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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环境 促转型 保安全 惠民生

2018-02-07 08:23 中国环境报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5年来,浙江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五水共治”和剿灭劣Ⅴ类水行动,并以水污染防治为突破口推动转型升级,取得了显著成效。

把“五水共治”和“水十条”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治差水和护好水两手齐抓、转型升级和截污纳管互动并进、水质考核和河长治水同向发力,以“清三河”和剿灭劣Ⅴ类水为牛鼻子,形成水岸共治、陆海并治、标本兼治的全领域治水格局。

突出“五个率先”,全面整治水环境污染

一是率先全面完成“清三河”。2014年全面消灭垃圾河,2015年全面消灭黑河臭河,累计治理“三河”1万多公里。

二是率先打响劣Ⅴ类水剿灭战。排查出县控以上劣Ⅴ类水质断面58个、小微水体16455个,制定“一河一策”工作方案,形成劣Ⅴ类水体、主要成因、治理项目、销号报结和提标深化等“五张清单”。市、县、镇、村四级层层签订责任书。截至2017年年底,所有劣Ⅴ类水质断面和小微水体已完成销号。

三是率先开展排污口整治行动。共排查出入河排污(水)口33万个,列入整治9万多个。按照“一口一策”要求,分别采取保留、立即封堵或限期封堵、综合治理等措施。对保留排污(水)口实行统一标识,建成全省排污(水)口管理系统。全面清理整治303个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

四是率先全面推行河长制。2013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实现省、市、县、乡镇、村五级河长全覆盖,共设各级河长6万名,并配套河道警长。2017年相继出台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长效机制考评细则、信息化建设导则等,并颁布全国首个实施河长制地方法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5年来,浙江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五水共治”和剿灭劣Ⅴ类水行动,并以水污染防治为突破口推动转型升级,取得了显著成效。

把“五水共治”和“水十条”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治差水和护好水两手齐抓、转型升级和截污纳管互动并进、水质考核和河长治水同向发力,以“清三河”和剿灭劣Ⅴ类水为牛鼻子,形成水岸共治、陆海并治、标本兼治的全领域治水格局。

突出“五个率先”,全面整治水环境污染

一是率先全面完成“清三河”。2014年全面消灭垃圾河,2015年全面消灭黑河臭河,累计治理“三河”1万多公里。

二是率先打响劣Ⅴ类水剿灭战。排查出县控以上劣Ⅴ类水质断面58个、小微水体16455个,制定“一河一策”工作方案,形成劣Ⅴ类水体、主要成因、治理项目、销号报结和提标深化等“五张清单”。市、县、镇、村四级层层签订责任书。截至2017年年底,所有劣Ⅴ类水质断面和小微水体已完成销号。

三是率先开展排污口整治行动。共排查出入河排污(水)口33万个,列入整治9万多个。按照“一口一策”要求,分别采取保留、立即封堵或限期封堵、综合治理等措施。对保留排污(水)口实行统一标识,建成全省排污(水)口管理系统。全面清理整治303个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

四是率先全面推行河长制。2013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实现省、市、县、乡镇、村五级河长全覆盖,共设各级河长6万名,并配套河道警长。2017年相继出台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长效机制考评细则、信息化建设导则等,并颁布全国首个实施河长制地方法规。

五是率先实行交接断面考核和生态补偿。2009年,省政府出台《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年度考核结果实行“四个挂钩”,即与市县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审批、与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实现省级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全覆盖,省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42亿元。2015年起,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生态环境财政奖惩制度,在各县市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制度。

突出“四个保护”,全面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一是以科学规划统领保护。制定《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实施《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修编《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

二是以规范创建推动保护。全面落实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要求,所有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完成物理和生物隔离工程,建立手机短信提示系统,以短信形式对进入保护区的人员进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提醒。建立健全“一源一策”管理机制。完成日供水200吨以上1238个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

三是以全面监测促进保护。建成覆盖所有跨设区市交接断面、80%的县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对敏感水域开展藻类监测预警工作。

四是以严格执法落实保护。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源清理整治,加大对保护区内违法项目的查处和整改力度。

突出“两个转型”,全面加大源头治水力度

一是全力推动重点工业行业转型升级。重点抓铅蓄电池、电镀、印染、造纸、制革、化工六大重污染行业和地方特色行业整治,全省累计关停淘汰企业3万多家、整治提升企业1万多家,建成相关园区58个。对搬迁入园企业实施环境监督员制度,落实车间上楼、管线露面等措施,实行集中供热、集中处理。对保留企业推行刷卡排污,用信息化手段对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和浓度“双控”。

二是全力推动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全面划定禁(限)养区,全省共关停搬迁禁(限)养区等养殖场(户)40余万家,生猪存栏从2013年的1320万头调减到450万头。全省保留的5815个存栏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已全部通过整治验收,并统一纳入当地环保或“五水共治”监管平台。

突出“两个覆盖”,全面推进城乡污水截污纳管

一是建新、扩容、提标并举,加快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2015年实现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16年又实现污水治理行政村全覆盖。截至2016年年底,全省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基本实行第三方运营。2017年年底,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二是“五位一体”,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建立健全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体系。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村覆盖率达到92%以上,农户受益率达到74%以上。

治水美环境、治水促转型、治水保安全、治水惠民生的综合效应加速凸显

一是水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好转。2017年,全省地表水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2013年上升18.6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比2013年减少12.2个百分点。全省河道黑、臭、脏等感观污染基本消除。

二是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腾笼换鸟。累计关停淘汰“低小散”企业3万余家,整治提升1万多家。2017年1月~9月全省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3%、11.1%和11.5%,均快于工业平均增速;全省高耗能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从2013年的37.2%下降到34.6%。

三是赢得了点赞、锻炼了干部。全国水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会、黑臭水体整治现场会、水资源保护现场会、生态文明建设现场会在浙江省召开,获得各方充分肯定。2014年以来,全省公众对治水的支持度均达到96%以上,满意度逐年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河长身先士卒,模范带头,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

(责任编辑:施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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