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5 11:28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贾跃亭第二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为(2017)京方正执行证字第00904号。 贾跃亭本次被列为“老赖”的案件涉及华福证券。贾跃亭有四条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人民币3.05亿元。 二,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违约金(按照每日15.25万的标准,自2017年6月22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三,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负担的申请执行费人民币38.77万元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贾跃亭第二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为(2017)京方正执行证字第00904号。 贾跃亭本次被列为“老赖”的案件涉及华福证券。贾跃亭有四条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人民币3.05亿元。 二,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违约金(按照每日15.25万的标准,自2017年6月22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三,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负担的申请执行费人民币38.77万元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