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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71款服装抽检不合格

2018-02-11 08:32 中国消费者报  

2月6日,北京市工商局对外发布流通领域服装类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马拉贝拉东莞市虎门海德服装厂生产的“马拉贝拉”针织长袖、无锡贝贝帕克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迪士尼宝宝”运动狂想曲花花连衣裙、福建米拉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米拉熊”长袖连衣裙及短袖连衣裙等71款服装,因存在产品使用说明、纤维含量、pH值、色牢度、纰裂、起球、耐久标签的位置、绳带安全要求、附件抗拉强力等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被北京市工商局公开曝光。

据了解,北京市工商局已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进行处罚。

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型号不合格商品的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将依法予以查处。

北京市工商局要求,被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北京市工商局还发出消费提示,消费者在选择纺织类商品时,除了关注商品的品牌、款式、颜色等要素的同时,也需要关注以下问题。

看外观、查标签。产品是否具有完整的标识,包括产品使用说明(外挂牌)、耐久性标签(水洗唛),是否明确地标注了制造者名称、地址、电话、产品名称、产品号型、规格、款号,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洗涤方法、产品标准编号、产品质量等级、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及安全技术类别等必须标注的内容。同时,查看产品的做工是否良好并试穿查验服装是否适合及舒适程度。

摸手感、闻气味。消费者可以近距离闻一下衣服是否存在刺激性的气味,尤其是折叠带包装的产品。如果存在刺激性的气味,则要提高警惕,该产品可能存在甲醛超标、有异味等质量问题。

留凭证、善维权。消费者在商品购买后的一段时间内,尽量保存好有关该商品的所有凭证,包括:购买票据、服装吊牌等,其不仅可用于指导产品维护,还可以在出现质量纠纷时作为的重要凭据。

2月6日,北京市工商局对外发布流通领域服装类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马拉贝拉东莞市虎门海德服装厂生产的“马拉贝拉”针织长袖、无锡贝贝帕克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迪士尼宝宝”运动狂想曲花花连衣裙、福建米拉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米拉熊”长袖连衣裙及短袖连衣裙等71款服装,因存在产品使用说明、纤维含量、pH值、色牢度、纰裂、起球、耐久标签的位置、绳带安全要求、附件抗拉强力等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被北京市工商局公开曝光。

据了解,北京市工商局已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进行处罚。

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型号不合格商品的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将依法予以查处。

北京市工商局要求,被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北京市工商局还发出消费提示,消费者在选择纺织类商品时,除了关注商品的品牌、款式、颜色等要素的同时,也需要关注以下问题。

看外观、查标签。产品是否具有完整的标识,包括产品使用说明(外挂牌)、耐久性标签(水洗唛),是否明确地标注了制造者名称、地址、电话、产品名称、产品号型、规格、款号,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洗涤方法、产品标准编号、产品质量等级、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及安全技术类别等必须标注的内容。同时,查看产品的做工是否良好并试穿查验服装是否适合及舒适程度。

摸手感、闻气味。消费者可以近距离闻一下衣服是否存在刺激性的气味,尤其是折叠带包装的产品。如果存在刺激性的气味,则要提高警惕,该产品可能存在甲醛超标、有异味等质量问题。

留凭证、善维权。消费者在商品购买后的一段时间内,尽量保存好有关该商品的所有凭证,包括:购买票据、服装吊牌等,其不仅可用于指导产品维护,还可以在出现质量纠纷时作为的重要凭据。

(责任编辑: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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