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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科举六强 福建忝列之末

2017-12-12 08:24 福建日报  作者:谢海潮

作者:谢海潮

福建科举自宋代以来,可谓长盛不衰。清初根据教育、科举之成就,将全国推行科举之省份划分为大、中、小省,福建与直隶、江南、浙江、江西、湖广六省同为大省,虽忝列之末,属大省中的第三等,但毕竟是跨进了科举六强的“俱乐部”。

“这是福建长期以来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合理结果,实至名归,也实属不易。”11月在福州举行的“闽台科举文化”学术研讨会上,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李世愉说,相比之下,同为东南沿海的广东,以及“孔孟之乡”山东也只在中省之列。

“每科应试,多至万人”

清代福建人参加科举热情之高,可从福州贡院几经扩建略见一斑。

明清科举取士实行三级考试制度,即乡试、会试和殿试。乡试中式为举人,会试及第为进士,殿试不淘汰,仅按成绩分三甲,一甲共三名为状元、榜眼、探花。清承明制,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时间定在子、午、卯、酉年的八月。除了三年一次的正科外,还有不少恩科。乡试作为科考制度的第一级(也是地方上最高一级)考试,当然要在各省会城市的贡院举行。

号舍是贡院建筑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亦称号房,是考生的考场,考生人住一间,乡试的三场考试期间,考生的考试答卷与饮食起居均在号内。相传清代顺天府贡院的号舍多达9000余间;晚清时江南与浙江考生常超过万人,号舍不够,需临时搭建简易号舍;广东贡院的号舍也多达7000余间。

作者:谢海潮

福建科举自宋代以来,可谓长盛不衰。清初根据教育、科举之成就,将全国推行科举之省份划分为大、中、小省,福建与直隶、江南、浙江、江西、湖广六省同为大省,虽忝列之末,属大省中的第三等,但毕竟是跨进了科举六强的“俱乐部”。

“这是福建长期以来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合理结果,实至名归,也实属不易。”11月在福州举行的“闽台科举文化”学术研讨会上,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李世愉说,相比之下,同为东南沿海的广东,以及“孔孟之乡”山东也只在中省之列。

“每科应试,多至万人”

清代福建人参加科举热情之高,可从福州贡院几经扩建略见一斑。

明清科举取士实行三级考试制度,即乡试、会试和殿试。乡试中式为举人,会试及第为进士,殿试不淘汰,仅按成绩分三甲,一甲共三名为状元、榜眼、探花。清承明制,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时间定在子、午、卯、酉年的八月。除了三年一次的正科外,还有不少恩科。乡试作为科考制度的第一级(也是地方上最高一级)考试,当然要在各省会城市的贡院举行。

号舍是贡院建筑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亦称号房,是考生的考场,考生人住一间,乡试的三场考试期间,考生的考试答卷与饮食起居均在号内。相传清代顺天府贡院的号舍多达9000余间;晚清时江南与浙江考生常超过万人,号舍不够,需临时搭建简易号舍;广东贡院的号舍也多达7000余间。

福州贡院自明洪武十七年(1384)兴建,入清以后屡加扩治,其中康熙四十四年(1705)与乾隆十八年(1753)的扩建工程最为浩大。福建在康熙年间“每科应试,多至万人”,巡抚李斯义等人“拓贡院旁隙地,复购民居,增号舍千余楹”。乾隆年间,巡抚陈弘谋等人“宽展号舍,增高墙垣,又另筑夹道,疏通沟渠,拓至公堂而新之。各堂所房舍俱加增建,规制肃然”。

以此推算,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教授戴显群认为,清代福州贡院的号舍不会少于顺天贡院的号舍,否则无法应付上万名应试者,可见“清代福建乡试的规模相当之大”。

省城地盘并不算大,人口亦不多,然每逢子、午、卯、酉年乡试,来自全省各地的上万名应试者及其家属、随从云集福州,热闹非凡,犹如过年过节一般。这一盛况以及福州贡院的规模,甚至感染了乾隆皇帝的情绪,他于乾隆九年(1744)特赐御书匾、联各一,匾曰“旁求俊义”,联曰“立政待英才,慎乃攸司,知人则哲;与贤共天位,勖哉多士,观国之光”。

科举大省所享优待

乡试竞争激烈程度,与会试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明末顾公燮说,“乡试难而会试易。乡试定额,科举三十名中一人……至于会试,进士有三百余人,其途宽矣。故俗有‘金举人、银进士’之谣”。

因此,各省乡试中额最能反映该省在科举中的地位,往往由各省文风之高下、人口之多寡、丁赋之轻重而定之。乡试中额,即各省乡试取中举人之数额。清制,各省乡试均由朝廷规定取中名额,称解额(以举人均解送京师参加会试,故名);亦称定额,即规定取进之数额。

清代乡试中额几经调整,至乾隆九年(1744)成为定制,福建乡试中额为85名。李世愉认为这是“很高的数字”,因为顺天府乃首善之地,得天独厚,各省无法攀比;江南名额其次,但毕竟包括两省,实际上,江南下江(江苏)只有69名,上江(安徽)才45名;湖广93名,实为湖北48名,湖南45名。这样看来,除顺天特殊外,只有浙江、江西同为94名,高于福建,而中省最高的广东仅有72名。

