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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翻墙被批评后溺亡 批评者拒赔10万被列入老赖

2018-04-18 09:56 封面新闻  

2016年8月27日,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郭庄村的居民杨俊奇发现同村14岁少年杨壮壮(化名)从堂哥家的院子里翻出,杨俊奇当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让其离开。

第二天,杨壮壮的尸体在村内一处水井内被发现,经警方调查,排除他杀嫌疑。随后,杨壮壮的家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俊奇就杨壮壮的死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017年,民权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杨俊奇不承担任何责任,杨壮壮家人上诉至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杨俊奇承担40%责任,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万元。杨俊奇不服,至今未予以履行,目前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变成了老赖。

4月16日,封面新闻记者对话批评者杨俊奇和杨壮壮父亲杨彦华。对于杨壮壮的死,双方依旧互不相让。

批评者杨俊奇:我没错,为什么要我赔钱?

封面新闻:当时是出于什么目的去批评杨壮壮?

杨俊奇:刚开始我以为是小偷翻进我堂哥的院子了,就去看看情况,后来发现是同村的小孩,觉得他这样做不对,小孩不能养成这种习惯,所以就说了他两句。

封面新闻:批评持续了多长时间,你有没有打骂过杨壮壮?

杨俊奇:没有打骂过,周围有其他村民,他们都可以作证。整个过程可能就几分钟,就是几句话的事。最重的话我觉得就是说以后再这样就告诉她妈妈,让她妈妈揍他。

2016年8月27日,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郭庄村的居民杨俊奇发现同村14岁少年杨壮壮(化名)从堂哥家的院子里翻出,杨俊奇当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让其离开。

第二天,杨壮壮的尸体在村内一处水井内被发现,经警方调查,排除他杀嫌疑。随后,杨壮壮的家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俊奇就杨壮壮的死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017年,民权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杨俊奇不承担任何责任,杨壮壮家人上诉至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杨俊奇承担40%责任,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万元。杨俊奇不服,至今未予以履行,目前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变成了老赖。

4月16日,封面新闻记者对话批评者杨俊奇和杨壮壮父亲杨彦华。对于杨壮壮的死,双方依旧互不相让。

批评者杨俊奇:我没错,为什么要我赔钱?

封面新闻:当时是出于什么目的去批评杨壮壮?

杨俊奇:刚开始我以为是小偷翻进我堂哥的院子了,就去看看情况,后来发现是同村的小孩,觉得他这样做不对,小孩不能养成这种习惯,所以就说了他两句。

封面新闻:批评持续了多长时间,你有没有打骂过杨壮壮?

杨俊奇:没有打骂过,周围有其他村民,他们都可以作证。整个过程可能就几分钟,就是几句话的事。最重的话我觉得就是说以后再这样就告诉她妈妈,让她妈妈揍他。

封面新闻:得知孩子死了,你是什么想法?

杨俊奇:懵的,没想到。这么小的孩子,不明白为什么他会选择这种极端的方式,没有考虑家庭和父母么。

封面新闻:如果有机会,你会想知道杨壮壮为什么会跳井么?

杨俊奇:不想知道。如果有重来一次的机会,发现他跳院墙的时候,我就直接报警了,好心说他两句,没想到最后还成了这个结果。

封面新闻:为什么不愿意支付这10万块钱?

杨俊奇:我没有亏良心,没有错。为什么要我赔钱,孩子死了,大家都难受,父母的心情都可以理解,但是不能因此让我承担责任啊,这口气憋在我心里出不来。这个官司我要打到底。

杨俊奇至今未予以履行,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变成了老赖。

少年父亲杨彦华:为什么寻短见?他威胁了我儿子

封面新闻:为什么觉得杨壮壮的死是因为杨俊奇?

杨彦华:肯定和他有关系,他威胁我儿子,那么长时间,给他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压力,不然好好的人为什么会寻短见。

封面新闻:杨俊奇威胁你儿子有没有人看见?

杨彦华:那些目击的人都是杨俊奇的朋友和兄弟,他们说得都一样。杨俊奇在村里可霸道了,他肯定威胁了我儿子。

封面新闻:你觉得发现杨壮壮跳院墙的时候,杨俊奇应该怎么做?

杨彦华:他应该马上通知我们家长啊,他为什么不告诉父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了,还不叫父母过来,他叫一群人把孩子围着,孩子压力多大!

封面新闻:你们是什么时候申请的强制执行?

杨彦华:去年9月。杨俊奇一直不赔钱,我们就申请了强制执行,现在也没拿到钱。

封面新闻:孩子死了以后给家里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

杨彦华:他妈妈现在精神出问题了,天天晚上哭闹。我现在一直陪着她照顾她,我家里也不宽裕,原本两个姐姐成绩很好,在重点中学上学,因为这个事成绩下滑,从500多分滑到300多分,还经常头疼,现在家里情况很不好。

(责任编辑:刘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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