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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值千万煤炭权属起纠纷 三年难运出

2018-04-03 18:34 羊城晚报  作者:黄蔚山

货值千万元的煤炭权属起纠纷,三年多难运出。这起煤炭权属纠纷案,近日在梅州市梅县区及丙村镇相关部门的介入下终于划上句号。

3月上旬,羊城晚报记者接到来自福建的煤炭老板王某锋、卜某强、张某中等人的反映:从2014年9月起,他们从福建将准备供给某电厂的1.6万多吨、货值近千万元的煤炭转运至梅县区丙村镇田头村一堆煤场存放,未料堆煤场的承租者陈某彩及其小舅子叶某先却将他们的煤炭“卖给”另一方吴某梅,导致他们无法出煤,拖欠了大量的工人工资。

为了证明自己的所有权,煤炭老板向记者出示了相关的煤炭进货过磅单,证明堆在该煤场的煤炭属他所有。为进一步了解情况,羊城晚报记者找到了另一当事人吴某梅。吴某梅则给记者递上了2014年6月份她与叶某先(因涉嫌诈骗另案处理)等人签订的涉及煤场煤矿的“联营合同”和相关的银行转账等。

根据“联营合同”,叶某先作为甲方,吴某梅作为乙方,签下了该煤场联营期限6个月的“联营合同”。“联营合同”写着:“乙方就该煤炭联营项目投资人民币450万元。乙方不参与一切经营事务,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固定利润20万元。”吴某梅还说:除450万元的投资款外,叶某先还先后因周转需要向她借款多笔,共拖欠了她800万元。所以叶某先曾给她写下了声明“煤炭堆场里所有的货物全部归吴某梅所有”。

货值千万元的煤炭权属起纠纷,三年多难运出。这起煤炭权属纠纷案,近日在梅州市梅县区及丙村镇相关部门的介入下终于划上句号。

3月上旬,羊城晚报记者接到来自福建的煤炭老板王某锋、卜某强、张某中等人的反映:从2014年9月起,他们从福建将准备供给某电厂的1.6万多吨、货值近千万元的煤炭转运至梅县区丙村镇田头村一堆煤场存放,未料堆煤场的承租者陈某彩及其小舅子叶某先却将他们的煤炭“卖给”另一方吴某梅,导致他们无法出煤,拖欠了大量的工人工资。

为了证明自己的所有权,煤炭老板向记者出示了相关的煤炭进货过磅单,证明堆在该煤场的煤炭属他所有。为进一步了解情况,羊城晚报记者找到了另一当事人吴某梅。吴某梅则给记者递上了2014年6月份她与叶某先(因涉嫌诈骗另案处理)等人签订的涉及煤场煤矿的“联营合同”和相关的银行转账等。

根据“联营合同”,叶某先作为甲方,吴某梅作为乙方,签下了该煤场联营期限6个月的“联营合同”。“联营合同”写着:“乙方就该煤炭联营项目投资人民币450万元。乙方不参与一切经营事务,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固定利润20万元。”吴某梅还说:除450万元的投资款外,叶某先还先后因周转需要向她借款多笔,共拖欠了她800万元。所以叶某先曾给她写下了声明“煤炭堆场里所有的货物全部归吴某梅所有”。

记者又来到梅县区公安局了解情况,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至今,在查明了叶某先涉嫌诈骗的案件基础上,先后多次召集了双方进行调解,但均未有结果。

3月27日,梅县区委书记钟光灵获悉此事后立即指示,梅县区成立了专案组,全面展开了调查。

3月29日下午,梅县区丙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召集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调解,吴某梅作为甲方,卜某强、王某锋、张某中作为乙方,自愿达成协议:乙方向甲方通过第三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70万元给甲方后,堆在丙村煤场的煤炭由乙方处置,并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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