“处于科举大省、边远省份的特殊地位,福建士子受到的优惠要高于其他省份。”李世愉从乡试中额、学额、乡试考官的选派,庶吉士的选拔等方面,举例说明福建所享的“大省待遇”。

担任各省主考官的职位有规定,“初制,顺天、江南正副主考,浙江、江西、湖广、福建正主考,差翰林官八员。他省用给事中、光禄寺少卿、六部司官、行人、中书、评事”。在清初实行的“定差制”,福建主考官的职衔、地位仅次于顺天和江南。康熙三十八年(1699),清廷首次派满洲翰林典乡试,即派往福建任正主考。满洲翰林出任乡试主考自福建始,也是朝廷对福建的重视和信任。

清代推行科举,对边远省份也给予一些政策倾斜和特殊照顾。如,自乾隆朝起有恩赏老年士子一项。有学者统计,福建自乾隆朝至光绪朝共奏请恩赏八十岁以上乡试落第士子为举人者286名,这一数字排在全国第六位;又如,清代颁发举人赴京会试之路费银,福建士子每人十五两,仅次于广东、安徽、江西、湖北,位居全国第五。

台湾士子渡海参试

对于“特殊照顾”一说,闽江学院教授毛晓阳持异议,认为光是路费银一项就不“照顾”。福建士子(特别是台湾士子)跋山涉水之苦,代价之沉重,远超地近京城的他省士子。

在《壬癸后记》中,时任分巡台湾兵备道的徐宗干记述咸丰元年(1851),赴乡试士子海上遇险幸存及次年赴试士子遇难之事,称“书院散馆日,设酒食遥祭诸生之漂没者,刊石于门云:乡试诸生,小暑节前登舟内渡,过此勿往。又立石试院云:乡试文武生,勿轻出海口。文于小暑前,武于白露后”。

行船走马三分险,何况台湾海峡危机四伏,曾多次发生船毁人亡的惨剧。为告慰亡灵,清廷特为咸丰、同治年间海难溺亡的赴试士子追授训导职衔。同治十三年(1874)起,每逢考期,应考士子不必再自行乘船,改为“官送”,有官轮将他们由淡水港集体运至福州。

康熙统一台湾后,设立台湾府隶属福建。从此,福建乡试为海峡对岸士子中举、登科提供了舞台。康熙二十六年(1687),凤山生员苏峨福建乡试中式,成为史上首位台湾举人。每隔两三年,都有台湾士子渡海赴省城乡试、京都会试。由于台湾应试举子多为闽粤移民及其后裔,在京城建立台湾会馆之前,他们多依祖籍地借住福建、广东会馆。

渡海的凶险,并不能扑灭台湾士子博取功名的热望。道光十五年(1835)乙未恩科,澎湖士子蔡廷兰再次落榜,返乡途中遭遇台风,随船海上漂泊10日到越南,后经水陆万余里,历时百余日,于次年五月返回澎湖,越年第四次渡海乡试,如愿成为丁酉科举人。

“众多台湾士子渡海参试,较之大陆士子更险更难。”北京市台联副会长郑大说,而且乡试士子需在省城一次滞留近半年(三四月渡海赴试,九月中旬放榜),会试举子为连应正、恩科甚至要在京城滞留经年。

个中甘苦自知。道光十七年(1837),台湾士子施琼芳福建乡试中举。从次年起到道光二十五年(1845),8年间他3次赴京、5次参加会试,两度在京城过冬,终成进士。滞京期间,他曾赋诗《元日旅馆书怀》,以“自有羁愁浓过酒,不关椒栢易酡颜”一句,纾解自己年关时节孤身在外的乡愁苦旅。

台湾举人参加会试,初在福建中额内取中。推行分省取士后,会试中额除按各省分配外,“八旗举人”“台湾举人”成了两大例外。乾隆三年(1738)定,“将来台湾士子来京会试,至十名以上,礼部奏闻,钦定中额”。台湾举子参加会试者,十名取中一名,而一般省份大多为二十取一。又自道光元年(1821)始,凡有恩诏乡试广额,台湾士子可享受大省三十名中的一名。

据统计,清代福建中举人数共9967名,台湾在福建乡试(十府、两州、两卫、一八旗驻防)中共有301人中举,名列福建全省第8位,次于福州府(4309名)、泉州府(1694名)等,高于邵武府(265名)、福宁府(195名)、龙岩州(177名)等。

自回归至嘉庆九年(1804),台湾乡试中举人数每科仅维持一两名,之后则厚积薄发,其科名甚至超过闽北、闽东以及闽西南的一些府州。戴显群认为,这是清政府对台政策倾斜以及两岸人民经济文化交流的结果,“台湾科举的成就给福建增添光彩,同时对促进台湾文教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巩固国家统一都起到重要的作用”。(谢海潮)

 

(责任编辑:陈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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