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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公布调节费补充规定 逃避调节费最高扣15分

2018-02-12 16:35 人民网-体育频道  

人民网北京2月12日电(杨磊) 2月12日,中国足协在官网发布了《关于执行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补充规定》,《规定》中指出,采取支付违约金,球员与原俱乐部解除合同,以自由身加盟国内新俱乐部的,以约定违约金为标准计算引援调解费;新俱乐部与其所引进球员的原所属俱乐部签订球员“租借变转会”等形式的合同,租借该球员后,正式办理转会手续的,以合同中约定的租借费、转会费总额计算引援调解费用。

同时,足协还表示支持个人及单位对逃避引援调节费的行为进行举报,最高将处以扣除新赛季联赛积分15分的处罚。

人民网北京2月12日电(杨磊) 2月12日,中国足协在官网发布了《关于执行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补充规定》,《规定》中指出,采取支付违约金,球员与原俱乐部解除合同,以自由身加盟国内新俱乐部的,以约定违约金为标准计算引援调解费;新俱乐部与其所引进球员的原所属俱乐部签订球员“租借变转会”等形式的合同,租借该球员后,正式办理转会手续的,以合同中约定的租借费、转会费总额计算引援调解费用。

同时,足协还表示支持个人及单位对逃避引援调节费的行为进行举报,最高将处以扣除新赛季联赛积分15分的处罚。

(责任编辑: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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