳乐)

(责任编辑: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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